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论
有一种基本的自杀形式肯定古已有之,但是今天格外多:拉马丁笔下的拉斐尔给我们提供了理想的典型。这种自杀的特点是某种长期的忧郁状态触发了行动。事业、公职、有益的劳动甚至家务只能引起自杀者的冷漠与厌恶。他不愿意摆脱个人的圈子。相反,思考和内心生活成了他的全部活动。由于避开了周围的一切,所以他只意识到他自身,把自身当作他固有的和唯一的思考对象,把自我观察和自我分析当作他的主要任务。但是这种专注扩大了他和外界之间的鸿沟。一个人一旦自爱到这种程度,他就只能进一步脱离不属于他的一切,并且进一步把他的孤独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只关心自己就找不到理由去关心自身以外的一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任何活动都是利他主义的,因为它是离心的,并且扩散到自身以外。相反,思考是某种个人的利已主义的东西,因为一个人只有在脱离客观世界重新回到主观世界时才能思考,而且越是完全回到主观世界,思想就越是集中。同社会混在一起是不能进行思考的,要思考就必须停止和社会混在一起,以便能从外部来观察社会,自我反省就更需如此。因此,全部活动都转向内心思考的人对他周围的一切变得无动于衷。他之所以恋爱,并不是为了献身给另一个人,也不是为了和另一个人一 起生儿育女,而是为了对他的爱进行思考。他的情欲只是表面上的,因为这种情欲不会开花结果。他的情欲消失在形象的徒劳结合中,不会产生出自身以外的任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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