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万里回国奔丧记事
多年前,父亲曾经有一次开玩笑说,他死了,墓碑上就刻一句话:“这个躁动的灵魂终于安静了。”在他去世前不久,又一次因为心脏病突发住进了危重病房,我打电话去,他听出我的语调中有惊慌,淡淡地说了四个字:“不要难过。”
这四个字是他在人间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可能有不少在异乡或者异国漂泊的人都有过亲人突然离世,在忙乱和悲伤之间匆匆忙忙要往回赶的经历。你我皆凡人,一般是在工作的,还需要把工作也多少安排一下。
我接到父亲已经去世的消息,就是这样急急忙忙地订了票,安排好工作,家人,带上不满五岁的儿子的照片,登上了回国的飞机。在机场等待的时候,心情却似乎也说不上着急,大概因为这不是聚会,只是告别。
在2012年10月20-21日守灵的那个永生难忘的夜里,恍然觉得父亲的名字突然大张旗鼓地出现在大门的横幅上,各种挽幛,花圈上是一件很陌生和不真实的事情,像是一种幻觉。因为这个名字和这些东西,和那些“归道山”之类的措辞本来是没有关系,或者很遥远的。
可能在每一个人的心里,父母都是永生的。每一次从外地回来,都是在进行稀松平常的见面,吃饭,一同聊天,忆往,或者吵架—如果一直有吵架的传统的话,但好像这样的相聚会永远地继续下去。
但是现在我看到的并不是这样。我的父亲竟然躺在一个玻璃的冰棺里,戴着一顶他从来没有戴过的帽子。我把我儿子,他心心念念的孙子,的照片放在了冰棺顶上。可是他能看见吗?
还好,伴随我们一夜的背景音乐不是那首著名的哀乐,而是无休止地念诵的佛经。我甚至经历了一种道教的仪式,像个木偶一样被指使着做着做那。凌晨四点上车,我的来的以后已经在后i半夜回家的初恋女友打来电话,要我如何如何以某种方式呼叫我父亲的名字,因为在这个时候,亡灵还在到处游荡,他们需要正确地转世。然而我没有坚持下来。
到了火葬场,发现这里又是另一番景象,就像是一个热闹的庙会。那么多人都已经死了,而且那么多人都来送别,热热闹闹。有一张遗像那女人看起来很年轻,我听见有人好奇地问,“怎么这么年轻?”有人回答:“病死的。”其实这种问答也没有什么意义,死亡的原因是不会缺少的。
他是一个矛盾的人。葬礼上,不少似乎该来的人并没来,有的却连守两天两夜灵,有的从一千公里外坐飞机赶来。他们意犹未尽,还另外在一个酒店房间自行聚会,通宵地讨论他。
去医院探望过他的人说,糖尿病已经非常严重的他,不仅偷偷去外面吃汤圆,还向探望的人推荐。其实他不可能不知道,对于治疗也是十分认真地配合的,只是无法抗拒美食的诱惑。
眼睁睁地看见哪怕这具已经没有知觉的遗体也要被推进那黑洞洞的炉口,于是最后一次跪下来,捧着遗像,心静如水。大约一个小时后,听到熟悉的名字被一个陌生人例行公事地喊起来,又是一番很古怪的感觉。然后去仿佛医院挂号处的窗口,例行公事地取到骨灰,放进我挑选的盒子里。我特意买了个稍大的,因为我爸爸是个胖子。
骨灰也并非我所想象的粉末,而是一些不规则的,惨白的骨头渣子。倒的时候,甚至发出清脆的声音。
按照规定,必须先预定了公墓,拿着文件才能取出骨灰。可见人即使死了也不自由。但我父亲的遗愿是回到老家,那就必须带走。当然,通过“关系”,这些都可以做到。
因为时间紧迫,我并没有去参加安葬,不过或许也好,因为故乡的亲戚们为了这件事中的各种不足为外人道的鸡毛蒜皮吵翻了天,其中有后来一直翻脸的。
呵,狗日的生活。狗日的人生。
我坐飞机回去了。早已不再悲伤,只是一片空空荡荡。在回美国的飞机上,邻座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她说她和自己的早年出国的一个中学男同学在同学群里聊天,原先并不很熟悉后来却越来越投缘,最后就结婚了,在马尔代夫度了蜜月,现在坐着飞机要来美国开始全新的生活。果然,生活总是要继续的。你的捞起灵魂的碎片回家,在他人却是满怀憧憬的旅程。我也没有茶饭不思,竟还和她聊起我比较欣赏的歌手陈楚生。她也赞同陈楚生是个不错的歌手。
生活在表面上当然会继续,因为每个人都要活着,不管是真的或者还是假装活着。但是很多经历一定会慢慢地,一点点地,不停地来啃噬你的灵魂。
当我过了两年终于到了父亲墓前的时候,发现他委托故乡亲戚制作的幕碑上,并没有“这个躁动的灵魂终于安静了”这句颇有意味的自嘲,却认真地刻着个让我有点吃惊,几乎有点失望的,一点也不浪漫的,简直是俗气的某协会会员。我想,这个会员身份,看来还是他自己比较看重的一个身份。我又进一步想,我们常常以为,家人之间必定就相互非常了解,然而真的未必,即使家人之间的了解也会需要一辈子。
然而他还曾告诉负责操办的外甥,我的表哥,他不想要正规的墓碑,想要一个石磨盘来代替。不过这次搞怪未能如愿,因为表哥即使在乡间也根本找不到石磨盘了。
他一点都不完美,诸多个人缺陷和弱点,在已经成年的,比较理性的我的眼里也越来越清晰,不少方面连他自己也并不否认。他甚至说不上特别成功,至少在我看来,他应该没有达到他年轻时对自己的期许。然而我们谁又不是这样呢?
在他去世前一年,为了帮助我做一件事,他陪着我回了一趟老家,在省会的那个大城市里,我发现,以前比较节约的他,现在一出门就打车,可能他也知道,我们能在一起的时间不会太多了。因为糖尿病,他的脚趾已经溃烂。其实我那时并不是很懂糖尿病和这些,乃至心脏的关系,不过我马上找到路边一个药店,让他坐下来,买了棉花和胶布,把伤的地方不太专业地包扎起来。
我承认,我没有真正照顾过他,这次笨拙的包扎,可能是唯一一次近距离的照顾。
也是在这次,他有一次感慨地说,人啊,还是年轻好,老了再有什么都没什么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