掏耳朵交给谁
耳朵痒,手指够不着。还是棉签舒服。 想着:如果交给别人来,始终不放心。想到万一碰到鼓膜就惊心。还有部电影《等待黎明》:万梓良耳朵里面放鞭炮进去炸响,真不寒而栗。 或者就算不是故意的吧,就怕万一打个喷嚏,手一抖,不可抗力因素……天啦噜。 但是有些人就想给你掏耳朵。不知道是不是有洁癖之类。或者有掌控你的欲望。 感情上说,如果有人,能放心把耳朵交给你,那种生死由你的交托,挺有基情的。于公而言,只有医生或者军人才有这种交托的待遇。 换做是异性之间,可了不得,二者之间的信任牢不可破。 且有一说:耳朵痒到某处,也算是心痒痒。止痒就是一种欲望的得意。若是粗糙止痒,三下五除二,就像就像;但是轻轻地接触,逐渐的满足,心静谧地交接起来,才是充溢而长远的。 想起纪伯伦的一句话(是极,我会经常想起那些哲语):你是聋,我是哑,让我们碰碰手,相互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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