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大团结”之随想
一旦我们放弃了不允许国家干涉任何私人生活的原则立场,那么,国家势必会对个人生活的每个细节制定规则,实行限制。个人自由就会因此被剥夺,个人就会变成集体的奴隶,成为多数人的奴仆。人们不难想象,如此之大的权力,一旦它被居心不良的当权者滥用,会导致多么恶劣的后果。这种权力即使被那些品德高尚的人掌握,也会使世界变成一个鬼神的墓地。
人类的进步大都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的:即从一小部分人偏离大多数人的思想和生活习惯开始,直到他们的行为最终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接受,从而形成了人的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更新。如果将权力赋予多数人,让他们规定少数人可以想什么,可以谈什么,可以做什么,那么,人类的一切进步都会就此中止。
当代人有一种唯命是从的倾向,只要某事不合心愿,就指望上级颁布禁令。虽然他们并不完全赞同禁令的全部内容,但也乐于贯彻执行,不敢越雷池半步。这些事实表明,奴性意识根深蒂固。要想将奴仆意识转变成公民意识,需要人们进行长期的自我教育。一个自由的人应当容忍他人想其之不想,为其之不为。应该克服那种只要是他觉得不妥当事情就打电话报警的习惯。
——米赛斯《自由与繁荣的国度》(原作名「古典自由主义」,liberalismus(1927))
转载这些话不代表完全认同这些话,米赛斯在这本书中的言论,带有「原教旨自由主义」的色彩,有人评价该书为(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政策宣传书,甚至批评为「极端自由主义」。但重要的是,个体的多样性与思想的多元化,批判性思维带来的人的自由独立精神,而这一切都是非常脆弱的,经常在不知不觉中消失的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