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40岁男子做变性手术后卖淫被抓 两名嫖娼男子也落网
近日,山西太原警方破获一起卖淫嫖娼案件,民警经过侦查在“女子”王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调查,王某其实是男性,今年四十岁,进行变性手术后通过社交平台卖淫。
随后民警将参与嫖娼的男子李某和刘某也抓获。
这……
秋秋想手动@迷惑性为大赏
但是比新闻更搞笑的是有才的网友

突如其来的成语大会
那这位“男子”做完变性手术后卖淫
构不构成诈骗罪
属不属于卖淫行为呢?
一起看看案例分析吧
案例分析
做变性手术后卖淫,不构成诈骗罪,依然属于卖淫行为,需要接受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案件也能看出来,当下诸多软件中都有卖淫嫖娼的信息,甚至有人从中组织谋利,很多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的底线,网上平台也具有一定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