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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纪十八》
唐高宗李治仪凤元年(公元676年)
初,仁杰①为并州法曹②,同僚郑崇质当使绝域。崇质母老且病,仁杰曰:“彼母如此,岂可使之有万里之忧!”诣长史③蔺仁基,请代之行。仁基素与司马李孝廉不叶④,因相谓曰:“吾辈岂可不自愧乎⑤!”遂相与辑睦。
【注释】①狄仁杰,见“狄仁杰不听谮”条注。②唐代县令下属司户、司法等曹。③长史是刺史或县令的副职。④叶(此处读如协):和洽。⑤蔺仁基常对人称赞狄仁杰:“狄公之贤,北斗以南,一人而已。”后遂用“斗南一人”比喻天下绝无仅有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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