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不相應行
《宗鏡錄》卷58:「此不相應行。雖不與心王。心所。色法。無為等。四位相應。然皆是心之分位。亦不離心變。及出唯識真性。約一期行相分別故爾。如廣百論云。自心分別所見境界。即是自心。但隨眾緣諸行種熟。自心變作種種分位。自心所變。無實體相。何為精勤。安立異法。但應信受。諸法唯心。」(CBETA, T48, no. 2016, p. 751, b4-10) 《百法明門論》講:「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一得二命根。三眾同分。四異生性。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無想報。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老。十三住十四無常。十五流轉。十六定異。十七相應。十八勢速。十九次第。二十方。二十一時。二十二數。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
来自 豆瓣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