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轻
这句话是以我们所有的认知为基础而总结的。
所以排除掉我们不可认知不可解释的认知。
1:例比如某人难以忍受自己的手被别人无意间碰触过总要洗一洗或者就像儿时女孩子不喜欢男生揪辫子。
当类似如此的事情发生之后,当事人内心的一股各种各样的情绪油然而生,这种情绪扰乱我们的思绪并且一直作怪,就好像强迫症。如此的思绪以及对我们的影响是可承受的,但区别就在于重与轻。
这里有两个问题(1)
承受的轻在于从心理身体上对自己不怎么受影响,或许会烦恼一会或许只是一闪而过的懊恼。
承受的重也是如此。
(2)如果说!这种不论轻与重的承受在别人眼里根本不值一提,那么我们可以释怀?
(3)这种轻与重的承受从心理精神方面来讲,只不过是我们的心理在作祟,我们在意,所以承受。
我可以想到的一种很模糊很难以用我苦涩的见识去解释的思维如下:
如果有一件事情,我们不可承受,心神不宁恍惚不定。怎么去忘记去淡化,就是理解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轻。
生命中的这件事不可承受,即便是轻如尘埃的一件事情,在别人的眼里是不值一提的。
纵然如此,我们是人,是钉死在木板上的不可改变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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