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吃鱼”
沈从文《边城》里有这样一个细节:
土匪将人质绑来之后,先用一盘热气腾腾的鱼来招待人质,整的人质都不好意思了,心想着我是被绑票来的,咋还好酒好菜就上来了。其实这一切都是土匪的套路,土匪将会通过人质吃饭的举动来判断人质的出身。原来土匪将鱼归纳为三种吃法:第一种上来就吃鱼背上的肉,喝酒也是大口的喝;第二种是先吃肚子上的肉;第三种是先吃鱼眼上的肉。如果是第一种,土匪也只能自认倒霉,一看就是穷人家的孩子,没什么绑票价值,就当做善事还管了人家一顿饭,然后礼送出山寨。搞得人质也是一头雾水,心想着“说好的绑架呢”,我还想多待几天,吃点好吃好喝的!如果是第二种吃法,难么恭喜你,你这次被土匪看上了,土匪通过你的吃法判断你出身小富之家,因为你应该是知道哪块肉是好吃的。土匪就会把你多关几天,让家里着急着急,然后将钱送过来,过几天就把你送回去。如果是第三种,那么你想要出去就没那没轻松了。土匪通过你的吃相早已经对你的家世做出了判断,吃鱼眼的一定是财主家的孩子,吃鱼吃腻了,而且绝对是家里的心头肉,土匪就会狠狠的勒索人质,即使不死也扒几层皮。
想来觉得很有道理。但这篇只谈谈吃鱼。
作为鱼米之乡长大的孩子,从小饭桌上不缺鱼肉,光是吃到的不同做法就有红烧的、清蒸的、醋溜的、炖煮煎熬的,家中父母也一定会先把鱼肚上没有刺儿的一块肉夹到孩子碗里,然后是鱼籽和鱼眼睛。但总有耽于美味而不愿“住口”、冒险想要“侵吞”其他肉区的时候,因此也免不了有那么几次鱼刺卡喉的痛苦经历。偶尔还要在某种诡异思想的指导下进行吞米、喝醋之类的民间秘术。
随着吃鱼经历的增多,我渐渐发现,淡水鱼刺儿越多,肉质可能就越鲜嫩美味。撇开没有刺儿的鱼肚、鱼籽、鱼头不说,有刺儿的地方自然是要为了美食迎难而上:先顺着鱼肉的纹理分出一小块肉,用筷子有序按压,刨出根根细刺,然后夹起这块人工精心打磨甄选的肉糜推向盘内,补沾些许汤汁,挪进嘴中前区,以门牙轻轻横向咬下,二次检查无刺,用舌尖递进腔内牙床,安然大口咀嚼,入味的鱼肉在嘴中回旋,十分惬意。
然而好景不长,自从到了北方,好像很难享受细细吃鱼的过程了。
在北方闻得一些奇怪的传闻,比如小孩子不能吃鱼籽,不然手会哆嗦。可鱼籽明明那么美味啊,如果家里有鱼,父母怎会舍得不给孩子吃!又或许是孩子馋,但北方的自然条件或是家庭环境又无法提供,所以家长只好找个体面的理由搪塞过去?
来了北方以后,发现身边居然有人不会吃带刺儿的鱼,只能吃那种深海运来的笨笨鱼。因为基本没有什么刺儿,但是鱼肉或是过于紧实而没有淡水鱼的松软可口,或是长距离冷冻运输而不得尝得原鲜,着实令挑嘴的食客惋惜。
再有就是,北方家常购买的鱼,往往鱼头小小的,没多少肉。也难怪他们不理解为何鱼头可以作为一道菜,更不用说让他们理解吃完肉肉的鱼脸然后专心吸食鱼髓是一种怎样美妙的体验。
找不到合适的鱼肉知己,或多或少心中有些遗憾。一经比较,便觉得从前那些吃鱼的日子十分美好,从前那些能攒一起吃鱼头的人是多么可爱,还有那些总是愿意把鱼肚不动声色地留出的人是多么无私。
但人生常常如此,不变是永恒,聚少而离多。长路漫漫,即使眼下没有体己的人,即使走向的是一条未知的路,前行的脚步也不可以停。毕竟,可能再走几步路,就遇到同样爱吃鱼、懂吃鱼的人呢?
反正不论如何,这鱼,还是要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