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
在飞行的途中读完了《活着》 。太好的一本书!笔触轻盈流畅,余华是了不起的作家,我第一次读一本书,也被序言感动,他说这个故事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眼泪的宽广和丰富,人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他说,文学讲述了作家意识到的事物,同时也讲述了作家所没有意识到的,读者就是这时候站出来发言的。当我读完这本书,泪流满面、沉浸其中,意犹未尽的时候,这两篇自序将我带回读者本身。文字的意义不是意义,它是叙述,福贵讲述自己的生活经历,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是他自己的感受。而我跟随着福贵的经历,似乎与之共情,长根变成乞丐回来看望福贵和凤霞,那天走后他再来一次是给凤霞带来一根扎头发的红绸,福贵早已成为长根的家人,不再是主仆之情,读到这里难过不已,掩面而泣。
福贵帮小孩敲县太爷的门,我又笑的停不下来,我完全忘了我坐在飞机上,旁边坐着陌生人。这本书里的人物都十分鲜明的活在自己的命运里和我的记忆里,老全和春生,沈爷和龙二,龙二说“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 让我惊觉命运的神奇,而不再恨龙二侵占了福贵的生活。
为了让有庆读书送走凤霞,凤霞跑回来,福贵再次送走她,背着凤霞进城,临别他伸手摸凤霞的脸,凤霞也摸他的脸,福贵再也不愿意把孩子送人背起凤霞往回走,我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亲情大于生活本身。
有庆每天早起割草,跑着上学,怕被爹打骂,光着脚丫子在雪地里吧嗒吧嗒的跑着,有庆的羊被公社收去,他每天去割草喂羊,最后羊还是被做成了包子,有庆擅长跑步,体育老师让他去成为运动员,福贵说自己没听说跑步能挣饭吃,跑步还用学,鸡都会跑!我一直在想,有庆如果去做了运动员是不是就不会埃饿了?也不会给别人献血而死了?有庆死了,我恨春生,和家珍一样我讨厌春生,直到岁月变迁,文革被迫害的春生来看福贵,那时候我也跟家珍一样想明白了,有庆的死不怪春生。
凤霞要嫁给二喜了,这么好的二喜给福贵家的房子翻新,里里外外的忙着,我真是欢喜的哭了,生活这样艰难却也能有朝一日遇见良人、有欢喜。凤霞的脸蛋红的跟番茄一样,这个描写真好,朴素的美丽,既不是苹果也不是红霞而是福贵日常所见的番茄,番茄可不是那么红红的么!凤霞难产死了,二喜的人生悲凉了,苦根想回城里,说,我知道他死了,天都黑了也要来接我!四岁的孩子不知死是什么。所有人离去的时候都令人唏嘘,而家珍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我的内心也涌上一股温情。
全篇没有刻舟求剑,所有发生的艰难都是由命不由人,所发生的安定喜乐也是岁月的赐予,有些温情与静默是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亲爱的,感谢你送我这本书,让我更深的了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