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读书摘要和笔记(20191116)
19世纪的文明建立在四个制度之上。第一是均势制,它在整整一个世纪内防止了霸权之间长久而具毁灭性的战争。第二是国际金本位制,它象征着一个独特的世界经济组织。第三是自律性市场制,它造就了前所未有的物质繁荣。第四是自由主义国家制。假如从一个角度将这四种制度加以分类,那么其中两种是经济的,另外两种是政治的。假如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加以分类,那么有两种是国家性的,而另外两种是国际性的。这四个制度决定了我们的文明之历史的独特轮廓。(注:这些制度系统的关键就是市场发展和支配的一些规律。)
现存世界经济体制解体的征兆——殖民地的争夺及国外市场的竞争——变得尖锐起来。国际金融能防止战争扩散的能力很快的消失了。其后的七年间和平仍在苟延残喘着,将百年和平带到终点的19世纪经济组织的解体已经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了。(注:本书的研究是对于政治和经济史的研究。)——“第一章 百年和平”
历史是适应社会的变迁,国家的命运也与它们在制度转变中所扮演的角色联结起来。像这样一种共生互存的关系在历史上并不是没有先例的;虽然国家群体与社会制度各有其起源,但在它们为生存而挣扎时却常常会互相牵扯。
19世纪文明却是一个不同的、有独特意义的经济,这是因为它选择了一种特殊的动机作为本身的基础,而这种动机在人类社会历史上从未被认为是正当的,而且从未被提高到成为日常行为准则的程度,这就是图利。(注:这种图利的动机所推动的机制,在一代人的时间里,遍及整个人类世界,塑造了我们今天的国家和社会。)——“第二章 保守的20年代,革命的30年代”
一个商业社会里的机械生产实际上就是将社会之人的本质与自然的本质转化为商品。这个结论虽然是不可思议的,却是不可避免的;假如不是这样就不会达到目的:很明显,这样的机制所引起的秩序错乱必然会拆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且以毁灭来威胁他的自然居所。——“第三章 居住环境与进步”
历史学及人类学研究最近的重要发现是,就一般而言,人类的经济是附属于其社会关系之下的。他不会因要取得物质财物以保障个人利益而行动;他的行动是要保障他的社会地位、社会权力及社会资产。只有当这些物质财物能为他的目的服务时,他才会重视它。(注:无论在原始社会还是现代社会,个人的经济利益并不是最重要的,对于个人来说,维持合理的安全的社会关系是最重要的,这样他可以置身于一个社群中,并获得必要的安全和承诺的保障。同时在生产、分配和消费的经济过程中,每一个步骤都需要特定的社会关系和利益配合才能走得通,这就驱使人们按照特定的规则行事,经济制度本质上还是受着非经济因素的制约和推动的。)
支配一切行为的并非物物相易的禀性,而是社会行为的互惠性。
再分配倾向于将经济制度纳入社会关系之中。……物品的生产和分配主要是经由征集、储藏和再分配等方式成为一个有机的过程。
我们认为西欧直到封建时代末期,我们所知的各种经济体制都是依互惠、再分配或家计或三者之混合的原则组织起来的。这些原则借社会组织——特别是利用对称的、集中的及自治的形式——的帮助而制度化。在这一架构中,财物之有秩序的生产和分配是经由一般行为原则所控制之各式各样的动机而实现的。在这些动机中,图利并不是很突出。习俗与法律、巫术与宗教都互相配合来诱导个人去服膺一般的行为法则,这些行为法则最后确保了它在经济制度中所起的作用。——“第四章 社会与经济制度”
以物易物、交易及交换都是有效性依赖于市场模式的经济行为原则。市场是为达到以物易物或者买卖目的的聚合处。除非这种形式的市场存在(至少是局部性的存在),交易的特性是不能全面发挥的:价格无法产生。
虽然人类的社群从来没有完全放弃对外贸易,但这种贸易却不必然要伴随着市场。对外贸易起源于冒险、探勘、狩猎、抢劫及战争等人类的本性,而不是起源于交易。它也绝少意味着是和平及双边性的,而即使是意味着这两者的时候也是基于互惠而非教义的原则组织起来的。(注:这是一种按照正常的因果和逻辑关系推导出来的结论,但是我们在分析有关社会分工、贸易、法律等社会行为和规范时,往往无意识的从功能的角度出发去思考它们的起源,这就陷入了自我循环论证的圈子里。可以说,这些社会行为通常都是在暴力争夺之后相互妥协的结果,也可以说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其产生的功能是副产品而不是原因。)
重商主义所推动之贸易的“自由化”只是将贸易从传统的排他主义中解放出来而已,但同时也扩张了管制的范围。经济制度仍是隐伏于一般的社会关系之下,市场只不过是前所未有的受到社会权威之控制与节制的一项制度装置的附属特征之一。——“第五章 市场制度的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