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天:认与不认
昨天一天,并无多少好记录。上午会见,下午略预备一下明天的出行。其实说到工作,倒一下子可以打开话题,只是因为职业伦理等原因,不方便说的过多罢了。
当事人是否认罪,是一个挺大的问题。有明知道自己有罪、自以为通过零口供或者无有罪供述可以逃避处罚的,遇到了,律师辩护该怎么做?
侦查阶段倒也罢了,到了起诉阶段可以阅卷,很多证据都可以跟嫌疑人交流了,在这个时候,如果确实证据确凿充分,显然嫌疑人是有罪的,在这个时候,如果嫌疑人仍然还是固执己见,对于律师辩护来说,显然也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儿。
不认罪其实有几种情况,一种是确实无罪,那么自然不认罪;还有是有罪、然而以为证据不足,所以希望通过不认罪逃避处罚的;还有一种是有部分罪行,但是由于调查过程中遇到违反程序的对待导致起嗔恨心,所以对全部指控都不认的。
确实无罪和遭遇违反程序的刑讯逼供的情况,相对比较少,而有罪却希望通过证据不足来逃避处罚的,多一点,尤其是那种曾经经历过刑事追究程序,导致思维进入一定误区的人。
按职业伦理,无论哪种情况,提出辩护意见前都要跟当事人充分沟通,以图获得一致,然而对于思维进入重大误区的人。那沟通任务是比较重的,不然,辩护工作难以为继。
感觉这些当事人,用句佛系的话来说,业重啊。
总有办法,发心总是为他好。
那么内心总是安的。

天安门
来自 豆瓣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