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实现性 Realizability
可实现性即可操作性,也就是可计算性 computability 。
一切可以想象的计划都要实现,否则就是不负责任(或虚假的)。任何事物要想实现,首先应该在逻辑上(或称为头脑中或虚拟的)可计算。所以,一切问题,最后都归结为可计算问题。假如真的有完全空想而不必实现的计划,那只是纯粹的空想而已,即天马行空的空想,那么,除了有情感上的慰藉之用外,我想不到还有任何的其他作用。
所以,任何的想法,要验证它们是否正确,有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把他变成现实,即实现它。这是实践。这是最终的,根本的方法。
而假如由于时间金钱精力等等资源的限制,确实很难实现的话,还有一条备用方案,就是从精神(虚拟)层面,论证它的可实现性。任何想法,必须是符合数学-逻辑的,才是可实现的。这是必要条件。而仅仅符合数学-逻辑的原理,未必是可实现的,因为,还有一种无限的情况,这在数学上是十分普遍的。康托尔首先证明了实数是连续统无限的。即不单是无限的,而且是不可数无限的。从而把人类对无穷的认识更新了。从这里我们知道,仅仅是符合数学-逻辑的原理是不能保证可实现的。
莱布尼兹曾经设想将一切思维推理用数学计算得到。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在布尔、弗雷格、罗素、蒯因等人努力下,数学—逻辑学家们已经实现了当初莱布尼兹的设想,这个学科就是数理逻辑。
那么,要保证可实现,即可计算,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 可计算性理论,亦称算法理论或能行性理论,计算机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一。是研究计算的一般性质的数学理论。可计算性理论通过建立计算的数学模型 [2] ,精确区分哪些是可计算的,哪些是不可计算的。计算的过程是执行算法的过程。可计算性理论的重要课题之一,是将算法这一直观概念精确化。算法概念精确化的途径很多,其中之一是通过定义抽象计算机,把算法看作抽象计算机的程序。通常把那些存在算法计算其值的函数叫做可计算函数。因此,可计算函数的精确定义为:能够在抽象计算机上编出程序计算其值的函数。这样就可以讨论哪些函数是可计算的,哪些函数是不可计算的。(本段内容主要来自百度百科)
可计算的问题有如下几类:一递归的(Recursive)。二有限的。三,可化为递归的或者有限的。否则就是不可计算的,即不可实现的。
而“ 远离颠倒梦想 ”,才能够达到可实现,即“究竟涅槃”。颠倒是一个计量单位,极大,一 颠 倒 = 10^1879048192 。梦想即妄想,不切实际的念头。
就个体而言,一个人妄念愈多,他离真实越远。因为这个人的计划都是无法实现的。这个人的生命价值越低。所谓“他就像糠秕”,在真理面前站立不住,风一吹就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