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酒吧
到底是我疯了还是这世界疯了?披着狗皮吃人肉的人,躲在黑暗里对着身边人的悲恸大声的唱诵:“你看他笑的多开心啊,哈哈哈”。 路边满是一双双泛着绿光的人眼,来来往往的都是漆黑一片的人脸。
稍微露出破绽便被群起而攻之,还为其美名其曰“丛林法则”的鲨鱼。时不时挥舞着的镰刀,还在争执着房子写谁的名的成双成对的螳螂。
所有该有的不该有的事物,都在街上翻飞着,就在这状似疯魔的情景里,构成了一幅色彩缤纷的画。
捧着画的人与旁人吹嘘着,听着的人迎合着,远处观望着画的人在一起窃窃私语,看守着画的人面无表情。一切都有条不紊,在我脑海里行着正步。然后,我醒了过来。 现在正值春天,温暖相对国内其他地方在这个沿海小城里显然来得更早一些。早春的暖阳照在身上,穿堂风往返在门与窗隙之间。
北京时间7:55分,距离面试还有5分钟。对于还躺在被窝睡眼稀松的我来说时间还很充足,我想我还能再睡会儿,然后把面试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再去买份早餐,顺便对着路过的本要应聘的酒吧吐口痰。
啊,这该是多么愉快的一天呐。想着我就起了床,漫不经心的用30秒刷了牙洗了脸,顺便在刷牙的时候穿上了裤子,还用漫步到洗手间的时间穿好了衣服。
早上的一切都很舒服且缓慢,就像每天缓缓升起的朝阳。今早也同往常一样完美,假如我的头上没顶着我的袜子而让我因为找不到袜子耽误了几秒钟的话就更完美了。
酒吧距离我家小区大概有一千米,当我迈着舒缓的步伐走到小区门口时还有3分30秒到达早晨8点钟。我和门卫大爷友好的打了声招呼,顺便迈出了我的左脚,半个身体探出了小区大门。
柔软的鞋底被柔软的脚底踩在坚硬的地面上,坚硬的地面不断地对柔软的鞋底的踩踏做着反馈,轻轻的撞击声给这个舒缓的清晨也带来了舒适的感觉。
此时清晨潮湿温暖的空气不断地洗刷着我的肺,头顶抚过的暖风也在不断帮我调整着发型,道路两旁的樟树缓慢的从眼前倒退,一切的一切都在眼底里从容着,就好像站在酒吧门外轻轻喘息着瞧了瞧手臂上还差10秒8点的指针的我一样从容。 我花了5秒结束了自己轻轻的喘息,1秒后推开了门向着里面喊出了今早的第一声:老板,我来应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