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杂念
利刃出鞘在某方面还是值得玩味的,如果侦探片这一类型的成败关键就在于控制人物(具体指侦探)与观众双方的信息平衡问题,那么最简便的做法就是让整部影片的认知视角维持在单一水平,并使得两个主体对事件做出判断赖以成立的基础,即信息,形成共享结构。如此一来,我们就可能获得关于“本格推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的认知——读者与侦探一起做游戏的过程,来侦破谁是凶手,并找到凶手犯罪的手法。对于读者而言,其乐趣可能在于找出,但对于作者而言,其核心显然在于如何在透露信息的同时,又保证叙事的某种“趣味性”,后者也就是让读者继续看下去的动力,或我们说的故事的张力。这种张力的维持转换到电影中具有不同的困难性,因为我们假定若电影在影院中被选择接收,那么观众是不能暂停分析的,影像的流动性预先决定了影片信息本身的易逝性,简单来说,侦探小说的读者可以快速浏览,也可以,只要他愿意,逐字逐句地拆分或读解各式各样的文字、句子、暗号等。那么一部侦探片的成败关键显然在于:如何在保证信息接收清晰度的情况下,维持住观众的兴趣。此一清晰度若与叙事中的某种“典范”类比,就是说,要让观众掌握是谁死了,他有没有什么亲人或朋友或仇人或相关利益的争夺者或潜在争夺者,这些围绕在他周围的人又各自是怎样的关系,以上所有这些人其性格职业身份年龄性别等等要素,只要是有利于破案的信息,都要被清楚传达,且要保证观众不能遗漏。
我们据此就有了两个最基础的衡量标准:信息的清晰度与张力的多样化。不用说,这两个标准是如此简洁,以至于小孩也能迅速理解,其内在却有着复杂的变量。我们开头就说过,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观众与侦探的认知水平保持在同一平面,利刃出鞘也是这么做的,只不过会稍有变化的可能,易言之,若“保持同一水平面”是故事要达到的目的和“所指”,那么这个变化就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即“能指”。影片这个看似酷炫的开头段落存在两个叙述来源,其一自然是影片外在的大叙述者,聚焦的范围可以自由穿梭于各色人物的内心与外在,这就确保了观众的优势地位;其二是被审问的相关人物,他们作为转换式的叙述者共同讲述了同一个故事的不同版本。在一个不太精确的含义上,第一叙述者的存在是为了确保观众能清晰认识各种信息,掌握多组人物关系以及他们之间的力量对比体系,第二叙述者则是为了混淆视听,使得故事在各个层次上产生不同的张力。影片的开端是发现尸体,镜头时而跟随女仆,时而用蒙太奇展示这个房间,也就是描述人物的身份与性格。我们看到有些书的书脊上写着他的姓名,那么他大概是个作家,又看到一系列的收藏品,可能透露着人物古怪的癖好,另一方面,物的堆积可能暗含着恋物癖与隔绝外界的意素(这是个典型的陈词滥调)。另一方面,女仆逐步走上这间房子的阁楼,也就是空间的某个最高点,显然,这就是人物的某种地位象征,根据后面的情节可以推定这是他在家族中的位置,亦是在社会中的位置(其实开头杯子上的三句话已经暗示了一切)。之后,女护工被警察叫来问询,她也是除死者外,第一个被介绍出来的,与死者有直接联系的人物,影片在这里,第一次回溯了先前展示的画面——一个老人躺在沙发上,脖子部分流着血,地上一把刀,不能确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女护工的妈妈重新整合了部分情节:老人割喉自杀。但这个回答当然不能有效闭合前一个画面,因为在这个“场面的调度”里,妈妈的“证词”说自杀,二女儿却在看着一档“谋杀节目”,蒙太奇的效果意在让观众接收到这样的话语事实:真相当然是扑朔迷离的,因为谁都知道这是一部电影。(一个话语内的自我指涉,这段话语潜在地对观众发出)
接下来,顺着女护工的行动,连带地介绍了四个人,其中三个人是一个组里的,分别是死者的大女儿,大女儿的丈夫,以及三儿子的女儿,最后一个人则是这对夫妻的小儿子,并未出场,通过大女儿丈夫的口头介绍而模糊出现。只不过此时,这四个人的关系,身份,都是未被点明的,这就引向了新的行动段——警察盘问。节奏在此处并不凸显,或是呈一种缓慢前进的步伐,因为这是此类影片惯常的做法,一种俗套的组合段,类似于论文都有的那套程式,所以为了打破这种定式化的引入,各色人物的出场段落被弄得极其花哨,其间不仅有信息,也有反信息,两者的各种组合才形成了该段中的蒙太奇风格。我们可以看到某些片段被不同人讲述了多遍,每一遍都根据各自的立场而形成互相抵牾的画面,比如拿蛋糕这个镜头,死者依旧是死者,可分布于两边的人却出现了不同,一会是大女儿,一会是二儿子。但早于这个矛盾信息的出现,是另一个显得不那么冲突的部分,大女儿与丈夫之间的语句连接,女人说我与父亲有独特的沟通方式,男人则先说大部分人与父亲都有矛盾,可我老婆却很崇拜他,这里不仅是男人话语内的某种隐性冲突,还在于女人的“独特的沟通方式”和男人的“崇拜”之间,显然隔着不小的距离。从整体可以很清楚看到,影片的步调在这里加快了,因为这不仅包括基本事实的呈现(人物身份关系,回溯当晚发生的事情),还包括由隐隐浮现到明白呈现的各类矛盾,这些矛盾大致就构成了影片的悬念——这些人当然撒谎了,那么真相呢?这种组合手法不仅让观众感受到了侦探故事中常见的神秘,也创造了某种讽刺效果即喜剧,比如当二儿子说自己的儿子是关心政治的人后,大女儿的丈夫突然插入说这孩子就是个纳粹,而三子的女儿也说这人就是右派混蛋,插入两人的评论后,画面继续回到二儿子,他依旧在以含蓄的方式表扬着他的后代。但,仅就目前的种种表现来说,观众与两位警察是站在一块的,我们之所以能感受到这些,完全都是通过各色人物的言谈,即第二叙述者,两处蛋糕画面的呈现也表明影片机制的认知水平与这些叙述者保持在同一层面,这多个不同的叙述者,讲着不同的话,所以在另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没有人是“值得相信的”。
转机出现在三子的遗孀,这里出现了第一次话语内部的可能分裂,当她说起“他们和我是一家人……他们一边放任我,又一边支持我。”时,人物的态度很难被看出是真的天真无知,还是伪装成天真无知的讽刺,在这个层面上我们可以说此人是个不可靠叙述者,正如前面出现的各色人等。但之前的人,其不可靠是通过与其他人话语的对比中被我们发现的,影片机制的那个叙述者却与他们保持同一,在这里,第一叙述者通过画面明白无误地向我们展示这家人根本不关心她,也不可能和她是一类人,这就暗中消解了其话语的不稳定性,反而滑向了确定的反讽。在故事主题上(自然也是通过形式的辨认),我们可能会说借由这个“家族中的局外人”,我们能发现“堡垒的裂痕”,而在叙事的角度上看,其实这反而强化了观众与影片机制的相互联系——它使我们更加信任它。也是在这里,观众掌握的信息可能超出或/和少于警察,因为我们能确认遗孀的话为假,但我们不能确认警察是否同样知晓,这也是个信号,它暗含的多重主体间的分裂,预示着接下来叙事的张力变化,放在故事内部,我们又可以说,这也就带出了那个真正的“侦探”,因为他也许比另外两个警察要聪明得多,能洞穿各色人物,谁说了真话,谁说了假话,谁的话模棱两可有疑点,谁的话又透露出弦外之音……比如当这位遗孀不无讽刺地说“(我岳父赞助我女儿的学业)琳达可能不太开心(即大女儿),但哈兰(死者)能理解”,这一句话实则是对先前一个回忆的画面展示,里面明确表现了大女儿对遗孀女儿学业的鄙视和否定,这是个非常戏剧化的段落,人物间互相的敌意暴露无遗,但这层信息却只被遗孀轻描淡写地说了出来,而这段回忆很可能只是遗孀内心引发的联想,只不过被无所不在的影片机制呈现在我们面前了,那么在场其他人在我们看来是不知道的,然而侦探的第一声音符却出现了,从后面我们才知道,他其实早就摸透了这群人的底,所以这个音符作为某种不和谐音出现,暗示一个先前观众并未明确意识到的场外,其实他一直在场内,只是作为更隐蔽的形式出现,比如虚化处理,那么观众的注意与否就成了新的悬念效果,但我们暂且不谈这点。这一并未明确意识到的场外现在要求得到足够多的关注,那么这一新的主体进入了我们的意识,他这一声音符意味什么呢?除了强调自己外,是否还有一种高高在上洞穿一切的想法?而影片在这里对他进行了某种外聚焦的描写,相对于先前的其他嫌疑人,这就确保了我们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形成对比的反而是那一群家人,我们恰恰知道他们在想什么),那么这个段落的最后时分,他一一揭穿这些人话语里的虚假部分,也才作为某种惊奇而呈现。
之后的人物话语和影片话语的各种不对位形成了新的张力关系,但整个过程都大同小异,即人物在说谎,可摄影机提供给我们的确是事实。然而更具挑战性的不是区分真假,因为这是明白无误地,就如先前所说,这位侦探又知道多少呢?且看这样一个正反打事实,当每个人都说了与真相不同的谎言时,都要给这位侦探一个反打镜头,丹尼尔克雷格的演技基本处于面无表情这个标准中,或也可以说,不清楚透露他对该信息的态度。所以这一段,由于人物话语和影片话语构成了新的反讽要素,信息凸显了各色人等的表里不一与这个家庭的貌合神离,另一边,由于侦探的存在,这个反打镜头给出了新的悬疑性:他会怎么想,怎么判断,又怎么进一步反应和行动?这都是影片接连抛出的问题。很自然的,风格与叙事中的这种处理,不仅让节奏(促成这一节奏变化的要素就来自于那个转机)从快步变成小跑,更同时透露出侦探片惯用的神秘感和喜剧片常用的讽刺意味。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