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史密斯教授其人其学
约翰·史密斯是位哲学教授。在还活着的哲学家里,他应该是生活经历被最多人所了解的一位。这都归功于他独特的研究风格。就如其他学科一样,今日的哲学是门高度专业化的学科。几乎每个哲学家都会明确地把自己的研究领域落定在某几个范围内,例如把自己看作一位形而上学家兼科学哲学家、或者把自己看作一位认识论学者兼康德哲学学者。这些领域和哲学家的个人生活往往相去甚远。有可能在你把一个哲学家生平所有著作读完后,都仍然对这个哲学家是个怎样的人、过着怎样的生活没有丝毫了解。不说像物理学、化学一样冷冰冰的形而上学或科学哲学,即使是以实践生活本身作为研究主题和检验依据的伦理学,对它的研究也往往只能反映出研究者思想上赞同什么,而无法表明研究者行动上是否也遵从他思想上所赞同的——一个伦理学家可以一边在论文里主张分配不平等是种不正义,一边为自己拥有系里薪资最多的教授讲席沾沾自喜。
相反,约翰·史密斯被其他学者一致评价为“观其(论文里)所言能知其人”。这并非什么谬奖,而是极其容易发现的事实。任何一位有心人,只要花上一些时间浏览史密斯教授的学术简历,就会发现他发表的每篇论文都和某件生活中或大或小的事情相关。比如他的第一篇论证是发表于1991年、正当博士临近毕业时的“道德的职业选择:自我利益与社会贡献”。在这篇论文里,他论证了个人在选择将来从事的职业时,既不能只着眼于哪种职业的前景能带来最大化个人利益预期,也不能只考虑哪种职业能为社会做出最多贡献。最道德的做法应该是穷尽个人在认知方面的努力去兼顾个人福祉的实现和社会贡献的提升。他举了一个家境清贫的哲学博士生在思考将来出路时应如何选择的例子来说明自己的主张。虽然他给这个例子里的哲学博士生起了别的名字,周围的老师和同学读完论证都知道这都来自于他的亲身经历。
他的其他论文也和第一篇论文一样,反映出他在某个时间点所面临的人生问题,以及他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例如他在博士后时期发表的“如何道德地观看色情影片”、找到终身轨教职那一年发表的“爱的理由及其多种表现”、隔年发表的“婚姻的理由及其多种表现”、获得终身教职那年发表的“养育孩子与信任权威”、经历过中年危机震荡后接连发表的“我们对自己的岗位负有道德责任吗?”、“我们对伴侣负有道德责任吗?”、“我们对后代负有道德责任吗?“等等。凡此种种,都根源于他一贯秉持的信念:要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必须对生活中经历的问题进行严肃认真的思考;如果对一个问题的思考足够严肃认真,那它就能写成一篇成型的论文;如果这个问题足够重要,那么它就对其他人也有借鉴意义,从而具有发表的价值。正因如此,他的一篇篇论文就像是他发布的一条条大型推特一样,不断更新着他阶段性的人生经历和看法。这就是他比其他哲学家更受到时人了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