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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百年中国性少数群体的历史,其中一个堪比当今网红的角色便是“孔二小姐”孔令俊。作为孔祥熙的四个女儿之一,自小便流露出了一股不同于寻常家女子的精气神儿,她十岁便开汽车,十三岁使得手枪。国府临安重庆时,孔二小姐遇见云南王龙云的三公子,两人素不相识却不知所为何事,竟同时拔枪互射,结果打伤不少游人。平日里她穿一身蓝色的短裤子,套一双长筒马靴,齐额的头发擦的乌黑铮亮,搁在时下必是铁T无疑。
遇到如此角色,民国的报人们自然不会放过,关于她私生活的小道传闻漫天飞舞,有什么比名人八卦更引发大众兴趣的呢?作为一个妥妥的二代,孔令俊曾经有过多少女人已无法核实,坊间传闻有顾祝同重庆办事处处长庞某人的葛姓太太。另有一位萧先生的王姓太太,其中最为有名的便是强娶了国民党88军军长范绍增的邓姓三姨太,在她的嘉陵公司里,大家都称呼孔二小姐为总经理,称呼这位军官夫人为“太太”。

孔二小姐连同她所处的时代对于性少数群体即是陌生也是熟悉的,早在1903年,康有为在其柔和《礼记·礼运》中的大同思想与西方社会主义乃至乌托邦思想的著作——《大同书》,其间讨论关于未来的婚姻制度,他写到:
男女皆平等独立,婚姻之事不复名为夫妇,只许订岁 月交好之和约而已。色欲交合之事,两欢则相合,两憎则两离。
他认为到了太平世的时候,同性恋将和异性恋一样,是人群之中自然的选择,只要无害于他人,就是应该被接受和认可的,甚至没有孩子的伴侣可以收养孩子。然而在西方的概念引入以前,中国并没有同性恋这一概念。当时被译介至中国的西方性学家,包括赫希菲尔德、蔼理士、布洛赫、埃宾、佛洛伊德和卡本特等人的著作。在这些翻译作品中,也顺带将当时西方对于同性恋的敌视性观点引入中国,在1920年代之后,赞颂同性之爱的论述变得愈来愈弱,负面观点的论述则占据了主流地位。
时间来到1922年的2月,还有不到半年,就读湖南岳云中学的丁玲就要毕业。一次偶然的机会,丁玲同在桃源第二女子师范学校预科读书时的学姐王剑虹到上海,后者动员她到到陈独秀、李达等创办的平民女校学习。二人在南京租房住下,沈从文在《记丁玲》中记录了二人情感的变化:
“当时丁玲女士年龄还不过十七岁,天真烂漫,处处同一个男孩子相近,那王女士却是有肺病型神经质的女子,素以美丽著名,两人之间从某种相反特点上,因之发生特殊的友谊,一直到那王女士死去十年后,丁玲女士对于这友谊尚极其珍视。在她作品中,常描写到一个肺病型身体孱弱性格极强的女子,便是她那个朋友的剪影。”

沈从文用“特殊的友谊”来指代二人的同性恋情,而冰心在1936年描述其就读的贝满中学直接做了如下表述:
“彼时风气初开,各同学竟以交友为时髦课程之一。乃又格于校章,管理严密,平时不能轻越雷池一步,不得已,在可能范围中,舍远求近,弃异性而专攻同性恋爱之途径。初则姐姐妹妹,亲热有逾同胞,继则情焰高烧,陷入特殊无聊恨海,终则竟超越情理之常,来一下卿卿我我,双宿双飞,若妇若夫,如胶如漆。”
当时美国著名的医学家罗伯特·阿伦·温伯格来华任教,就是因为他对弥散美国上下的清教主义风气弄得喘不过气来,闻一多劝他:你应该去中国看看。于是他便来中国执教,在东南大学、清华、北大、西南联大都有他的身影,作为一名同性恋者,他记录了中国20世纪20年代以来中国同性恋社群的一瞥。
“在青年学生中发生同性爱,可以说在各个学校都是普遍的现象,笔者看到许多青年同性男女过着不健全的同性爱的生活。”
1944年,文学杂志《大风》刊登了一篇《同性恋──一个被人忽视的社会问题》其中可以看到知识界态度的转变:
在“女子同性恋”这个俏皮的名词中,不知断送了几许青年;更不知直接间接的对社会发生了多大影响!说也奇怪,除有同性恋发生桃色事件时,因报纸张大其词,形容尽致,而引起社会人士的注意外,简直不曾被人重视过这个问题。即便因阅报而表示关心这事的人,多半也只注意故事的演变。他们仅看到表现出来的罗曼蒂斯,而瞧不见其内在的成因与影响。这实在是一件莫大的憾事!
就表面观之,同性恋似仅相关于相爱者的双方,而与他人无涉。殊不知其双方接近人物,环境,事业和社会道德等亦均直接受其牵连。其影响所及实有出乎吾人意料之处。确为今日社会中不健康表现之一。
在法律条文上,民国时期的《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承袭了清末颁布的《大清刑律草案》,修订后的大清律不再惩罚成年男性间“和同鸡奸”,也不再把成年男人间的性看成是“奸”,对幼童的强迫可以构成强奸,而成年同性间的强制性性行为只能够成立猥亵,同时清代烦琐的但并非没有必要的有关同性之间拒奸杀人的规定也被废除了。不过这种照搬也出现了问题,比如大清规定妇女堕胎违法,这显然与女性解放的形势是背离的,但民国却承袭了这一条文,尽管实际惩罚的人并不多。
从法律条文与实施中可以看到,在一个强有力得中央政府出现以前,社会的运转依旧保持了一定程度的惯性。而男风所盛行的中国,尽管没有明确同性恋的概念,却给了性少数群体一定的生存空间。曾在中国逗留了很长时间、熟谙明代世情的传教士利玛窦就曾经写下过他在当时北京街头所见到情景:
公共场所充满了刻意打扮成娈童模样的少年,一些人买回这些少年,教会他们弹琴、唱曲和舞蹈,然后这些可怜的男孩浓装靓饰、涂脂沫粉,变得恍若美女,就这样正式开始了可怕的卖淫活动。
由于当时的法律规定官员禁止嫖妓,于是以士大夫为主的文人们开始把目光转向同性上,狎优成了他们在集权君主专制下得以喘息的机会。官员消费男色的对象主要有两类,被私人占有以仆役身份出现的娈童和在社会上公开卖淫的歌童。出版于明末的基佬小说《龙阳逸史》反映了当时的一幕:
李员外平日闲,最喜的是后庭花。见他十三四岁上头发覆眉,生得笋尖般嫩,著实喜欢。倒不要他前面那一道,只要他后面这一道。只是十分优待,教他打扮做了小官,一样穿鞋袜,一样著道袍,手面上又教他习了些写算。著他在记室中,早晚做个陪伴。
明朝就已经形成伶人兼卖色相的风气,到清朝就更上一层楼,狎优成为独特风景,男伶朝着“比女人还女人”的方向培养的,他们与社会名流的交往,被称为“玩相公”、“闹小旦”。诸如北京的八大胡同一类的风月场所,也与时俱进地出现了相公堂,《中国娼妓史》指出造成这一原因是当时北京“女倡太过陋劣”,长得太差。

民国时代狎优的风气之兴盛,连堂堂袁世凯也不能独善其身。他看上了自己河南同乡唐天喜,唐幼年在豫剧班里唱小旦,后被袁世凯收为贴身仆人,进而官阶北洋陆军第三镇标统。不过唐在袁世凯称帝后加入了反袁的一方,加速了洪宪帝制的倒塌,算不上戏子有情,却也称得上有义了。
李碧华在《霸王别姬》里写到那个时代下伶人一生,毕竟袁四爷这样的红颜知己是在太少,绝大部分从业者依然徘徊在“下三流”的地位。到头来,所有的风流与不解,都伴随曾经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参考资料:
维基百科——中国同性恋史
郭晓飞——中国有过同性恋的非罪化吗?
在男来——民国里的“男风”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