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婆方一则考辨-朱蜜、牛黄方求源
0、缘起
近世多印所谓《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题罽宾国沙门佛陀波利奉诏译,其义匪深,更以密教之故,未有细考之者,内有医王菩萨一分,多言医理,其文曰:
尔时医王菩萨,名曰耆婆,前白佛言:
世尊,我为大医,疗治众病,诸小童子,有九种病,能短其命。何者为九?
◦一者父母非时行于房室;
◦二者初产令血秽地,地神不居,恶鬼得便;
◦三者初产不去脐间诸小毒虫;
◦四者不以兜罗软绵,拭其胎中秽血;
◦五者杀生害命,而为欢宴;
◦六者其母食一切诸杂冷果;
◦七者童子有病,喂其杂肉;
◦八者初产子母未分,令诸不祥,见产生处,未分解者,能令母死,已分解者,令童子死;何谓不祥。若有人眼见一切死尸,及诸变怪,眼不净故,名曰不祥;若以牛黄真珠光明砂蜜末微尘,定童子心,能免不祥;
◦九者夜行,被恶鬼打之。
一切童子,若能慎是九事,终不至死。
其中“牛黄真珠光明砂蜜末微尘”之语,似为方剂之文,其义如何,须详讨之。
1、牛黄、朱蜜方
《医心方》廿五:
《产经》云:小儿初生三日,可与朱蜜方,令儿镇精神魂魄:真朱精练,研者如大豆多,以赤蜜一䗾壳和之,以绵缠沾取,与儿吮之,得三沾止,一日令尽。此一豆多耳,作三日与之,则用三大豆多也,勿过此量,过则伤儿也。
今按:《小品方》云:不宜多,多则令儿脾胃冷、腹胀。
又:
《产经》云:朱蜜与竟,即可与牛黄。牛黄益肝胆、除热、定惊、辟恶气也。作法如朱蜜,多少一法同也。《小品方》同之。
据此方书,则小儿初生,宜以蜜丸之形式,稍服朱砂(真朱)与牛黄也,似即本经所言之事,今乃据此梳理之。
2、牛黄与耆婆
其服用牛黄者,《本草经》云:
牛黄主治惊痫...除邪逐鬼,治小儿百病...
是其用也;牛黄之入药,印度亦古已有之。
《如意轮陀罗尼神咒经》有阿伽陀药法:
牛黄,白檀...各等分,白蜜与药亦等分捣和。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载以牛黄医头疮之事;
又《千金要方》有“耆婆万病丸”,其言
此药以三丸为一剂,服药不过三剂,万病悉除,说无穷尽,故称万病丸;以其牛黄为主,故一名牛黄丸;以耆婆良医,故名耆婆丸方。
其药三十一味,首以牛黄,内及朱砂:
并令精细,牛黄...朱砂...别研,余者合捣,重绢下之,以白蜜和。
用于小儿之病,则其丸如米大,以蜜黏和,与《产经》之牛黄方、朱蜜方相类。
即此可见耆婆与牛黄之渊源也。
3、真朱与珍珠
此朱蜜方亦见《千金要方》,取丹砂(真朱)之镇安魂魄之用也。
真朱极易与真珠(珍珠)相混,故《证类本草》于真珠一味中引《肘后方》,则作珠蜜方,其文曰:
又方,主镇安魂魄,珠蜜方,炼珍珠如大豆,以蜜一蚬壳和,一服与一豆许,日三,大宜小儿矣。
此珠蜜方与前引之朱蜜方乃同源之文本也,而误以真朱为珍珠,直认珍珠亦有镇心之用,其实非也。
《本草经》云:
丹砂...养精神,安魂魄...作末名真朱,光色如云母,可析者良。
又《证类本草》云:
凡砂之绝好者,为光明砂。
又《唐本草》云:
最上者光明砂,云一颗别生一石龛内,大者如鸡卵,小者如枣栗,形似芙蓉,破之如云母,光明照澈,在龛中石台上生,得此者,带之辟恶为上。
又《云笈七签》云:
上品光明砂者,出于辰锦山石之中,白牙石床之上,十二枚为一座,生色如未开红莲华,光明耀日。
据此,则光明砂与真朱,显为一物,而皆形如芙蓉、色如云母,乃丹砂之上品也,特光明砂之名晚出而已。故《长寿灭罪经》中之“真珠”当为“真朱”之误,而“光明砂”三字盖为小字注文,以释“真朱”之义,而后世传刻误入正文者也。
外来之方为胡方,胡方之中用丹砂者不少,前引耆婆万病丸是也,又有乞力迦丸者,用光明砂,又有天真百畏丸者,用丹砂,是也。
4、论蜜与末
如是,再考“蜜末微尘”之义,范行准《中医与外来医学》曰:
蜜即是一种外来人之物...盖中国在未有蜜输入之时,制合丸剂,当取其他之黏性物如熟饭、枣肉、饴糖等物而成;自有蜜后,其制蜜剂所加之黏性物,几十九用蜜...此情形在汉魏以前犹未十分盛行;一者中国古时蜂蜜流行不广,二因古方用汤最多,用丸散者殊少,故蜜之用于丸剂者自亦不多。
故此“蜜”乃蜂蜜之属,所以作黏和剂也,黏何物?黏“末”也,何物之末?真朱之末、牛黄之末是也。而“微尘”者,极言末之细而剂量之轻,盖佛经夸张之辞。
《雷公炮炙论》曰:
(牛黄)凡用须先单捣,细研如尘...
又曰:
(朱砂)研似粉...如要服,则入熬蜜,丸如细麻子许大...
则此可知牛黄、真朱作末之工序也,而后者所述即是朱蜜方之意也。
故“蜜末微尘“”者,言以蜜和真朱、牛黄之末,而制极小之丸,以疗童子之病也。
5、结论
如是,此一句当作:
若以牛黄、真朱(光明砂),蜜末微尘,定童子心,能免不祥;
定童子心,能免不祥,即朱蜜方之“镇精神魂魄”、牛黄方之“定惊、辟恶气”之功效也。
牛黄、真朱,为所用之药,蜜末微尘,为炮炙之法,定童子心,为直接效果,能免不详,为间接效果,如是则经文条理分明,无疑义也。
范行准考《新唐志》有姚和《众童子延龄至宝方》,盖吠陀方书也,与此经“长寿灭罪护诸童子”之意相合,今此朱蜜方、牛黄方之复合应用于儿科之法,与经文所载之方甚有渊源,盖亦传自印度也。
6、余论
本经《医王菩萨分》所言九忌,其一为“父母非时行于房”,《千金方》曰“凡产后百日乃可行房,不尔(小儿)至死虚羸,慎之慎之”;
其二曰:“初产令血秽地,地神不居,恶鬼得便”,《小品方》云“妇人产后盈月者,以其产生身经暗秽,血露未净,不可出户牖,至井灶所也,亦不朝神祗及祠祀也”;
其四为“不以兜罗软绵,拭其胎中秽血”,《医心方》引《产经》云“儿初生落地,急撩去(儿)口中舌上衔血,即时不去,须臾血凝吞入,或令儿成腹中百病也”,亦见《千金方》;
此数条,其大义皆有相通处,其六、其七之忌则为母子饮食之事,此种观念更易求于我国医学理念中。细心寻之,此九忌必皆于文献有征也,以此可见耆婆医术与我国之共通性也,故后世有托名之《耆婆五藏论》之作。
简文帝《劝医论》曰:
祇域医王,明于释典,如来大师,乃以医王为号;以如来能烦恼,病祇能治四大乖为故;亦有骚人之咏彭殇,秦国之称和缓,季梁之遇卢氏,虢子之值越人。
此文并列印度之耆婆与本土之名医,无偏见也;盖方求起效,而无问华夷也;
且纵使初为胡方,其广布、久流之后,则俨然汉方矣,即如此牛黄、朱蜜之方,非考莫能知也;故于知识、技术,求进步即可,而划分畛域,高立界判,盖无谓之甚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