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真年代

"Oh,centuries and centuries;so long,that I'm sure I'm dead and buried,and this dear old place is heaven"
《纯真年代》是我最爱的一部爱情故事。一读倾心,读后念念不忘。这段话,是女主第一次出场时对男主所说。每想到这句话时,总像有一把低沉如大提琴般的女声拖着长长的尾音,用绵软悠长的调子缓缓道来,带着些回响,浸透了伤感、怀旧、留恋的滋味。如梦如幻,缠缠绵绵,久久萦绕在我的心底,许多年许多年都不曾有丝毫淡忘。
《纯真年代》是华顿的代表作,曾获普利策奖。书中内容是作者过往生活的缩影,既像一部回忆录,也像一部半自传。前面书介里有一句话:It's the novel in which perspective——the long gaze backward across the ruins of time——is everything. 穿越时光的回望,嗯,就是那种感觉。
part 1
读这个故事,不管第几次读,最被吸引的,都不是爱情故事本身。看过《唐顿庄园》之后再看它,心里总觉得它就是纽约版的《唐顿庄园》。上流社会的各种社交场合,舞会,宴会,观剧看戏,打球射箭骑马,以及婚礼;各种家居生活的场景,精细讲究的着装和礼仪。还有巴福特的豪宅,路伊登家的别墅庄园。——没有哪个同时期的美国作家及其作品描述过这么多上流社会圈子的内幕与细节,就如没有哪个电视剧像《唐顿庄园》那样把过去的贵族生活演绎得那样细致入微全方位,而且日常。那种华丽,复古,怀旧,伤逝,有着别样的魅力。让人迷醉,也让人怅惘。
耐人寻味的是那个小圈子里人物的思想观念。19世纪初的纽约上流社会,像一架精密运行的机器,所有人都是其中的一个零件,按照既定的模式在自己固有的位置上工作,不能脱离秩序,不能言差行错。因为这部机器也是冷酷且强有力的,任何背离秩序规则的行为和人物都可能被无情碾碎。纽约人的意识也像是由无数无形的符号组成,微妙复杂。而这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圈外人是无论如何无法懂得的。
故事的主人公Newland Acher有个朋友,Ned Winsett。耐德是平民,一位记者,家境贫寒。他们之间有段对话,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我的世界你不懂”。耐德建议纽兰去从政,他认为纽兰的出身高贵,家境优越,应该很容易进入政坛,并且成就自己。纽兰听后不由仰头大笑。在上流社会有个通识,一位绅士是不能涉足政治的,曾经进入政治圈的几位绅士,下场都比较凄凉。纽兰清楚他们进入政坛的可能性已经不在了,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乡村已经被老板和外来移民所拥有,体面的人们只能寄情于运动和文化。纽兰内心略有些愤懑地想:可我们有没有真正的文化?如果我能够移民该多好!可是移民!好像一个绅士可以抛弃他自己的国家似的!一个绅士只能老实地呆在家里,自我克制。但是他无法对耐德解释这些,于是他半开玩笑的说:“你看看政圈里那些老实人!他们并不需要我们!”耐德十分不解地问:“为什么要说'他们'?'他们'不就是你们?”这是纽兰无法简单解释明白的问题,他只好把话题重新转到他们都感兴趣的文学。
和上流社会有交往的文化人耐德尚且如此,更不要提普通人对那个高高在上的小圈子有各种不解和误会了。大众会误以为纽兰和他的未婚妻梅的家族就属于社会阶层的最高层了,他们不晓得上流社会依然分三六九等。纽兰的妈妈阿切尔夫人说:别人不知道,但是我们自己知道。我们不是最高处的家族。整个社会阶层像一个金字塔,塔最顶尖的家族,仅有那么两三家。他们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殖民总督时期;出身高贵,曾与许多贵族家庭有姻亲关系。那是Van der Luyden家和Lanning家,Dagonet家。范德-路伊登夫妻深居简出,但是他们是整个纽约社会的最高权威和评判准则的代言人。

纽约的上流社会对Ned这种平民阶层的人,特别是记者,作家,演员,画家,编剧之类人,称为“clever ones”。对于自己圈子的称呼,不是上流这个词,而是“fashion”。女主Ellen从欧洲回来后,不愿意一直住在祖母家里,在平民区租了一套小小的旧公寓,圈子里人都反对。反对的理由不是直说那里太破了周围的人太穷了,而是说那个地方“not fashionable”。这就是圈子里的语言方式,说某个人长得丑,会说此人“so plain”; 觉得某人无聊,也不会直接说某人“dull” or “bore”。
圈子里人们的对话常常句句都有弦外之音,哪怕是熟人,夫妻,也是如此,反正双方都懂。陆伊登夫妇的日常对话,礼貌客气到像我们和不熟悉的客人间的交谈。用“彬彬有礼,相敬如宾”来形容,真真是贴切得很。
不仅仅在纽约的上流阶层与平民阶层之间有着难以跨越的意识鸿沟,美国人与欧洲人之间,同样存在这样互不了解互不理解的鸿沟。
女主艾伦婚姻不幸,离家出走,后来被叔叔接回美国。她想离婚,与过去一刀两断,可是欧洲社会不支持离婚。于是她想在纽约寻找法律途径诉讼离婚。她的家人集体反对,拜托律师纽兰劝阻她。纽兰对她说:我们法律上允许离婚,实际上社会习俗不支持。艾伦的姑妈,纽兰的岳母,在过后谈起这件事时同情地笑了:“这真是那些外国人捏造出来的关于我们的奇怪的事。他们以为我们下午两点正餐并且我们赞成离婚!这就是为什么对我来说,在他们来做客时好好招待他们好傻。他们享受了我们的好客和热情款待,回去后继续散播那些关于我们的蠢话。”
另举个例子。纽兰的妈妈和妹妹热爱旅游,经常去欧洲。但是每次去从来不主动去探望那里的亲戚朋友,甚至也不主动与当地人交谈。因为纽约人关于礼貌的潜规则认为主动骚扰别人,吸引别人关注自己是不矜持不体面的行为。阿切尔夫人和小姐把纽约人的这项准则奉行到了极致,她们在欧洲的几个月里,除了服务人员基本没有和其他人说过话。但是在同住一家宾馆的英国人Mrs Carfry生病来求助时,她们母女给予了无私热情的帮助。然而帮完忙之后,她们就当作完全没有这回事一样,“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继续旅游,继续“自闭”,继续和凯弗瑞太太姑嫂二人形同陌路,装作不认识。施恩不望报,做了好事不留名,不仅是不留名,简直是不理人。可是英国女人们不是这个风格,那姑嫂二人沿途各大酒店打听阿切尔夫人的行程,一路跟踪,如影随形,各种机缘巧遇。之后阿切尔夫人小姐每次来欧洲,那姑嫂二人都能神奇地侦探到她们的行踪,前来相会。长期不懈的努力之后,两家终于成了好朋友。所以这是纽兰和梅新婚旅行时在欧洲唯一、必须拜访的熟人,连梅在伦敦的姨妈他们都没有去拜访——遵循纽约人的规矩。
欧洲的贵族们热爱艺术,哪怕只是装点门面。艺术家是贵族家里的座上宾。而在纽约,这些人是无人看重,不受尊敬的。邀请演员一类的人到家里做客,其他的体面人不会出席,觉得有失身份。范德-陆伊登先生的亲戚Duke.St. Austrey来纽约做客时,邀请艾伦和他一起去参加一个有表演的私人宴会,结果引起轩然大波。没人责备大公,大家都觉得他们欧洲贵族就是什么都干的,吃喝嫖赌无所不为,那是纽约人眼里见惯不怪习以为常的事情。而且他是客人,所以他怎样胡闹都可以理解可以接受。然而纽约自己人,特别是一个女人去这种场合,简直伤风败俗。但是大公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些,知道了一定也觉得莫名其妙,理解不了。
看了这些,不由感慨“圈子不同,无法相融”。其实根本提不到相融,互相之间只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而已。所有对对方所谓的了解都纯属道听途说+想象+误解。
阶级差和地域差,不仅彼时彼地有,此时此地也一样有; 这算是一种极其普遍的现象了,可我们又往往身处其中深中其毒而忘记了它的存在。
part 2
书中的三位主人公。
Newlan Acher
Countess Olenska
May Welland
虽然不是以第一人称所写,但整本书是以男主纽兰-阿切尔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来展开故事情节,以他的眼看世界,以他的心感受世界。对他的心理活动,有大量细致入微的生动描写,对于其他任何人,都没有。
纽兰深谙纽约上流社会的一切,熟悉它,却对之恨爱纠缠。他心底有蠢蠢欲动的自我意识,想自由,想自主,想叛逆,想反抗,也会想回避,想逃跑。然而从小到大接受的思想洗礼,不是那么容易抛弃其影响的。每当他自我意识自我欲求与所处的环境要求有了冲突时,一番挣扎下来往往还是传统的道德感,内心的罪恶感占了上风。比如他联系艾伦联系不上,当天夜里读最心爱的书也读不进去,字里行间都是艾伦的影子。这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对艾伦动了情; 然而一夜未眠之后,清晨他抛下书直接去做的事不是寻找艾伦,而是坐早班车去南方找随家人度假的未婚妻梅。找梅不是想坦诚心事解除婚约,而是求婚!他想结束常规的漫长订婚期,尽快结婚。梅拒绝了他,因为没有正当理由提前结婚总显得那么不合宜。当后来他泥足深陷不能自拔,终于对艾伦吐露真情之际,梅的电报来了,同意他马上结婚。这时他的选择是什么?书中没有写,这是第一部的结束,第二部开篇就是他与梅的婚礼。如果他选择拒绝结婚,与梅摊牌,那么面对的是自己的出尔反尔,和对所有人的一个解释,哦,不是解释,应该是对抗。他放弃了真爱,妥协了。当后来艾伦因为祖母急病被再次召回纽约,而且祖母愿意让纽兰替自己与全家作对也要保全艾伦,留下艾伦时,他没有任何实质作为。而当梅假说自己怀孕了,联合家人逼走了艾伦时,纽兰本想天涯海角追随艾伦而去,此时梅却真的怀孕了,他选择了留下来,尽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如果他此时不管不顾地私奔了,不光是纽约的道德准则接受不了他,艾伦也不能接受他的行为,最重要的是他自己无法接受自己。最后的最后,几十年之后,梅去世了,他与儿子去欧洲旅游,儿子去拜访艾伦姨妈,而他选择了在楼下公园里坐等,不再相见。
纽兰的内心,一直是挣扎的,冲突的,他的一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痛苦的,缺憾的。究其原因,是他意识和潜意识中的双重观念存在严重的分裂和对抗。他生活在男权社会,从小处处享受着男权带来的优越感。然而他也意识到女人在爱情上生活上是自由的,“拥有和我们男人一样的自由”。他知道艾伦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然而他最初也和整个圈子一样,认为同情她是一回事,接受她公开出现在社交圈子里是另一回事。他爱艾伦,不爱梅,又顾及旁人与习俗的压力,无法做到坦然面对,勇敢争取。在梅怀孕之后他回归了家庭,回归了社会,成为了一个纽约的好公民。同时他也在心底为自己的过去筑造了圣殿,他怀念过去的自己,并为之骄傲,也为之感伤。他在现实中履行职责,同时内心也感慨自己失落了生命之花。他会去大都会博物馆怀念艾伦,那是他一个人的私密圣地。有冲突就会有痛苦,悲剧是不可避免的。
纽兰的妻子May,说起话来每一个观点都是纽约名媛该有的标准观点,她的一举一动都合乎圈子里大家约定俗成的礼仪规范,她的着装永远都恰当得体。她很美,身材高挑健美,金发碧眼,充满年轻人的活力。第一次出场时一身白衣,手捧大束白色铃兰花(她只拿这一种花),清纯唯美。射箭比赛时,一身银色衣裙,腰系绿色丝带,头戴长春藤编的花冠,姿态优雅,箭艺高超,宛如狩猎女神狄安娜。在伦敦做客时,天蓝色的披风雪白的天鹅羽饰,纽兰看着她完美无瑕的样子感觉好让人担心她会被伦敦的阴晦所污染似的。出席陆伊登先生家的晚宴时,一身白色银色相间的衣裙,发间戴着白色花朵编成的花环,梅被称赞为当晚最美丽的姑娘。她和Newland应该算是很默契,时常无须言语,一个眼神交换的内容是一大堆复杂的信息。那正是两个地道纽约圈内人的默契。
Newland当初和她订婚时,很庆幸自己找到了一个同类,他们同属于这个复杂又微妙的小圈子。然而他们究竟不是同类人。纽约上流圈子分两伙儿,一伙儿是May那一系的姻亲家族,热爱华服美食,喜欢物质享受。另一伙儿是Acher Newland这一边的亲族,包括位于社会阶层金字塔顶尖的范德-陆伊登家族,热衷于书和旅游。后者对此有着一种心理优越感,然而他们对家居饮食的浑不在意,让人们觉得在他们家里吃饭实在委屈了口和胃。所以老杰克逊先生曾总结到,你想听到有意思的谈话内容,精神愉快,就去阿切尔家晚宴;然而你就甭指望在他们家能吃点儿美食饮点儿像样的酒。想身体愉悦,那得去明哥特家。
婚前,Newland幻想着和妻子一起在意大利的湖边读着《浮士德》,俩人一起逛博物馆看画看艺术品,看演出。实际新婚旅行时,May除了戏院和商店,简直完全找不到兴趣。对只爱运动不爱文艺的她来说,旅游只不过是换了个地方做同样的事:游泳,划船,爬山。对于风景,她也无心欣赏。记得现在有一个流行的说法,想知道喜欢的人和你到底适不适合,旅游一次就明白了。这个建议看来穿越时空放到几百年前的欧美同样适用。
梅会去做一个女孩,一个女人,一个妻子“该”做的事。比如纽约的妻子们都会给丈夫绣椅套坐垫之类的东西,她那打网球骑马的大手,做起这些来笨拙别扭,她也会勉力去做。
然而梅并不是一个傻白甜。当纽兰一大清早突然出现在正在佛罗里达度假的梅面前,请求她缩短订婚期,提前结婚时,梅非常敏锐地觉察到了问题,一针见血地问:“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了其他人?你是不是不再爱我了?”纽兰震惊,掩饰地问:“如果是那样,我为什么还来求你结婚?”梅回答道:“你也许想一次性地解决掉这个问题。”纽兰惊讶于她的通透,但是仍然把这当成昙花一现,没往心里去。讲真,是纽兰和大家希望梅做一个单纯的少女,所以她才表现出那种纯真的样子。没有人希望她鼓励她展示自己真实的一面,也就没有人提防到她。梅按照习俗和礼仪拒绝了提前结婚的要求。后来在纽兰终于确定了自己的感情,对艾伦表白了之后,说:好在我现在还是自由身。这时,梅的电报来了:外婆已经同意我们提前结婚,婚期就在四月。
这封电报就是书的第一部分的结尾。第二部分开头就是纽兰和梅的婚礼场景,如梦如幻,美伦美奂。纽兰和艾伦在那次告白的约会后一直没有见面,也没有任何联系。在一年半后,艾伦的祖母,梅的外婆生病中风时,召回了身在华盛顿的艾伦。梅对艾伦的回归高度警惕,她从祖母家回来的路上顺口(也可能是试探)说出:也许艾伦回到丈夫身边也不见得不快乐! 纽兰诧异而笑:我没想到你也会说出这样残忍的话! 梅便觉察到Newland对Ellen的同情与整个家族所持态度不同,当机立断出卖了丈夫,与全家联手屏蔽了他。每次在公开场合有人提到艾伦时,她的言辞总是听来好像善意维护,实际却是引人深思的别有用心。——她是如此深谙纽约人的语言艺术。然后她联合所有亲友,集体排斥艾伦,停掉老祖母给她的生活费,逼她回到欧洲那个大家公认的混蛋丈夫身边去。后来谎称怀孕,釜底抽薪,打动了心地善良的艾伦,打垮了始终徘徊在责任与真情之间的纽兰。最后还虚情假意(伪善)地举办了一场欢送(驱赶)Ellen回欧洲的送别晚宴。她永远挂着温和的微笑,一副不谙世事的纯真模样。做的事却老辣干脆,出手无情。有时觉得“心机”二字她实实当之无愧。
无论中外,曾经都有一个共同的道德准则:真诚。耍心机用计谋,欺瞒哄骗是让人不齿的。但是现在这个年代,好像年轻人不再信奉这个标准了?网络小说中经常看到心机腹黑的主角,非常受热捧。也曾看到一则新闻,有个男生为了追求喜欢的女生,偷偷给她下药,然后在其住院期间百般照料,大献殷勤,赢得了芳心。有人理解为了爱可以用尽心思,但是我还是觉得心思≠心机,这样的追爱方式我无能接受。
但是随着年纪见长,我也理解了梅的痛苦和失落,她的“蓝眸亮亮湿湿的,仿佛有层水汽”,看到这里时也有深深的同情。
看《纯真年代》,我会想起母亲年轻时看的《第二次握手》。同样是一男二女的三角恋,同样是有情人劳燕分飞,未成眷属的悲剧。不过《第二次握手》里三个人都是明显无过错方。丁洁琼始终守着初心,拒绝诱惑,异国他乡也矢志不渝。事业成功,人美心善,像艾伦一样既勇敢又热情,既感性又理性。然而归国时发现心上人已经结婚生子,便断然转身欲再次远走他乡。她是坚强独立的。叶玉函,温柔内向,却同样执着,也同样勇敢。她知道苏冠兰另有所爱,不强求,但是愿意一直等,默默地等,并且在苏冠兰遇到危险时愿意舍命相救。小时候看这个故事时总觉得是她的执拗赢得了周围人的一致同情,给了苏莫大的精神压力和愧疚感,是她的不放手造成了三人的悲剧。现在想,她明知他心中有爱,却不嫉妒,愿意一直等待,是痴情的,忘我的。得到所爱,不计较男人心中过往,也未必是悲。她有爱的权力,有等的权力,有接受的权力,我却并没有理由和权力指责她?因她并未有任何对其他人恶意的言行,那二人也非她拆散。实际造成悲剧的只是苏冠兰一人而已。他爱着一个,娶了另一个。不管是为了报这个的恩,还是等那一个等得无望,最终是他的不坚定,是他禁不起周围人的劝说,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局面。三人行,势必要有人伤心。是伤一人心,还是伤两人心,还是三个人都伤心,看关键人物怎么选择了。
纽兰就像苏冠兰,他的选择造成了他自己和艾伦的终身遗憾。可我还是很同情他,喜欢他。读到每一处他的心理活动,那种热切的爱,那种意乱神迷,那种无法自拔的痛,那种自我约束自我折磨的纠结,那种自己给自己下套的冲动和蠢——哦哦,《纯真年代》里,表面上May是人人眼中的纯真无邪的那一个,实际上Ellen和Newland俩人才是真正纯真的一对傻瓜冤家。
Ellen Olenska,她是我的珍宝,放在最后回想一下她的一颦一笑做为结束。
艾伦从小随父母在欧洲游历,可是父母早亡,她的监护人是纽约的一朵奇葩莫得拉姑妈。这位姑妈一辈子都在在爱人、嫁人和离婚,最终把自己和艾伦的财产都霍霍光了。当年她带着不到十岁的艾伦回到纽约,把父母新亡的孩子打扮的得像个花里胡哨的吉普赛人。小时候的艾伦,每个人见到她都说小姑娘美得像画上的人儿。纽兰喜欢跟着她,有次躲在门后偷偷吻她。可是那时艾伦迷恋的是纽兰的堂哥。十八岁成人礼之后她再次随姑妈去往欧洲,然后,结婚,一直没有再回来。直到她难以忍受那个不是在淘瓷器就是在淘女人,并且在这两者上面都挥金似土的丈夫而离家出走后,她的叔叔去威尼斯接回了极度痛苦绝望的她。
她初回纽约,如入陌生的迷宫,跌跌撞撞,无人给她指点迷津。她以为亲人们都爱她都为了她好,实际每个人都为了自己和家族的名誉利益,不愿意她离婚,不愿意她出现在社交场合,不愿意她呆在纽约,不愿意老祖母偏爱她。没有人看到她的孤独和痛苦,没有人同情她,没有人真的关心她,更没有人理解她。如果有一个人,那是纽兰。
第一次在剧院出场时,黑色紧密小卷的长发,用窄窄的钻石抹额束住(约瑟芬发式),穿着暗蓝色的天鹅绒长袍,齐胸系着一条老式卡扣的腰带,手里一把大大的黑色鹰毛羽扇。——这样独特的打扮让整个剧院的人都骚动了,因为她没有按常规穿紧身褡,而她自己浑然不知。
她失去了她的美貌,这次回来后每一个纽约人都这么说。她的脸颊不再红润亮泽,她也没有了少女的欢快活泼。她苍白,憔悴,年近三十,却比实际年龄还略略显老一些。她处处透着沉静,从语音语调,从表情姿态。然而纽兰却觉得大家都看错了,她依然那样美,是全纽约最美的女人。
参加范德-陆伊登家的晚宴时,她比别的客人迟了一点点。可是她没意识到这是不太应该的,没有任何尴尬羞怯,举动依然大方自然。她站在大堂中央,忧郁的嘴角含笑的眼睛,头颅轻扬,眼眸流转,有着一股自信镇定的气质,那种仪态,瞬间像列车一样撞击了纽兰的胸口。
她租住在贫民区,邻居家的孩子翻越花园来玩,划伤了手,她光着头没有戴帽子就跑了出来,把孩子抱进屋上药。她那样美,那样和蔼温柔,孩子的母亲都惊呆了。没有哪个伯爵夫人会这样做,可是发生在艾伦身上,就是那样自然而然的事情。她会在巴福特破产了,被全纽约无情抛弃时,去看望她的表亲巴福特太太,并且要借祖母带徽章的马车去。祖母说:我这些孙辈之中,只有我的小艾伦有些像我。也赞赏道:她是有勇气的,无论怎样,有勇气的人都是值得嘉许的。
艾伦租住的贫民区小公寓,屋里装饰得别有特色。来自世界各地的艺术品,画,壁毯,铜器,四处散落的书籍。她的房间就像她的人,和纽约的圈子完全不同。梅的房间和纽约人的房间,都是按常规布置的,哪里应该摆什么,什么该是什么风格,是有基本套路的。鲜花的插放,也是千篇一律的。当陆伊登先生到艾伦家里看到自己送的大束康乃馨,被散散地插于各处,异乎寻常得美丽时,心中喜欢,原本怒气冲冲地要去教训她,转而原谅了她。
艾伦说:艺术就是我的生命。绘画音乐歌剧文学,她与纽兰有着共同的精神世界。她热爱艺术,也尊重艺术家。她没有高低贵贱的等级概念,不像梅那样清高冷傲,对其他阶层的人看不起,冷冰冰地拒之于千里之外。她能够理解他人的痛苦和处境,知道在破产时表亲瑞吉娜的两难境界:作为妻子,按规矩应该追随丈夫,不管他是起是落;作为纽约人,应该远离巴福特,因为他已经被众人所唾弃。在纽约人视这对夫妻如瘟疫时,她去看望巴福特夫人。祖母说瑞吉娜的丈夫是个混蛋,艾伦说:我的也是。她确实有无畏的勇气。莫德拉姑妈败光了财产,艾伦需要养着她;按欧洲的婚约制度,她离开丈夫就带不走任何财产,而且祖母给她的生活费已经被家里众人一致作对给停掉了;在这种情况下,艾伦仍然能够遵从自己的内心,拒绝丈夫复合的要求。她曾经见过繁华,过惯奢侈的生活,然而她也能安于困顿,清贫节俭。无欲则刚,是艾伦的写照。纽兰说:什么事到你这里都变得这样简单。因为她有一颗看遍世事沧桑仍然纯真的心。
纽兰知道艾伦要从纽约贫民区的小屋搬走,去探望她的那一次,也是表白的那一次:她下楼时,盛装如同要参加舞会。浑身的衣服犹如柔和的烛光织就,紧挽的发髻,高昂着头,仿佛满屋子都是她的竞争者。——就像一个美女去参加聚会,用心打扮,要与满屋子的女人pk的意思。
纽兰几次寻找艾伦未遇,从纽约追到波士顿,偶然却在街头看见她正一个人坐在路边树下的长椅上出神。打着灰色的丝质阳伞,擎伞的手上戴着长长的层层皱褶的黑色手套,黑色的帽子,低垂着头,脖后低低地挽了个发髻。她的侧颜,那样倦怠,无精打采。那时她的丈夫,刚刚托秘书从欧洲捎来口信,请她回去继续扮演夫妻:时不时坐在餐桌的另一头充当女主人即可,附带比较优厚(对此时一无所有的艾伦来说)的条件。她拒绝了。来的信使是纽兰在欧洲蜜月旅行时认识的人,他劝说纽兰:一定不要让她回去!因为他发现艾伦纽约的家人与她欧洲的丈夫显然有着巨大的意识差——欧洲人认为遇事谈条件,你我各取所需各让一步是正常的交往行为,他在与艾伦提要求谈条件,纽约人却把这理解为丈夫对妻子仍有爱意,有夫妻感情。天差地别的理解。
美国大都会博物馆,纽兰和艾伦最后一次单独见面。纽兰想和艾伦私奔,希望到一个新世界,没有陈规陋习,没有潜规则的自由的世界。他一度想去日本。艾伦说:没有这样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只会更小更糟糕。艾伦穿着裘皮,依然身型苗条,举止轻盈,手指纤细修长。她流下的泪水湿透了帽下的面纱。
最后的欢送晚宴上。艾伦异样的苍白,因此衬得一头深色的秀发格外浓密沉重了。她颈上缠绕了几圈琥珀珠子,与她的脸色衣服并不相得,把她衬得更加憔悴显老。纽兰看到那串琥珀珠子,不由想起了多年前那个孩子们的舞会上,与他共舞的小小艾伦。
纽兰看到花店里金黄灿烂的黄玫瑰时,第一个念头想到的是送给艾伦,只有她才配的上这样热烈美丽的花。梅只爱也只适合那样素静寡淡的白色铃兰。
艾伦曾经在纽兰代表全家人劝她不要离婚时伤心哭泣:我的自由呢?难道我的自由就什么都不算吗?并且还说了一句:是不是你们纽约人都不会哭的?我在这里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哭!——读到这里时,心情的压抑无法形容,这许是深深共情到了纽约那个小圈子的压抑和艾伦的绝望吧!
艾伦的老祖母曾两次半开玩笑地问纽兰:你为什么不娶我的小艾伦?她一直觉得他们俩是最相配的,他们也是她最喜欢的两个年轻人。也是老祖母说:艾伦的一生已经结束了。说这话时就像过来人往埋葬年轻人希望的坟墓里填土。
读这本书,引发的思考太多,感悟也太多!关于爱情,关于亲情,关于人情,关于个人与环境,关于社会的变迁……每个人物每段情节都有太多值得思索的内容,我却无能介绍那么多。怀旧抑郁的那段日子本不适合重读它,却忍不住就是想再读一读它。一直以来都很想写它,却费尽全力也写不成文。写一段删一段,那么多的感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
就这样子吧,以此纪念我所失去的我曾深深眷恋的那段时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