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读诗#《小红帽》卡罗尔·安·达菲
在童年的尽头,房屋逐渐消失
成为游乐场,工厂,情妇般由
屈膝已婚男豢养的副业生产地,
沉默的铁道,隐士的篷车,
直到你终于来到树林的边缘。
在那儿,我初次见到那匹狼。
他站在林间空地,高声朗读他的诗作,
以狼族特有的拖腔慢调,毛茸茸的脚爪拿着平装书,
红酒沾湿了蓄胡的下颚。他的耳朵
好大!他的眼睛好大!牙齿好大!
中场休息时,我颇为确定他发现到我,
二八年华,未经人事,靓妞,流浪儿,并且请我喝一杯酒,
我的第一次。你或许想问为什么。原因在此。诗歌。
这匹狼,我知道,会引我入树林深处,
离家,到猫头鹰的眼睛是唯一亮光的
荆棘纠缠的暗处。我紧跟他身后徐行,
长袜被扯烂,运动衫因枝干钩刺而
成红色碎片,谋杀案线索。我弄丢了鞋
但到达该处,狼窝,最好小心。那晚的第一课,
狼之气息入耳,是情诗。
我依偎着他扎人的毛皮到天明,因为
有哪个小女孩会不喜爱狼呢?
然后我自他笨重如垫的脚掌间溜出
去寻找一只活鸟 - 白鸽 -
它笔直地从我手上飞向他张开的嘴。
一咬,死了。真棒,床上早餐,他说,
舔食着带骨的肉。他一入睡,我便爬到狼窝的
后方,那儿是一整面书墙,发出绯红和金色的光。
文字,文字,活生生的在舌上,在头里,
温暖,拍击,狂乱,带翼;音乐和血液。
而当时我还年轻——在树林子
花了十年才知道原来一颗蘑菇
塞住了已下葬尸体的嘴,鸟
是树吐露出的心思,逐渐苍白的狼
对月嗥唱同一首老歌,年复一年,
季复一季,同样的韵,同样的原因。我拿起斧头
挥向柳树,想看它如何哭泣。我拿起斧头砍鲑鱼,
想看它如何跳跃。我拿起斧头砍睡梦中的
野狼,用力一劈,从阴囊到喉咙,看到
闪闪发光,纯白的我祖母的骨头。
我用石头填满他的老肚皮。我将他缝合。
我离开森林,拿着花,唱着歌,只身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