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保险,能顺利理赔吗?

如果没有遇到理赔或领取,很多人会觉得保险合同看起来更像是年年交钱,但却看不到的“空气”。
保险不像实物商品有明确统一的价格,也没有买二赠一或买多少打几折的促销活动,存在感确实相对弱一些。实物商品可以说“用的好您下次再来”,但保险很明显不太可能,如果用的好,差不多也到了该理赔的时候了。
所以更多时候,理赔的时效快慢、理赔金额的赔付与否是很多买保险的伙伴更为看重的一点,也是反映保险的服务体验感更多核心的部分。
核赔部作为保险公司的核心部门,既要维护诚实投保人的利益,调查事故的真实性,辨别欺诈行为与否,又要维护保险公司的合理利益,维护保险市场和谐健康。
保险公司都调查什么(仅以健康险为主举例)
包含以下三种获取渠道:
∆社会医疗保险
社保卡就不用过多讨论了,很多正在关注保险或已经买过保险的人大多知道,社保卡是保险公司重点关注的理赔依据,它详细的记录了门诊、住院、药店买药等等信息。
医保卡的所有记录只默认结果,不确定具体的某个人。
所以一再的提醒大家:医保卡切忌外借,哪怕是家人!如果出现了心脏、三高等有关记录,将严重影响正常投保与理赔的顺利进行!
Ps,我国早已多城市普及电子病历,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不实投保。根据2017年颁布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门诊病历保存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不少于30年。

∆医院、体检机构的查询记录
有过投保经历的朋友会发现,一般非标体投保后进入核保环节,保险公司会对一些健康存疑的地方,下发体检函或待体检通知,有些是指定某家体检机构体检,如:慈铭、美年、爱康国宾等,有些是不固定指向2级以上医院。
这些就诊、体检记录都将成为理赔时的依据。
∆各家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共享
作为相互间的同业有力竞争者,很多人以为这里所谓的信息共享是客户资源共享,其实不然。客户资源是各家公司的经济命脉,是绝对不可能共享的。
而这里所谓的信息共享当然更多与理赔有关:共享理赔数据和重复保险。
就车险举例,早在2010年左右,北京七家车险业务保险公司正式决定组建共享网络,联手齐打车险骗赔。这些公司通过共享理赔数据,建立“黑名单”等方式联合打击诈骗。
寿险亦是如此,不仅共享前一家的理赔信息,包括投保时的非标体数据结果。
而重复投保这块,可能很多人就会很陌生。拿医疗险举例好了,假设投保人通过在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了同一类型医疗险产品。如果信息不共享,事故发生后,并通过向各家保险公司一一索赔的方式获得了多份赔偿。这样的结果,将不存在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了。
实际上医疗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可以理解为,假设王女士购买2家不同公司的住院医疗险,每份保额100万。实际医院花销仅为35万,可两家公司任意选择其中一家公司报销。也不可能两家一共报销35万…
但别担心,给付型人身险(如重疾险)则除外,买几家赔几家。
Ps,保险公司之间的理赔信息共享更多是通过共用再保险公司,而非更多私下协商,除非理赔金额较大。

谁来调查事故的真伪性
1、医院及其它医疗机构:除了报案材料上的客户就诊医院外,保险公司还会从可能就医的当地医院、医保卡纪录、疾控中心、体检机构、卫生站、普查记录等渠道进行核查;
2、面访:超过一定额度的赔偿,理赔人员会和案件相关人员面对面交流,了解实际情况;
Ps,投保时的收入与理赔金额是否对等,也是调查的内容。
3、其他渠道:同业理赔咨询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查询。
什么样的情况,理赔会严查
1、投保和出险时间间隔过短
客户投保后,刚过疾病等待期(大多90天或180天)就报案理赔,保险公司需要排除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的可能。
2、较短时间内大量投保
保险公司会排查投保人的购买动机。(比如去年的普吉岛杀妻骗保案)
3、理赔的金额过大
对大额理赔如身故、重疾等,保险公司的理赔通常也会比较仔细。
保险公司是不是不会轻易赔钱
实际上,能成立保险公司的都是股东实力较强、注册资金大的实力企业,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小保险公司”一说,只有你没听过的,没有不存在的。就比如华贵人寿、信美互助…如果不是出现在互联网上,可能你都不知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小公司”。而他们的大股东却是茅台和阿里。
只有事实清晰、风险明确、理赔条款无异议,保险公司是不会为一两张单子毁掉自己的名声的。
所以保险公司从来都是只有不滥赔,没有“故意不赔”!
如果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确定责任内容是否与理赔有偏差
1. 保险承保时是否包含除外责任,如果除外责任有在保险合同中详细列明,理赔诉求项正与除外责任一致,那就不在保障范围之内,保险公司拒赔;
2. 大病找重疾、感冒找医疗,一定是相应保障范围内才能得到理赔;
3. 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告知。如果投保人投保时刻意隐瞒被保险人的情况,且隐瞒的这些情况会影响保险公司费率的制定和决定是否承保,那出险后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4. 如果买的是定期型保险,一旦超过保障期限的风险发生,保险公司也是拒赔的;
5. 每种类型的健康类保险都有其等待期,一般住院医疗30天,重疾大多90或180天,投保之后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重疾等待期内可退换所交保费或对应的现金价值)
6. 如果是期缴保险,每年需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保费,如果忘记缴费且在宽限期内(60天)出险,合同仍旧有效,出险了保险公司会赔付,但一旦过了宽限期,那保险将会进入中止状态,出险了保险公司拒赔。
如果确定与事实相符,可向相关机构或部门投诉
※就相关问题,通过投诉渠道(电话、投诉柜台)向保险公司陈诉自己的诉求,递交相关材料,等待相关人员的解决办法;
※寻求保险行业专业人士的建议,或协助办理;
※可在保监会官网投诉板块进行投诉,或拨打12378热线向保监会提出投诉、甚至可以到当地保监会指定的接待处办理;
※诉讼。

调查过程是否合理合法
其实就包括我们这些从业多年的老保险人,也很少遇到有客户对调查真伪的行为存有疑虑或阻拦的。说实话,从没遇到过。可能大家都认为保险公司调查过程是合法的。
但事实上,保险公司有权去调查,前提正是因为拿到了投保人的授权,才名正言顺的开展理赔调查活动的。
如果没有印象,可以帮您回忆一下


以上是两家公司的正式授权文本,差不多在2012年开始还单独是一份授权委托书,但现在基本已经合印在一张投保书上,大多在保单的最后一页。很多客户发现不了,很大程度上一是因为无需单独签字就没有留意,二是业务员也没有过多讲解。
投保过程中,正式合同签署之外,还会有相关的授权声明或信息共享授权书,如果单独存在意味着如果不签署这个文件,是无法购买保险的。现在共存于一份合同中,也就代表签署相关授权了。
保险理赔的流程

正常情况下,对于一些小金额的报销理赔,3-7个工作日就可以理赔到位,现在在保险公司的良好服务下,有些理赔时效甚至可以实现1-3天理赔款到账。在我国《保险法》中对保险理赔规定,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及时核定,30天内作出核定结果。所以保险公司的理赔时效还是非常及时的。
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时,如果认为有需要补交的相关证明和资料,需要及时进行通知;待被保险人的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尽快作出核定。如果情况较为复杂,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需在30天内得出结论,并将核定结果进行告知。
如果确定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则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如果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责任,那么就需要在出核定结果之日起的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合同的签订代表着双方自愿原则,而保险合同就是最大诚信的“特殊见证人”,它要求每位投被保险人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告知。这样也大大节约了理赔的成本。让我们正确认识保险投保,不再恐惧保险误导!
保险真的不是骗人的,就看你骗不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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