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葬礼和一个婚礼
那家墨绿色屋顶的咖啡店从曲曲折折的山路间冒出来时,简直救了我们一行人的命。我们是来这座海拔4800米的山岭穿越的。这里南接所谓的南方古丝绸之路,古时能通往缅甸和印度,近年来因为奇树异木多,草木丰盛,又处在野鸟迁徙路线上,逐渐在旅行者中有了名气。每年从天气凉下来时开始,直到春天结束,都有动植物学家、拍照的人、旅行者纷纷前来观鸟和爬山。
不过,我们都是昨天才知道这些。我们是公司组织来附近的古城团建的,天气热,我们懒得出去,就在客栈里打牌。听到同住一家客栈的其他旅行者提起这座山,我们临时起意,索性包了辆车,今天开了过来。能“穿越”就穿一回,不行,也可以吃顿农家菜,给大家的冲锋衣和登山鞋一次见天光的机会。
谁知道出发不久就下起雨来,愈来愈大,大雨模糊了山际线,远近都是一片浮着气泡的潺潺的死苔藓色的灰绿。司机一再允诺我们,路,他熟,再十分钟就会开到自然保护区山脚下的村庄,多得是可以吃饭歇脚的小旅店,他有一家熟悉的餐馆,顶好顶好,包我们满意。然而这雨间山路开得人心里慌张,想想那些恐怕也是脚下湿滑、遍布水渍的旅店与农家乐,几乎尽失了前行的兴致。
就在这时我们看见了那家咖啡店。起初不敢相信,让司机慢些开,擦擦眼睛,果然是,落地玻璃窗,门侧停辆吉普,原木制的门脸上方一袋咖啡豆正倾倒而下的图案,旁边刻着三四只或立或卧的猫,门口几丛经过整饬的花卉,紫蓝粉黄,是我们熟悉的那种都市里咖啡店的样子,只是大了一圈。
男女店主都很热情,显然是夫妻,小婴儿安逸地睡在带护栏的木床里,穿黄色,一点头发,分辨不出是男是女。一只大黑狗拴在门旁。男主人抱歉似地笑笑,说,搬来时设计图案考虑的都是猫,结果两只猫在这荒郊野外都跑掉了,还是要养狗。村里抱来的土狗,活门铃,吃玉米面。
我们问,你们从哪儿搬来?我们是从北京过来玩的。
北京好啊。我们是南方人,浙江小地方来的。
那很远啊。
也是下了决心。
咖啡味道不好,应该说优点在于滚烫,而且咖啡嘛,即便味道不同,闻起来总一样有种让人安心的香味。一位同事感慨起来,“东京、罗马、巴塔哥尼亚高原,现在到这座山,全世界的生活实在都差不多,去什么新鲜地方都有车嘛,都有咖啡喝嘛,一见都是很熟悉。”
那时我没有去过东京,或者罗马和巴塔哥尼亚,到现在我也没有去过罗马或巴塔哥尼亚,不过我觉得明白他的意思。在韩国和东南亚,你都一样是举着手机查地图,搜餐馆,用英文,天涯共此时,或者,全球化。倒是回家乡不同,手机不太拿出来,地方太小了,用不着查的,拿在手里倒怕被偷。也不好找咖啡店。要去哪里坐一下就是要去别人家里,或者在饭店,大排档,酒吧。
各地差别还是很大的,女店主说,她穿一身皱巴巴的麻布衣服,系着围裙,看上去随时要开始做饭,或者拿起画笔。那位同事没有搭茬,女店主说,这儿没有学区房。不好笑,不过大家都笑了。
他们招待我们吃了中饭,说让阿姨把菜加点分量就可以,容易,都是附近农家产的蔬菜肉类,很健康的。我们问起他们为什么离开家乡来这么偏僻的地方开店,他们说,让孩子呼吸一点新鲜空气。以前在老家是从事什么行业的?坐办公室的,没啥意思。孩子上学怎么办?在村里上吗?还远得很,五六年后再考虑也来得及,先吃几年绿色蔬菜再说。我跟着也有一点恍惚的乐不思蜀,像喝了半杯酒,吃了什么菜倒是很模糊了,没有留下什么格外可口的印象。
雨渐渐停了,女主人把孩子从护栏床里抱进婴儿车,我们按人头硬是付了饭费,进山去了。司机果然是老滑头,再开了半个小时左右才进村。午后青石板路仍相当湿滑,我们没有爬山,也没有去探索那个据说别有野趣的土温泉,在村里参观了一座展品难辨真假的民办抗战史博物馆,逮住附近的野花拍了些嘻嘻哈哈的合影,又在小旅店里打了会儿牌,就打道回府了。返程时还早,我们要司机换了一条略绕一些的临湖的山路开,没有再经过那家咖啡店。
后来再想起那家店,都是在我工作忙而不顺,又没有不顺到真正想辞职,想要请年假去哪里休息一周,部门又确实忙得无法向老板开口的那种卡在中间,无法左也无法右的时候。那种时候不多,也不算少。在山脚下开一家咖啡店,是爱好旅行的人想要的生活方式吧,也是我们这样的平常游客梦寐以求的旅途驿站。虽然它有些古怪,比如,它靠什么盈利呢?离村庄和古城都那么远,像逃难而来,硬要置身世外一般不想要引人瞩目,屋顶的墨绿色与周边几乎融为一体,毫不醒目,然而却还是不甘寂寞——毕竟是家店,还是咖啡店。店主当时说,以前做生意有一点积蓄,现在“卖一卖饮料是随缘”,往后如果时机好,考虑做咖啡豆外贸生意。外贸?卖给谁?卖给你们啊,来的都是客,男主人说,显然是玩笑。但即便开咖啡店是件你我这样的城市人也会偶尔出现在梦中的寄托——一种爱好,一种幻想,一种逃离——与其开在这里,不如去大理那样的地方吧,总有些人气,不需要在村外山边平地兴起仿佛从上海整体搬运而来一般的一幢玻璃房屋,靠黑狗看家护院吧。
然后就是昨天。在社会新闻里我读到那个自然保护区附近爆发泥石流,冲垮了一些房屋,网站上放的滚动新闻图片之一是这座咖啡店,原木色柱子横卧在马路正中央,被雨冲刷得十分干净,轩昂得像皇帝的宝座。那对男女都死在泥石流中,事实上是被倒塌的屋顶压死的。村民说他们家有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半年前刚在溪流间溺水而死。
从网站上的跟帖和随后的热搜里我知道他们的事。有记者想要去采访逝者的故事,发现他们不是夫妻,那位女店主结婚了,丈夫偏瘫在床上,她和这个男人有了孩子,两个人跑到云南来。为什么没离婚呢?可能就是做不到吧,没法离开病人丈夫,可能是一种爱情。女人原本是杭州一所大学的土木系讲师,怪不得在山麓硬生生盖起木头和玻璃制的房子。男人是程序员。帖子上说,杭州老家有人发现了他们的行踪,跑来云南找过,当时“放了奸夫淫妇一条活路”,然而老天有眼,终究惩罚了他们。小女孩叫依依,到死时还没有上户口。
我想这是我一生中唯一仅见的爱情现场。
Well,如今女人常问我最爱谁。她们真的很喜欢分高低,我则只能做到分类。最喜欢吃的东西,最喜欢的颜色,看过最多次的电影,今晚最想去的餐馆,这样的问题让我手足无措,场景往往像无罪者接受审讯,压力之下发明一个让自己能暂时混过去的答案,卸掉手铐,急于去睡一觉。
Anyways,我不是那样想问题的。当然我觉得她们也未必想要知道某个真正的、唯一的答案。与其说这种提问是一个拷问真相的疑虑,不如说是一个隐秘的盼望,一个委婉的命令。武侠小说里的人物,因为痴情或多情而闻名的那些,也多数说不清楚吧。
都喜欢。A和B和C和D我都喜欢吧,分不出座次。在不同时间有不同的喜欢对象,有时同时都喜欢。这其实是正常自然的吧?“最”与专一倒往往是谎言。
但你也只能以谎言回答。我试过几种答法,比如随便一句搪塞的话,“记不清了。” 这很少能令发问者满意。
比如,“我妈”,坦然背过身去,无可指摘的庸人,没有故事。一个女友说听到我这样讲之后她不再想和我结婚。
我还说过最喜欢某个当红女星,不过发现要靠这个答案蒙混过关没有那么容易。身旁的人会追问,“为什么”“喜欢她哪一点”“哪个部位”“喜欢她的性格还是角色” “真没想到你喜欢她,那你怎么会喜欢我?” 最终她们关心自己和明星的相似程度。据说是因为所谓情感专家说从喜欢的女明星类型能够看出我喜欢的女性核心特点是什么。
后来我就说,“梦露,赫本,费雯丽”,你只能嘲笑我平凡老派。我有点意外地发现,这样的回答会让一些人高兴起来。有一次我暗自思忖,以为自己像费雯丽的女人,可一点也不像她。
最近一次听到这个问题,我说,“斯嘉丽·约翰逊”。足够正确的答案,一个主流的普通男人,N似乎也满意,没有再追加问题,冲我笑得心知肚明的样子,男人嘛,当然喜欢性感的,好像又还有些个性,不完全驯顺,但要说是什么个性,又模模糊糊。
N睡着,把我的被子卷走了一小半,鼻息听起来像森林里的小动物,我开始逼迫自己回想,在这短暂的31年中我是否有一个最爱的——更爱的人。是否像她们说的那样也曾经真真正正爱过谁,无法忘怀。
我清楚我有更容易忍受的人,更习惯的人,更长久喜欢的。还能辨认出另外一些不那么令人激动,但也更舒服的情况,譬如有时喜欢对方的程度虽不高,但其中厌烦甚或恐惧的程度也更低。但什么是爱,什么又是真真正正呢?
这时我想起二十五六岁时的一位女友。我们决定住在一起,去看了九处房子,这个数字在我印象中至为清晰,在雨季,我们先看了两处房子,都那么脏和难看,第二处房子是大学里的旧职工宿舍,在五层楼的第五层,满是灰尘的气味,没有光,厨房油腻,房主是本地人,是大学后勤部门工作人员的第二代,说自己从小就在这个院子长大,自己家的房子是全家属区最好的户型。他大概自以为很爽朗,大喇喇开出令人难以置信的高价,降尊纡贵施舍,“家具家电都可以留给你们”。那些家电,看起来都像通不了电。
那时我们没什么钱。走下五层楼,正下着大雨,楼下积了齐脚腕深的水。我们商量说,每看一处房子恐怕都是新的心惊肉跳,不要看太多了。就看五处吧,最多六处。在能力范围内挑一处算能住的,就住下吧,绝不超过六处。中间有一次决定下来,回家考虑期间又被别人定下了,结果到底看了九处。
最后挑定的那处也没有多么好,胜在陈设简单,没那么多需要遮盖的东西,旧和难看就好容忍一些。那处房子砸掉了一堵墙,是开放式厨房,家具又少,颇有些像旧楼里的某种工作室。女友不太在乎,她大多数时候都不在家。那时是她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第三年,比我工作忙,常常出差,大部分月份里的大部分时间都在项目点。回来时她就不喜欢出门,宁愿在家躺着。也不喜欢出去吃饭。偶尔在家时她非常喜欢做菜,说出差时住在长租酒店公寓,每天在外面吃三餐,总在等饭,已经忍无可忍。我们同居的一年多里只一起在电影院看过一场电影,好像是在清明节,她本来要回家扫墓,临时取消后,喜悦得不得了。
那次恋爱很快走到了尾声。算快吗,交往了将近两年,但好像中间没有经过什么大事,印象中没有波澜戏剧,在平静的感觉之中很快结束了,她提出要搬走,三个月后我再搬走时她还来帮助我收拾东西,我跳上搬家公司的卡车,她站在我们曾经住过的家楼下友好地对我挥手道别,卡车后门缓缓关上。
我记得她做菜很麻利。差不多半个多小时,总之是一个小时以内,总可以做好三道菜加一个汤,或者两冷两热。她做菜的同时会把案板和刀碗都洗好,灶台也用湿巾擦干净,什么都很快。那种样子不是勤劳,更像一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惯性,项目制下习惯的胜利者,自己对自己的锦标赛。她不喜欢我帮忙,说,指挥我比自己做还要麻烦,于是就总是她这边把菜端上桌子,那边已经同时开了水龙头准备洗锅。有那么两三次,就是我们关系几近结束的时候,她出于某种原因休假在家,现在想来那也许是她为这段关系更慢结束,或者为了它能留下更多回忆而作的一种努力,但当时我并不明白,我以为她和我一样是处在说不清来源的过分疲倦中。
我想说的是,有那么两三次,她满意地笑着,把刚刚炒过菜的滚烫的锅端进厨房水槽,拧开水龙头,刺啦一响,锅内烟雾升起,又激发出菜油的味道。这时她通常已经关掉了抽油烟机,于是那股烟雾和香气久久不散,笼罩在水槽上方,盖住她的脸,我坐在桌前,菜已经放在我的面前,她的后背离我很近,而这股气氛与气味就好像她刚刚开始做第一个菜,正在用蒜片炝锅。我记得母亲曾经说刚刚炒完菜时,锅太热,不应当立刻洗。我不知道母亲说的是否是对的,也许我女友所做的是错误的,但那重要吗?习惯大于正确,就像喜好大于烟雾的污染,而一切都似幻似真,一切仿佛都在循环中,一切仿佛都没有关系并且无穷无尽,倦怠之中带着一种模模糊糊的安闲的希望,别做什么也别争取什么,也别在乎什么,一切仿佛都正在重新开始。
那是我最靠近婚姻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