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不姓木,它也不是花。
姓“木”的名人,你一下能想到的有几个?木子美算一个,只是她本来姓李。木婉清是另一个,然而她是金庸创造出来的。“金木水火土”五行之中,也就以“金”为姓氏的常见一些。
北朝民歌《木兰辞》出了一个“木兰”,不过古人从很早的时候应该就意识到她并不姓“木”,所以后来特意给她加了一个“花”姓,变成“花木兰”。林语堂写《金华烟云》,里面塑造了他心目中的一个理想女性形象,赵雅芝和赵薇都出演过,也是姓“姚”而名“木兰”,全名姚木兰。
从前学《木兰辞》,印象只有两个,“替父从军”与“男扮女装”,尤其是“男扮女装”这回事。而当年就有一个大疑惑,木兰以女性身份在军伍里厮混十几年,而不被发现、不被揭穿,这事儿如何可能。
当年老师没解释,自己也未深想,直到近些年读了一些书,才意识到——我这肯定属于后知后觉——原来,《木兰辞》根本写的不是汉人王朝的故事,很大的可能,它描写的,乃鲜卑人建立的北魏与它的草原兄弟柔然帝国之间的战争。
如你所知,北魏实行“府兵制”,打仗的主力是世袭的职业军人家庭。这样的家庭战时出人打仗,平日享受优惠政策,反过来说,如果打仗不派兵,优惠待遇也会泡汤,所以木兰家碰到父老弟幼,她就必须“替父从军”了。
话说回来,这可不是哭哭啼啼的“拉壮丁”,木兰到部队报到之前,买兵器买马买马具,置办下来所费不菲,属于“带资入组”。单就说马,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马的维护成本相当之高。府兵就是东方“低配版”的骑士。所以,忘掉刘亦菲那张脸吧,木兰如果真实存在过,她的形象可能更接近于《权利的游戏》中骑士精神的完美代表、武德的化身、弑君者的精神伴侣:美人布蕾妮。

设想一下,如果木兰是布蕾妮这样的容貌,有这般的体格,更重要的是,作为骑士,她可能还有自己的随从伴身,扎营时有独立的帐篷,她被其他骑士发现是“女儿身”的概率有可能会大为降低。
再回到“木兰”这个名字本身—《木兰辞》里并没有提到木兰从军后用了别的名字。有的研究说,这个词,可能源自鲜卑语里的“仆兰”,本来是一个部族的名字,而在整个阿尔泰语系里,这个词指大型雄性四足动物,如公牛、雄鹿乃至麒麟。概括而言,“木兰”在当时的语境里,并非一个女性化的名字,所以单是她的名字本身也不足以让同伴起疑。
说到语言,再讲一个有趣的链条。诸君可能知道,耶稣——如果他作为历史人物真的存在的话——应该是生活在阿拉姆地区的犹太人,说阿拉姆语。梅尔吉布森导演过一部电影《耶稣受难记》,里面“尊重事实“,让耶稣说的就是模拟还原的阿拉姆语。其后,波斯人建立波斯帝国,囊括包括阿拉姆地区在内的近东,中亚广阔疆域,为便于统治,同秦始皇一样,也搞了“书同文”运动,选择的语言就是阿拉姆语。
在之后的历史中,帝国兴衰,而阿拉姆语始终是近东与中亚多个民族语言的底色,如粟特,如回鹘。蒙古人兴起,成吉思汗征西域,回鹘统治者是第一个主动跪了的。一代天骄由此大喜,收其为义子。当时蒙古人尚无文字,回鹘人就以回鹘文为基础帮助他们创造出蒙古文字。类似的故事,后来在满洲人与蒙古人之间又发生一会,其结果就是:追根溯源,满语的文字系统可以追溯到两千年前背负十字架的那一族。
吾之四川老乡,出生于碎叶城的唐朝归国华侨李太白可能也懂得多种中亚文字,所以关于他的其中一个传说,就是在大唐的朝堂之上替唐明皇看懂了其他朝臣两眼一摸黑的西域文书,从而吓退西域使臣,由此也打消了他们入侵大唐的念头。
这个故事,若意图反映李白的西域背景,对。若要反衬其他朝臣只晓汉文不通外语,非。李氏唐朝本来就有鲜卑背景,历来公认,其行事风格带有遮盖不住的胡气,如:李世民在玄武门之变后去见李渊,含着他父亲的乳头请求原谅,唐明皇娶了儿媳,武则天做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这都是北方民族、内亚民族才有的做派,与汉人迥异。自然,李唐一朝用人,也就几乎不计较其民族背景。最有名的,改变了唐朝历史走向——甚至有人认为改变了中国千年历史走向,引发所谓“唐宋变革”—的那个安禄山,就是突厥与粟特混血。
千年以来,到清帝逊位为止,扳着手指头数数,由汉人一统寰宇的朝代,可能只有明朝勉强算一个。而明的疆域,远逊于清。传统上认为,满族统治者入关之后,又一个逐步而深入的汉化过程,清朝政权因此成为另一个中原王朝,是得了正朔的。然而最近一些年来,这个看法受到诸多人的挑战,其中激烈的一派甚至认为:满洲联合蒙古军事力量实现对汉地南方十三行省的统治,非常类似于英国对印度大陆的殖民统治。
人种,种族,民族,都是标签。男性读者的话,可以摸摸自己的下巴和腮。阿城说过,如果你生了一副络腮胡子,那你就带有胡人血统,因为蒙古人种本该是山羊胡类型。汉族本是一个大杂烩,在任何一家全国性大学的男生宿舍都可以见证汉族构成的复杂性,塞北江南,东北华南,在身高长相语言上,是一个非常长的光谱。
说回李白,“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是称赞诗仙的诗风。反过来想,亦有可能,是他没有能力雕饰。自小不在汉语环境里长大,他可能永远无法察觉体会表现汉语的真正幽微之处——倒因此形成独树一帜的风格,构成差异化竞争优势。类似的例子是林语堂,我记得看过的他的传记里讲,他自小受教会教育,英文自然是好的,而那些“高程度”的汉语是到了一定年纪才读起来。是故,读林语堂的中文文章也有读外文的感觉。这并非说林语堂的文章不好,但这可以解释一个人很难同时喜欢林语堂与鲁迅的文章,因为后者说恰恰是将汉语的幽微之处发挥到了极致的。
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回到唐朝,可能人们更爱的是白居易,在日本韩国这些区域尤其如此。谁不爱“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清新可喜,色彩绚烂,音乐性强……你没想错,白居易祖上是西域人,这几乎已是公论,更有人考证说,他是龟兹国王族之后。
有一个八卦是:白居易的父母为近亲,具体来说,是舅舅娶了外甥女。人类种群有两个共同的道德禁忌,一是吃人,二是乱伦,两者都是人类社会演化的产物。人相食,非常容易把死者的疾病传给食人者,近亲结婚会大大地增加遗传病发病几率。在历史的长河中,没有这两项禁忌的种群大概都灭绝了。
某些宗教,如起源于波斯的祆教,推崇“近亲结婚”,认为是最圣洁之事,但做到的很少。近代以前的欧洲王室之间则盛行亲上加亲,本质上是为了把统治权牢牢控制在一小撮人手中,避免权力的淡化已转移。那时候是“家天下”。这一切的改变是在所谓“民族国家”兴起之后。而正如《共产党宣言》所指出的,民族国家本身,又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