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血色浪漫》想到的
偶然在微信读书的飙升榜上看到这个书名,想起儿时家里的桌子上放着这本书,书的名字很独特,以至于现在我还记得那本残破不堪泛黄的书本上那四个大字:《血色浪漫》。
模模糊糊回忆起,在上学那几年的成长中,曾经在电视机上断断续续看到过一些这个故事电视剧版本的画面,知道钟跃民是刘烨扮演的,形象非常有灵气。影视剧一般都是讲故事的多,那么这本书一定有一个有趣的故事。于是尝试开始阅读,谁成想一发不可收拾,一下子被故事吸引住了。都梁轻松幽默的描写方式,平白易懂的文笔,读起来非常易于理解,对于我这种读书慢,理解能力差的人来说简直是福音。
平心而论,书中的描写细节,故事情节,都比电视剧中丰富一个层次,剧中很多演员的表演都些许生硬,毕竟是2004年,很多在现在看来无聊的梗,在当时却是堪称经典。书本有书本的好处,但搬上荧幕的电视剧也有自己的灵魂。
故事始于1968年的北京,讲的是一群老北京顽主的故事,他们的一生非常精彩,从打架当流氓、顽主一直到陕北当插队知青,再后来入伍十余年后回归社会等等,对于我这个从来都是本分过日子的人来说感到非常新鲜。
主人公钟跃民,我本是不喜欢这样的人的,他游戏人生,对待感情也不算太认真。钟跃民说周晓白,周晓白的那种“要把自己托付给一个男人,赖上这个男人”的想法对于他来说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对于某些男人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事,这种男人可能说的就是我,至少以前的我是这样的,恨不得对方死心塌地跟着我。然而接着看下去,钟跃民却渐渐让人喜欢上了,他虽然痞但是有自己的原则,内心里是个好人。看书的时候难免会把这个人物形象往电视剧的人物上靠,也就是往刘烨身上靠,刘烨本身又高大帅气,所以难免对人物也产生好感,潜意识里认为他就是这么帅气的一个人。
我可能一直是个怀旧的人,怀旧的原因是什么呢?我想可能是现在压力太大,我想逃避。我总觉得如果我处在上世纪那个年代,我还有翻身的机会,还有无限可能,那个时候生活压力也没这么大,节奏也没这么快,所以我怀念。
人为什么怀念过去呢呢?可能是因为现在过的不够好。
所以这种描写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故事,我本身就非常喜欢。觉得那时候人这一辈子虽然平平淡淡的,但也没太多压力。我常常在想,那时候信息流通没那么快,你今天学一个笑话,明天去讲给喜欢的姑娘听,她八九成儿没听过,也不会嫌弃你“用老梗”,嫌弃你千篇一律,所以那个时候追姑娘应该是更简单一点。再者,故事发生在北方,北京城和陕北的组合。我是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虽然不是北京人,但是也非常喜欢北京话那种儿化音,感觉非常亲切。
接下来的故事到了陕北黄土高坡,对于那里我又有一种特殊的情感。幼时曾经在那里生活过几年,孩童的记忆是易失的,但是经常回想起那些还存在的片刻记忆,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的闪过,以至于这些零散的记忆反倒记得越来越深刻。现在的我喜欢和世界保持连接,不喜欢孤独,如果让我生活在黄土高坡那种近乎与世隔绝的地方,可能会逼得我发疯,逼得我思考人生的意义。
看完了书又去追电视剧,我本身是个不喜欢电视剧的人,觉得太冗长,耗费时间。但是出于对这个故事的喜爱,还是在喜欢和焦虑中煎熬着看完了。喜欢故事,又焦虑自己在耗费时间,十几个小时,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追剧,其实是对书本故事完结后的不舍的行为。当我阅读一个故事,进入这个故事,和主人公一路同行,我在他的世界里随他前进,他的故事影响着我,塑造着我,他以他的人生经历来教诲着我,就像一个老友,当故事结束时,我合上书本,他就要离去。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虽然有心里准备他早晚要离去,但当他离开那一刻还是让泪打湿了眼眶。小时候没的书看,偶然借得一本好书,竟舍不得看,像抱着一份好吃的甜点一样抱着,想吃却又舍不得吃,因为知道吃一点少一点。想到这里,就有点理解钟跃民人生在于过程,而不在于结果的想法了。甜点终究要吃完,它对人的健康也没太多好处,可是人为什么要吃呢?
故事末尾,宁伟—钟跃民带出来的尖子兵—在越狱后和钟跃民遇见,钟跃民大声的喊让宁伟跟他回去自首,眼里充满悲凉,这是钟跃民 自己带出来的兵,自己最喜欢的兵,也只服钟跃民一个人的兵,现在他最敬重的人也来劝他了。其实钟跃民内心又何忍?曾经一个锅里抡过勺一起上过战场的战友,宁伟本是个好孩子,奈何命运造化弄人逼他到这一步。看到这里,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这是一幅多么令人心酸的场景。
剧看到最后一集,最后几秒来临的时候,我点击了暂停,有点不舍这位老友的离开。停顿了几秒,又点击了播放,片尾刀郎那悠然的歌声想起。后来每次听到这首歌,脑子里都会先浮现出钟跃民那嬉皮笑脸的帅气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