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EB怀特《这是纽约》仿糊了
对每一个初来乍到的人们,纽约具备一种谜一般的特质,哪怕这个伟大的城市历经岁月风霜已露出老朽的面貌,它仍能让人自觉带上滤镜,不由自主说一声:“嘿,这儿是纽约,瞧瞧这高耸入云的大厦、瞧瞧这纵横交错的街道!”
城市和建筑的现代化在全球各地一波波上演,比纽约更为光鲜亮丽之处一个个浮现在地表,事实上,它在十年二十年前就已经显老了,但来到这里的人们依然不敢懈怠似地,带着一种进城的仪式感,从头到脚打理成最佳的自己,似乎这样才能与之般配。
从林肯隧道、荷兰隧道驱车进入,从布鲁克林大桥、华盛顿大桥步行或骑车落地……人们潜意识里会对自己说:“这才算是真正来到了纽约。”他们所说的纽约专指曼哈顿,那南北狭长87.5平方公里的一个岛屿。不管你服不服,世界上就是有这些个自带中心感的城市,让人诋毁、觊觎、爱慕而又求之不得,它似乎永远站在指尖的前方、一厘之外,让人抓不住更别提将其掌控。
它用白皮肤、黑皮肤、黄皮肤和棕色皮肤为自己贴面。股票经纪人、影视及体育明星、大商人、牧师和各行各业在这里汇聚一堂。这各色人等演绎的金融、艺术、商业、体育、宗教、娱乐故事被塞进了同一份紧凑的“报纸”——对了,纽约就像一份大杂烩的报纸,坐在拥挤的地铁车厢你只能翻开报纸一角,窥见这五花八门世界的一小斑投影。你知道翻下去一定有惊喜,但车厢里人与人的距离已接近这个城市定义隐私和分寸的警戒线;或许也是因为懒得,你早已习惯了这里永远会有秘密、有另一番天地,你早已见怪不怪,没什么值得大开大合翻下去一探究竟的人与事。
坐过纽约的地铁,深入其地表以下,闻过那混杂着百年陈锈、流浪汉尿液、死老鼠的腐臭、廉价香水盖过汗液的纽约城并不想宣之于外的气味,你才算是从一个纽约客多多少少成为了这里的主人,不再被其光芒晃得头晕目眩。祛魅突如其来,甚至有一刻你觉得上当了,呸!纽约不过就是这么一个糟烂地方么。你会在心里骂“骗子”,因为不知该把这句咒语丢到哪一个具体的人头上。骗子里或许还有你自己,听,是谁在歌唱“纽约纽约”?难道没有你?
你走出地铁口,取决于此时此地的心境,步行去一家或熟悉或没去过的餐馆吃饭。你想试试小意大利区边上的法式餐馆,最后还是去了唐人街合记对面、你和朋友常去的那家。在纽约交一个朋友需要的时间本来就长,而这个朋友竟已不在人世,隔着那一片太平洋,你想起,另一个称得上朋友的也已离开了这座城市。
时间还早,本可以继续搭地铁,但你有点想躲开地铁站内卖艺人凄清的二胡声。于是你拦下一辆黄的或绿的,让司机打开音乐台,穿越棋盘格局的街道划开的一个个小世界——从下东城到上西区,那归拢在各自文化、习俗和阶层边界里的一个个小世界。纽约人在这里变得见多识广,也在这里画地为牢。既有机会拥抱高大上,也能随时触摸低小下。你可以横穿曼岛加入欢呼的人群,也可以对两英寸以外的悲伤视而不见。而若穿越这一个个迥异的小世界仍无助于抽离情绪,那一定是车速不够快。这里是纽约的心脏,难怪,大部分时间里车辆只能蜗行。在这里很难把什么迅速甩在脑后,只不过眼前永远有新鲜,叠加在悲伤之上,可以是愉悦、快乐,五味杂陈。
是啊,当你坐进林肯中心的包厢,听一场“费加罗的婚礼”或“卡门”,脑中依然回响着的士电台雷鬼乐的旋律,这没什么大不了。中场休息时,隔壁桌坐着一位当天没有演出的名伶,请你来看剧的人也想请她喝一杯,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生活在纽约,你有机会在街头、服装店、咖啡馆偶遇世上最有名的人物,与他们对视一笑那刻,感受与他们共享一个梦想、或许还有运气。你可以压根不认识他们是谁,也不想知道他们是谁,就在彼时彼刻提不起精神多说一个字。在纽约,一个无名者的小情绪并不需要为名人光环的只言片语让步,谁又比谁更了不起呢?反正人人总归是在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是啊,这是一个你一手交出自己,它两手奉上孤独的城市。在这里你要么学会跟自己做朋友,要么抓住一切机会将陌生人拉到身边,从个性上、见识上、“气味”上迅速识别Ta能不能成为可以陪你看上一场剧、去一次图书馆、或到东河边吹吹风的朋友。要快,不然下一秒连Ta的背影都可能找不到。当然最好是既学会跟自己做朋友,一个人不觉孤单,也有两三人的陪伴——至于知心人可遇不可求,因为你不想再体会当他们带着你的秘密离开,那种与自己的一部分告别、隔着千山万水的滋味。
这就是纽约,人来人往的纽约。你见过有人以陌然的姿态在这里生活一辈子,也有人三五年后离开时,将这里视作第二故乡。此后他们无论去到哪里,哪里都有纽约。世界上就是有这些个自带傲娇感的城市,让人甘心被它奴役,顶多摇摇头骂一声他妈的,毕竟是纽约啊!
相关:《名家译文的不名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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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微信篇(主要为了自己放着对比豆瓣vs微信码字、版式的不同):
嘿,这儿是纽约!
对每一个初来乍到的人,纽约具备一种谜一般的魅力,哪怕这个伟大的城市历经岁月风霜已露出老朽的面貌,它仍能让人自戴滤镜,脱口一句:“嘿,这儿是纽约,瞧瞧这高耸入云的大厦、瞧瞧这纵横交错的街道!”

城市和建筑的现代化在全球各地一波波上演,比纽约更为光鲜之处一个个浮现在地表,事实上,它在一二十年前就已显老,但来到这里的人们依然不敢懈怠,带着一种进城的仪式感,从头到脚装扮出最好的自己,似乎这样才能融入它的怀抱。

从林肯隧道、荷兰隧道驱车进入,从布鲁克林大桥、华盛顿大桥漫步落地……人们潜意识里会对自己说:“这才算是真正来到了纽约。”
他们所说的纽约专指曼哈顿,那南北狭长87.5平方公里的岛屿。不管你服不服,世界上就是有这些个自带中心感的城市,让人诋毁、觊觎、爱慕而又求之不得。
你也可以说布鲁克林桥的另一头同样是纽约。行政区划上是,但不足以证明就是。它还必须带上一股子纽约特有的“气味”。对了,纽约它本身就是一缕气味,在你指尖缠绕,却捉它不住。说不清道不明却又那么微妙!

它用白皮肤、黑皮肤、黄皮肤和棕色皮肤为自己贴面。纽约,它是一段带着西班牙语、印度语或中文口音的英语念白。
股票经纪人、影视明星、大商人、牧师和各行各业在这里汇聚一堂。这各色人等演绎的金融、艺术、商业、体育、宗教、娱乐故事被塞进了同一份紧凑的“报纸”——对,就是纽约这份大杂烩的报纸——坐在拥挤的地铁车厢你只能翻开报纸一角,窥见这五花八门世界的一小斑投影。
你知道翻下去一定有惊喜,但车厢里人与人的距离已接近这个城市定义隐私和分寸的警戒线;或许也因为懒得,你已习惯这里永远会有秘密、有另一番天地,你已变得见怪不怪,没什么值得大开大合翻下去一探究竟的人与事。

坐过纽约的地铁,深入其地表以下,闻过那混杂着古早陈锈、流浪汉尿液、死老鼠的腐臭、廉价香水盖过汗液的纽约城并不想宣之于外的气味,你算是从一个纽约客多多少少成为了这里的主人,不再被其光芒晃得头晕目眩。
突如其来的祛魅,曾有一刻让你觉得大上其当,呸!纽约不过就是这么一个糟烂地方。你会在心里骂“骗子”,因为不知该把这句咒语丢到哪一个具体的人头上。等等,骗子不也还有你自己,听,谁在歌唱“纽约纽约”?难道没有你?

你走出地铁口,取决于此时此地的心境,步行去一家或熟悉或没去过的餐馆。你想试试小意大利区边上的法餐,最后还是去了唐人街的合记。
大约是地铁站内思乡的二胡声把你带到这里吧。隔着北美大陆、隔着太平洋,同你常来这里饕餮的好友早已离开这座城市。

大约是出租车音乐的喧闹加深了你的落寞吧。走出餐馆,你坐进那辆黄色小车,看它穿越棋盘式街道划开的一个个小世界。
那归拢在各自文化、习俗和阶层边界里的小世界——纽约人在这里变得见多识广,也在这里画地为牢。既能拥抱高大上,也能触摸低小下。既可以横穿曼岛加入欢呼的人群,也可以对两英寸以外的悲伤视而不见。
而若穿越这一个个迥异的小世界仍无助于抛离情绪,那一定是车速不够快。这里是纽约的心脏,难怪,大部分时间车辆只能蜗行。在这里很难把什么迅速甩在脑后,只不过眼前永远有新鲜;叠加在悲伤之上,可以是愉悦、快乐,五味杂陈。

是啊,当你坐进林肯中心的包厢,听一场《费加罗的婚礼》或《卡门》,脑中依然回响着的士电台雷鬼乐的旋律,这就是纽约。
中场休息时,隔壁桌坐着一位当天没有演出的名伶,请你来看剧的人也请她喝了一杯,这就是纽约。
生活在纽约,你有机会在街头、服装店、咖啡馆偶遇世上最有名的人物,与他们对视那刻,感受与他们共享一个梦想、或许还有运气。你可以压根不认识他们是谁,也不想知道他们是谁。在纽约,一个无名者的小情绪可以跟名人光环同框,谁又比谁更了不起呢?反正人人总归是在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是啊,这是一个你一手交出自己,它两手奉上孤独的城市。无论你是出于向往来到这里,还是出于逃避来到这里,它都可以把你包藏得像一个秘密,不是因为你不说,而是没人多问一个字。
在这里你要么学会跟自己做朋友,要么抓住一切机会将陌生人拉到身边,迅速从“气味”上识别Ta能不能成为可以陪你到东河边吹吹风的朋友。要快,不然下一秒连Ta的背影都可能找不到。至于知心人可遇不可求,因为你不想再体会当他们带着你的秘密离开,那种与自己的一部分告别、隔着千山万水的滋味。
这就是纽约,人来人往的纽约。你见过有人以陌然的姿态在这里生活一辈子,也有人三五年后离开时,将这里视作第二故乡。此后他们无论去到哪里,哪里都有纽约。世界上就是有这些个自带傲娇感的城市,让人甘心被它奴役,顶多摇摇头骂一声他妈的,毕竟是纽约啊!
(图侵删)
纽约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