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因为拉这货,只收300运费,却被重罚10万!
虽说如今交警严查超载,部分地区部分行业的运费出现了小幅度上涨;但就货运行业整体来说,运费还是不太乐观的,所以货车司机往往都是能多挣些是一些。
为了300块运费,“赔”了10万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从民警处得知:10月20日晚,花桥曹安公安检查站查获了一辆涉嫌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的货车,并移交至昆山市交通运输道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调查。

事件回顾
当晚,货车司机朱某驾驶车牌号为皖L****的大货车,从昆山高新区送往上海浦东。
行经至花桥曹安公安检查站时,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辆货车装载的是15桶脂肪族聚氨酯面漆、3桶快干环氧云铁中间漆以及4桶稀释剂。
经查,该货车并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而这些又都是第三类危险货物,最后货车因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被执勤民警查获。
为了300元运费铤而走险
本以为值得货车司机如此冒险运货上路的,运费一定很高,可是司机告诉民警,就300块......
原来车上还有其他主要货物,这些危险货物只是顺带。
受到10万元顶格处罚
最后,该货车司机由于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被处以十万元罚款!
或许该驾驶员想想也是悔不当初吧,10万块得拉多少个300块才拉得回来啊。
无证运输危险货物处罚升级
早在2019年7月8日,交通部就发布了通告,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后的通告规定:
1. 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2.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3. 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很多司机都是知道,究竟哪些货物能拉哪些货物不能拉但是为了利益,总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觉得不会被抓到,没想到最后都“翻了船”。
企业违规照样处置
2019年7月10日,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非法运输“氟利昂”危险物品案件。该车装载的是10罐二氯一氟甲烷制冷剂,俗称“氟利昂”,属危险货物。

经查,该物流企业无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属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非法运输车辆被依法暂扣,违规企业将面临罚款。
希望各大企业和货车司机都引以为戒,在运货前都先去了解一下是否可以拉,不要知法犯法,做些得不偿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