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与量的互为性
质与量的互为性考量,是相互作为一体的半量分极/级的展现,‘’绝对‘’定质极,‘’相对‘’定量级,反映的是半量的额度,等则质极,不等则量级,质与量揭示的是直接与间接关系额度的表达结果,但凡视觉性的感知,都具有质与量搭配的“质量”称量属性。象文化态,作为一体性,东方定质,西方表量,量积累到一节段量时期,就必然有再定质的结点烙印计分统计量打点,做质因子展示,完成单位计量制的再定质分量的过程,是‘’定质当量‘’规律交替表达的结果,驰张有度,朝夕互为,是矛盾运动规律运行的结果。
矛盾互为一体系,没有无矛的盾,也同样没有无盾的矛。矛盾构成一个平衡体系,此消彼长,对立存在,统一转化,

矛盾性存在,有彼及此。矛盾因水平纠缠而存在,等质的量变性,平级远近(注:指‘’前后‘’,或者说是过去和将来的度量,占位等时点,空间位不同),因垂直博弈而瓦解,等量的质变性,阶级上下或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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