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 刑法总论 | 构成要件的主观层面
主观不法包括故意、意图(例如盗窃一定要偷到钱)。其中,故意是由认知、意欲组成的,认知指的是知道自己的行为能够构成犯罪(或者说是被刑法禁止的,不一定需要特别精确),意欲指的是希望(直接故意)或放任(间接故意)结果的发生——希望指的是:如果不能够满足,就会产生情绪上的落差,而放任则指向,无论结果发生与否都与自己无关。放任在此区别于过失犯:不是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是知道结果就会发生,依然让其发生。
而在认知的层面上,需要实现主客观的对应,即在客观构成要件中涉及的主体、客体、因果关系都需要得到行为人的认识,例如行为人认为自己是在杀猪,却杀了人的情况是不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而尤其要在此注意客观论中容易为人所忽视的“附随情状”,特别在对时间的限制上,行为人不知道“禁渔令”期间的,便不具有主观层面的犯罪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