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杂记
(一)
来自微博博主@呆若木一
这次Taylor Swift的版权纠纷,看似可以还原成一场商业博弈—— Taylor Swift与大机器约满,新公司条件优厚,大机器手握旧专录音版权成为谈判筹码,以出一张专辑换一张旧专的条件要求TS留下。TS了解到大机器未来可能的风险决定不续约。 大机器拒绝卖给TS旧专版权,选择转售给TS的死对头Scooter等人。 TS震惊,发文痛斥旧东家,而后宣布将于明年重录专辑正面刚——这将使Scooter等人手上的旧专版权价值锐减。 Scooter为了胁迫TS不重录专辑,在可重录时间(即明年底)生效前阻止TS一切对歌曲的使用。想要使用歌曲就要承诺不重录专辑,保证Scooter手上的录音版权价值。 TS今日再次发文控诉。因为Scooter方将TS所有电视表演都定义为“重录”,这在法律定义上是模糊的。TS的行为试图指出此处的不合理性。 梳理完毕我们发现,问题关键就出在大机器那一次的旧专版权转售,卖给了TS的对头,导致了后来所有剑拔弩张的纷争。问题也出在当前法律对一些行为的模糊界定,影响了词曲版权持有者TS正当的表演权益。 设想一下,如果大机器卖给的是与TS无恩怨的资方,产生的可能是双赢的效果——TS按照歌曲使用付费,购买版权的人依然可以赚到旧专应得的收益,等等。 大机器的转售行为虽然在法律上没有问题,却导致了矛盾的一步步升级。TS不想让旧专版权帮助Scooter赚钱,Scooter也不愿意让TS削减他手上的版权价值。 所以这真的只是一次商业交易行为?不尽然。它是大机器在合法交易背后的刻意选择挑起的纷争。所以TS控诉的只是一次合法交易行为吗?不尽然,她控诉的根源,还是合作多年的伙伴对她在情感上的背叛,以及法律对“重录”定义的漏洞。她进而希望以此提醒并反思相关法条的合理性,是否能够规避类似纠纷对艺术带来的伤害。 或许对一件事情的看法可能有所不同,但不希望我们仅以“商业交易”的角度看待世界上所有的事情。[/cp]

(二)
人快要离开世界的时候是什么感受呢 我想你可能还是那么用力的眷恋着 不想要离开 希望你在脑海混沌的迷离瞬间 闪回的是那些很快乐的很迷人的很美好的 笑容 时光 还有你爱的人们 一路走好吖🙏 #高以翔去世#

(三)
来自微博@方0十八
[cp]很多这样看似和我们遥远且无关的明星渐渐走远,这份难过是真实的。倒也不是因为追星的缘故,只是作为普通观众,某些处在我们某些年龄段给予我们特定“陪伴记忆”的明星,他们在我们心底里多多少少有一席之地。 像是朋友?不是很准确,但大抵是这样的感受。每当单向熟识的明星发生悲剧,我们都会惋惜:怎么会这样?我认识他欸! 就像常看康熙,常驻嘉宾看多了,你会觉得那是你朋友,你们有过共鸣。他们的悲喜,会让你触动。[/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