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居的演变史:从工业化走向城市场化
我们从列菲伏尔的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眼光出发就能看到从工业化走向城市化的这样一个辩证过程:工业化攻击、捕获和抢掠城市,击碎老的城市核心,然后窃为已有。但这并没有阻止城市向外延伸,工业城市和郊区与老城中心形成对流,互相含纳,它们这间还出现了大型城市综合体。这其间,我们见到了下面几种辩证过程:工业化与城市化、增长与发展、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之间的错位和不平衡。城市扩张的过程中,日常生活被彻底粉碎,电视连续剧也续不上新的城市空间里的日常生活了。
城市核心被打开,被碾压,于是腐烂,去界,但并不就此消失。城市核心并没有向新的被充分定义的现实低头,就像村庄曾给了城市形成的肌理和语法,市中心仍在发挥其潜藏的魔力,成为新城市空间的酵素。远郊和农村也被这种发自城市核心的城市肌理所统治,如果不在经济上同,至少在文化上和象征上。
在十九世纪中期,统治阶级的一部分曾努力在管理经济,加大资本投入的同时,用文化来管理社会,将知识、艺术、意识形态用到城市管理之中。如十九世纪中期巴黎的改造。
巴黎的城市化之强度在1848年革命到胡斯曼对巴黎的改造之间的这段时间里达到了最高点。城市与诗歌和文学有了深入的相互介入:城市进入疯狂的自我书写过程。这还不是那种我们从好莱坞电影里想象的巴黎生活,但也已是你能首都生活的典范了。城市生活暗示着人们应该努力去追求相遇、差异的对抗、相互的知识和承认、意识形态之间的对抗、生活方式之间的竞赛、存在于城市中的各种差异化的类型。你很难分清巴尔扎克、波德莱尔和左拉书写了巴黎,还是巴黎书写了他们。
连巴黎公社都想要追求这一理想:城市民主。这就损害了新上台的城市统治阶级,他们就要来阻碍这一城市民主的诞生。如何来阻止呢?通过城市规划,来彻底销毁“城市性”,将无产阶级从市中心和城市中驱逐出去。第一步就是叫来波拿巴政权时期的胡斯曼男爵。而这一政权就曾是将自己强加到社会之上,玩世不恭地来看待这个社会,将社会本身当作权力斗争的猎物的。领命的胡斯曼就用直的大道代替了弯曲但活跃的街道,用资产阶级的街区取代了脏乱但活跃的老街坊。他的拉直和切割不是为了美,而是为了“用机关枪梳理”(《对城市的权利》,76)巴黎这个城市。男爵本人也不忌讳这一点。后来,人们他的疏解巴黎交通的赞扬,也是歪打正着。留出的空荡荡的大街所要声张的,是国家的光荣和权力。这证明了是国家暴力终于能够在城市规划中如此无遮拦。
因此,1871年的巴黎公社也可以被理解成是被驱逐到郊区和边缘的无产阶级想要回到市中心,想要重新来征服城市,是要来夺回城市这一属于他们自己的作品,来认领自己的被强行夺走的这一随身品。
第二步是,在十九世纪的后半叶,有影响力的人们,也就有权有钱的人们,有时是代表某种意识形态的人们,带着强烈的新教和天主教倾向的人们,有时是开明的政客,终找到了一个新的点子,叫:栖居,habitat。直到那时为止,栖居一直意味着参加社会生活,加入一个社区,来到一个村庄或一个城市生活。城市生活是有栖居的特征的。城市给了人们栖居的权利,让城市市民和公民能够栖居。海德格尔对此的定义是:必死之人一边栖居,一边满面春风地等待神的降临……一边又通过保存和使用,来过他们的生活。实际上今天的社会学式的城市研究也是在用大白话说出海德格尔的这种意思。到了十九世纪末,城市中的大人物们想出了一个对这栖居动一下手术的点子,因为,当时大量的无产阶级被拆迁到了郊区,农民也大批地到来,必须对这一栖居的观念作一些核心内容的改动,让人民相信在贫民窟那样的城市空间里也是可以栖居的。
这是阶级策略。大人物们感觉到将工人和他们的家庭拉进城市,给他们一种日常生活过,是对大家都有好处的。这同时需要给他们与工厂和公司中不一样的地位,也就是要使他们感觉到自己有了财产、置屋,还有了邻居。大人物们要使劳动阶级除了拿工资之外还有另外的社会功能,就像安装电脑功能一样。他们认为让他们买房就能给他们工作环境之外的更好的日常生活,就能够成为更好的生产机器。这时的社会在意识形态和实践上转到了生产之外的另外的问题上:日常生活和消费。住在郊区,但到市中心去消费,回家就看电视连续剧。
郊区化很快使城市去中心化。终于与城市中心分开后,无产阶级于是最终失去自己的作品感:他们感到城市不再是他们手里的产物(其还是的,但他们被骗得相信眼前和脚下下不是他们自己创造的了)。他们对于城市的创造能力无处可使,他们自己的城市意识也就开始消失。法国这时开始的郊区置业叫banlieue pavillonaire,在盎格鲁-萨克森国家,这叫bungalow,那种砖房,像养鸡场的独笼,住那里,是为了更有利于消费和扩大内需,通过努力买来增加生产而领到更多工资来继续买。
一个去城市化但仍依赖于城市中心的边缘区域就这样被建立起来。这些不住在城里的居民也是城市市民,哪怕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还相信自己这是靠近了自然、太阳和绿地。这个我们可称之为去城市化的城市化或被去城市化的城市化。今天中国的城市拆迁正是使大多数人处在了这种矛盾和悖谬之中。于是,有钱的资产阶级级也去郊外买住处。城市中心就腾出来给办公室用了。
制造栖居假象之后的第三步是:二战以后,住宅危机变成灾难,危及政治形势。紧急状态压倒了资本主义私人建造企业的那些扩张计划,因为建造的利润不高。国家于是不能光坐着调节土地供给和建造临时的郊区住宅和打击住房投机了。它必须有机地来负责住宅建造。于是,新的大规模住宅(nouveaux ensembles)建设的时代就开始了。
但住宅建造并不一定就会成为公共服务。它在社会意识中上升为一种权利,并没有被摆明,只在是被认为是附带在《人权宣言》中的。1990年代末,中国大陆开始借用香港的那种新自由主义式住房改造政策,由国家亲自来张罗住房建设了,之后的故事就我们亲历甚至遭受的了。
是列菲伏尔首先提出了人人对于城市的权利这一概念,这一权利之中自然就包含了对于住宅的权利(《论城市》,174ff)。而大规模的小区建设的时代里,关于“栖居”的理解仍是高度不确定的,往往成了一种国家负担。因为小区是国家理性的产物,个人如何在其找到栖居的空间,是难办的事,你叫国家来张罗这事儿,就是找错了对象。从城市社会学的角度说,个人的栖居是个人如何社会性地将自己生活到那些由国家意志来指挥修建的小区之中。社会学家们排除了海格尔说的这种栖居的意思,认为那个太诗意;社会地居住,就是接受共识,融入社区就可以。个人必须在现有的国家划出的栖息地中“社会地”开始自己的居住,这是关于居住空间的各种研究和社会运动的目标。这很快成为大家的常识。
于是,所有可知觉、可阅读的城市现实在小区里全都消失了:街道、街区、碑、相遇的地方。栖居被简化为:居住。住宅变成财产,以便使城市土地有了交换价值,以便使国家有土地作为大规模投资的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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