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窗异草 · 鬼书生
明代成化年间,商州有个叫李二的,以做些小生意为生,每天都是独自一人早出晚归,什么豺狼鬼怪都不害怕。一天晚上,他回去的特别晚,那时正是深秋,白杨风起,路旁的坟墓中发出呜呜的声音,其实是白杨的落叶被秋风吹动所发出的呼啸声。李二毫不在意地走着,忽然听见有读书声随风飘来,断断续续,时快时慢,李二觉得很奇怪,心想:“我每天晚上都从这里过,从来没看见过一瓦一木,这读书声是从哪里来的呢?”于是便停下来仔细听,那声音仿佛就在边上,他估计是遇到了什么鬼,便大声唱道:“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哪里来的鬼东西,唬住我前行?让我康康在哪里,我不打死你!”歌还没唱完,读书声便停了,接着便有烟雾从坟墓中冒出,李二趴在草丛里窥探,只见一个书生模样的人穿着长袍戴着帽子走出来说:“这半夜三更的,小路上不应该还有人啊,刚才好像听到什么东西乱叫,像是害怕我的读书声,不如让我拿烛火照来看一下。”
这书生说话带有湖北口音,接着他便招呼道:“童童!快拿盏灯过来!”随之一个娇媚的声音答应着,不一会儿便有火光从坟墓里出来,闪动跳跃,火焰却青白惨淡,可以肯定是鬼火无疑。光影移近,原来是一位提灯的少女,这盏灯和平时自家用的也没什么两样,不像是什么鬼物。李二心中更是觉得奇怪,那个书生对少女讲了情况,准备仔细搜查,少女却突然笑着说:“我们不是正要找个人么,这个人来了,你怎么反而大惊小怪了呢?”书生也笑道:“你说得对啊,这草中人就是媒人嘛!”于是一起走到草丛前,双手作揖请李二出来,说:“您既然不怕鬼,为什么躲在里边呢?请您不要猜疑,快出来吧!”
李二果然一点也不怕,说着话就从草丛里走了出来,回了个礼,瞟了一眼,只见那书生年纪也不过二十左右,容貌清秀,气质不凡,那名为童童的提灯少女则站在书生身边,神态恭敬,衣着淡雅,长相甜美,像他们这样有颜值有涵养的人物李二从来没有见过,估计他们绝不是一般的鬼,李二客气的说:“我回家太晚了,忽然听到你的读书声,以为是在有人在嘲笑我。没想到是位翩翩君子以读书在消此漫漫长夜。我刚才的胡言乱语,如有冒犯还请多多包涵啊。”书生笑着说:“我们绝不会作怪害人,请您不要担心。不过,有件事想请您帮忙,也不枉我们这一面之缘。”说着便请李二在林中小坐,聊起了自己的身世。
原来这书生是湖北襄阳人,商州知府是他爸爸的朋友,书生因为在家多次落榜,心中气愤不已,便想去北漂,通过其它方式获取功名,因此绕道来商州,想问知府叔叔要点赞助费,以便在北京打点些相关事宜。他年轻帅气,又是第一次出远门,衣服行头都很讲究,于是便被坏人盯上了。走到这片树林的时候天色已经渐黑,正想加快脚步赶往知府叔叔那儿,谁知埋伏在林中的强盗都冲了出来,把他和两个仆人全部杀掉了。这些事知府叔叔当然都不知道。强盗杀了人,打开行李一看大失所望,又害怕被人发现,便挖开林中的一座坟墓,把尸体塞入墓穴中,然后瓜分了一些碎银子便散了。书生说到这里,眼泪又不由的流了下来,童童皱着眉说:“你别絮絮叨叨的了!我听了也心里也很难过啊。”
书生指着童童对李二说:“她就是这座墓穴的主人,生前被嫉妒她的女人害死了,所以葬在这里。我和她死后在墓中相遇,见她甜美文静,亭亭玉立,我们又是同病相怜,便一见钟情,但没有媒人主婚,一直也没能正式结婚。今晚遇到了您,我们便可以了却这一心愿了!”说着便起身对李二深深地鞠了一躬。李二连忙答应,问他怎样主婚,书生答:“我有一纸文书,这里面写明了我与童童愿结为夫妇,我也在证婚人的地方写上了您的名字。请您代我们拿到城隍庙去烧掉,这样我们的婚礼就算成了。另外有两锭银子,是我偷偷藏下来的,请您帮我买一具棺材,晚上再到这里来,打开坟墓,将我的尸体放入棺内,与童童葬在同一个墓穴里。这样的话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您的恩情,不知您是否愿意帮我呢?”李二全都答应了,没有任何为难的样子。书生便拿出银子和文书递给李二,又向他深深的拜了一拜。灯烛瞬灭,书生与童童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李二两眼有点儿迷糊,只见四周阴森森的,便藏好银子赶紧离开,不敢在此多做停留。回到家里,李二拿出银子仔细看,银光闪闪,质感实在,确实是真金白银,便笑着自言自语道:“这个痴心鬼给我钱,想打个好棺材,娶个好老婆。私自开墓是死罪!这谁不知道!我可不想做什么好事,也不想受连累。有了这些钱已经够我舒服几天的了,别的我才懒得管!”李二便私吞了这些银子,既不替书生买棺材,也不去城隍庙烧那张文书。李二这个人其实非常贪婪,当他接过银子的时候,就已经打算私吞了这些银子。
没过多久,书生给的那些银子就用得差不多了。李二依旧每天出门做生意,有一天,他正走在路上,遇到巡逻的差役,便立刻被抓走了,完全不知道原因。到了审案的时候,看到几个赌场老哥都在,原来李二拿书生给的银子还了赌债,没过多久这银子都变成了锡箔,所以被人控告为拿假钱骗人。李二一开始时还不承认,但证据确凿,他无奈才把整件事的原委说出来。审案官觉得李二在说谎骗人,非常生气,准备对他用刑,忽然在场中的一个人瞪大了眼睛大叫:“就是这个姓曹的杀死了襄阳来的书生!审案官应该对这两人都用刑!”审案官听了很惊奇,原来他就是书生爸爸的好朋友商州知府叔叔!之前听说朋友的儿子要过来,还很高兴,每天派人在城外等候,但是后来一直都没有消息,怀疑出了什么事,此时听到书生已死,便立即追问详情,那人回答道:“详情都在李二保存的文书里。我是城隍司的捕快,不能当面讲述,告辞!”说完,这人便倒在地上。(??即兴表演?!)审案官见那些赌徒都吓得脸色惨白,便假笑着说道:“哪里有什么鬼,这都是李二唬人的把戏!”随即让人把李二关到另一间房子里,喷上黑狗血,等明天再严刑审问。实际上则是暗中让李二回家把文书拿来。
赌徒们见此状便放心了,审案官又对他们说:“事情还没有完全弄清楚,所以你们也不能回去,还是留下来,等着还你们的钱。”于是命令将他们分别关在旁边的屋子里,暗中派兵在外守候。到了半夜李二才把文书交上来,审案官一看,这哪里是什么结婚文书,分明是一张满是血泪的状纸!里面详细记录了书生被抢劫致死的经过。审案官大怒,立刻开庭,让衙役把赌徒们全都带上来,他们都还睡的懵懵懂懂的,被赶到庭上,经过一番刑审,全都承认了自己的恶行。案子审理完毕,审案官便到城外,从坟墓中掘出书生的尸体,只见那尸体还如活人一般,没有任何腐烂。根据李二所说,买了一具上等的棺材,将他入棺后与少女的棺木并列放在同一个墓穴中。所有事情都料理完了才让李二回家。临走的时候,审案官笑着对他说:“以后好好地做媒人,可不要再耽误了别人的好事啊!”大家听了都笑了起来。这件事之后,李二的胆子还是那么大,但却不再像以前那么见利忘义了。(李二冥婚介绍所正式开张。)
长白浩歌子如是说:“一开始书生似乎不急于复仇,反而急于结婚,我心中不免有些鄙视他。后来他利用假钱,揭发了杀害他的强盗,机智地报了仇,而结婚的事情竟没有提,也不必再提。可见他一开始向李二提出做媒的事,就和晋国苟息借道虞国去打虢国的计谋差不多,真是聪明极了!像李二这样起先贪财坏事,最后竟成了破案的关鍵人物,也促成了书生与少女的婚姻,真是庸人之幸反办了一件好事啊!”(机智书生善用人性弱点。)

原 文:
故明成化中,商州民有行二者,忘其姓氏。以负贩为业,昼出夜归,独行无伴侣,豺狼鬼魅,举不关心。一夕归倍迟,时正深秋,白杨风起,道旁丛冢仿佛如有啸声,实是林中落叶与封家十八姨互相唱和耳。二方径行不顾,忽闻书韵盜唔,随风声而上下,或疾或徐,似断实联。讶之曰:“予日夕过此,未见一瓦一椽,此诵声胡为乎来哉?”因立而倾听,音响宛在左近。心知非人,乃大叱曰:“天青星皎,何物死魅敢在此作声,惊我行旅!会须以老拳饱之。”语未已,其读忽辍。须臾,非烟非雾,出自冢中。因伏于草间觇之,见有人如书生,博带峨冠,约略可辨。既而闻其言曰:“宵深路僻,不宜犹有行人。适闻吠声,似怪予呫哔者,当以火烛之。”其音颇类楚咻,遽呼曰:“徐家可速将一炬来!”旋闻嘤咛响应,即有火光自墓内出,幢幢然,其色甚青而惨淡,当是鬼燐无疑。无何相近,则一少艾持碗灯尸闪而来,又宛然人世物,绝不类幽壑所吹者,心窃异焉。书生语以故,将肆冥搜,忽闻少艾笑曰:“子欲人,斯人至矣,何反震惊如此?”书生亦笑曰:“卿言良是。草中人固不异冰上人也。”于是径趋蓬颗,揖二使出,曰:“君既不畏吾辈,何为匍匐于兹?幸勿怀疑,即出相见。”二果坦然无惧,起立拱揖。睨其貌,美如冠玉,年仅终童。少艾执烛旁侍,意颇肃恭,而衣饰之淡艳,容色之殊尤,则固目所未睹。二知非俗鬼,因谢曰:“归途过晏,忽聆清吟,窃疑揶揄我者,不意乃士林君子读书以消此长夜。予呓语唐突,万勿苛责是幸!”书生又笑曰:“我辈何人,岂能为祟?君似不免多虑。虽然,有事敬求,亦不虚此一遇。”遂揖二同坐于林下,始自白其由来。盖书生本襄阳人氏,商牧某公,其父执也。书生以小试不利,心窃愤懑,将赴北京援例以冀科名,故迂道过此,思饱猪肝以望云路。惟因少年行迈,未免裘马甚都,乃为奸人所觊觎。至此林中,天已昏暮,方将疾趋赴州治,一时伏甲尽起,盞拥而前,书生与二仆遂皆毕命路侧,某公固未及知也。贼既泻囊,大失所望,因虑捕盗者踪迹,遂潜启窀穸,纳尸圹内,方始瓜分而散。书生言至此,潸然泪下。少艾忽蹙黛曰:“若勿絮絮,使人如割寸心。”书生因指之语二曰:“此子即予之地主,生前亦遭妒妇身死,先葬于兹。予与之邂逅九泉,见其深娴风雅,又复同病堪怜,甚相爱慕。两美既合,兼之同穴,但乏斧柯,抱愧鹑鹊。今得君,可以赤绳对系矣!”言已,又起长揖。二敬诺,因询其何以主盟。答曰:“余有控牒一纸,内言某与某愿为姻契,即署君名,言为作合,祈君代焚于城隍司,则无媒之嫌可免矣。外有白金二锭,系在腰橐深藏者,浼为置材一具,暮夜来此,启冢出尸,将予残骸入榇,与若人同厝于斯,予当数世不忘是恩。未识君肯援手否?”二一一力任,无难色。书生乃出金与牒,再拜而付之,然后与少艾和烛而灭。二亦目眩移时,四野萧森,慄不可留,遂怀金亟返。至家视其物,粲然白镪,真金也。乃笑曰:“痴鬼以此与我,将以望棺槨之美与倡随之乐乎?开圹者死人,谁不知?予不任受功,亦不任受过,得此生殖足矣,其他何恤焉?”竟私其金,不为市榇,又匿其牒,不以焚。盖当受金时,贪念已萌。旬日,金将用尽,仍出负贩。途遇州役系之去,茫然不知其由。至案则积赌某某咸在,二曾以鬼金偿其债,寻变为楮,故以妖妄讼之耳。二初不肯承,及证佐昭然,乃不能讳,因述其金所自来。官怒其诞,将笞之。忽首者一人,张目直视,大呼曰:“死襄阳某者,即此曹某也,公可加刑于二。”官闻之骇然,盖即书生所云父执者。初知将即至,心甚喜,日使人迎候于郊,已而寂然,方以为疑,至是闻其死,故大惊。亟询其状,对曰:“详在牒中,二实执之。我城隍司之急足隶也,不能缅述,请即退。”言讫,其人顿扑。官视群小皆变色,乃佯笑曰:“鬼何为者?此二以妖术遣之耳!”命将二另锢一室,以犬血厌之,明日当严鞫,实则阴使之取牒也。众果心安,官又语之曰:“事未能白,汝曹亦不可返,盍居此俟偿尔金。”亦命散禁于室侧,而潜以健卒逻守之。夜分,二始以牒至。官视之,非婚牍,而实血状,历陈劫杀之惨,不胜勃然。亟升座,令役往械各犯,多在梦中。驱至庭,毒加拷掠,乃尽服,无一漏网者。案既定,官乃亲往起其尸,面色如生时,犹未朽。因二言,盛其葬具,与女柩同厝于一丘。既竣,始判令二归。临遣,官笑谓之曰:“善为执柯,勿再误人好事也。”庭之上下皆粲然,二乃归。自是胆力虽犹昔,义利亦稍分明矣。 外史氏曰:始见书生缓于复仇,而急于图婚,未尝不心焉鄙之。及其假伪金,首真盗,谈笑复仇,而佳配之有无竟不必问,始叹图婚一举,亦假途灭虢之计耳!智岂出苟息下哉?若二以贪败乃公事,而究为撮合之山,直是庸人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