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高新企业认定,这些错误认知要注意!
高新企业认定不仅是对于企业整体的肯定,对于企业最最直观的好处就是减少10%的税收。但还是有很多企业认为高新认定太过复杂、条件太高等等,其实这是错误认知。一休小编整理了一些错误观点,赶紧来看下。

一、高新企业认定错误认知
1、等满足条件后再申请高新认定
高新认定涉及企业方方面面,企业方面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而其中,更多企业选择等待,等到符合条件。实际上,企业可以先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在政府的扶持下,加大企业研发费用的投入力度,为高企申报打好基础。
2、没有专利不能申报高新认定
高新认定,首先是要有专利。如果企业有软件著作权、生物新品种,这些也可以作为申报高新的依据。
因此,凡是产品基于某些软件系统,而系统又属于自行开发的,或者企业是基于系统平台对外服务,系统有著作权的企业都可以申请高新认定。

3、只有拥有产品才能申报高新认定
很多企业认为,只有制造业实际有产品的企业才可以进行高新认定,然而高新技术服务业也在国家重点支持的八大行业领域范围内,服务型企业也有很多技术、专利,研发投入也大,都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4、投入研发费用太多不划算
有些企业认为:投入高额研发,申请了高新,降低了10%的企业所得税,不划算。投入研发是一种资本支出,为企业未来发展提供技术储备,提供企业未来的竞争力,与日常的消耗支出完全不同。降低企业所得税是切实减少现金支出,减少所得税支出,增加净利润。如果研发开发成功,竞争力提升,还可以降低所得税,怎么看这笔账都是稳赚的。
5、研发费用比例难以达到
很多企业被研发费用比例要求拦在了高新之外。首先,高新认定的研发费用范围比较广,包括直接研发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了间接支持研发发生的费用,企业不要混淆了认定高新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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