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无间道
《无间道》:梁朝伟是警察在黑社会的卧底。为了完成任务,卧薪尝胆,心灵生长在罪恶的黑暗中。普通意义上的好人做着坏人的事:痛苦!刘德华,黑社会在警察中的卧底,黑暗的心灵在阳光下,与心灵最底层的光明重合,但还必须做着黑暗的事情:痛苦!两个错位的灵魂游荡在自己的空间中,走在无间道里,生怕
文/刘海涛
昨天,她又向他发了一次脾气.
他很爱她,她也知道他很爱自己.但不知道是女性的矜持还是象雨象雾又像风的虚荣,总之,她说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一见到他,就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他在人群里绝对是个好男人:不吸烟,不喝酒,不搓麻。稳定的工作虽不时髦,但众说的“女人衣柜里总缺少的那件衣服”,是少不了每月按时送到她手上的。天上的星星她不要,地上的什么他都给。“百依百顺”是他在她心目中的另一个名字,但似乎爱情对她来说还是一块难以下咽的鸡肋。
百无聊赖的她打开VCD。
《无间道》:梁朝伟是警察在黑社会的卧底。为了完成任务,卧薪尝胆,心灵生长在罪恶的黑暗中。普通意义上的好人做着坏人的事:痛苦!刘德华,黑社会在警察中的卧底,黑暗的心灵在阳光下,与心灵最底层的光明重合,但还必须做着黑暗的事情:痛苦!两个错位的灵魂游荡在自己的空间中,走在无间道里,生怕别人知道自己心灵和身份的归属.

她在矛盾的心情里看着别人矛盾的人生.在她看来,那是两个男人之间的游戏。而她的身边跟着一个男人的女人。经过昨天那次与往常一样,他俩之间不知多少次相同形式的“吵架”,她忽然觉得自己和他彼此都很陌生。

她忽然想问,自己是好女人还是坏女人。说是好女人吧,绿摩尔的香烟是她高雅的玩具和饰品,也是他的“贡品”。他省下的酒,全让她自己喝了。那次打麻将很晚了,是他接自己回的家。她的自信让她的任性不随温度的降低而有所收敛。昨天要买一件衣服,只因差100元钱买不了,她大发了一次脾气。每一次这样的吵架过后,她都想哭,她知道,是自己错了。但她不想在他的面前失去女人的尊严。想下次改好,但每一次“下次”都是又一次“下次”的上次。她也怨他,你为什么就不能向自己发一次火吗?也让自己心里舒服一些,平衡一下。但他不,他依然爱她。甚至固执、任性地爱她,不因她脾气的增大而减少些许温度。
他说:“只要你不抛弃我,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他爱她这样的女人应该说她还不是坏女人。哭后她想。天使的面孔和魔鬼的身材结合,连穿在身上的衣服都嫉妒并快乐着!白领丽人的薪水,工作的业绩和面孔一样漂亮。这时她总想:“我对得起他,他的爱。”
她知道自己渴望充满玖瑰的浪漫、渴望爱情的永久与灸热。但一段时间之后,她总感到激情不在。在他和她之间,她不知道自己是爱他多一点,还是爱自己多一点。没事的时候,她总与同事们一起疯玩,早以忘掉正在马路对面焦急等待自己的他。伤心时才想起:他是她现在唯一能倾诉的对象和依靠的肩膀。
多少次,他总是重复《过把瘾》的台词:“你爱我吗?”
多少次,她总说:“你是待我最好的人。”
但他总是对她说:“在你的眼中我总感到一种居高临下的俯视,压抑。我爱你,却不知我还能在你前面跑多久?”
这时,她总说:“经不住考验啦?”
她知道,他在爱她的空间中痛苦着;她也知道,自己在他爱的空间里找不到快乐。
遥控器变成了绿摩尔香烟。梁朝伟的枪顶着刘德华的脑袋,似乎说,我已查出你是黑社会卧底,我现在逮捕你……。名义上的坏人抓住名义上的好人。似乎已经走到无间的尽头……
手机响了:“昨天是我不好,没有给你买上衣服。我知道你是一个很要面子的人,而且我也总比你说的,想的慢半拍,是挺让你失望的,但我想爱情和爱一个人这些应该不是根本问题吧。曾经我在无数次想你的夜里暗暗哭泣。我问自己,我是爱你呢?还是我太贱了。没有结果。也许爱的最高境界就是“贱”吧。不想说了,只想再问你一次,你爱我吗?”
她的心也在终极的无间中问自己:“你到底爱不爱他?”不爱他,自己已经为他奉献了一切;爱他,咖啡也无法提起和他在一起的精神,兴奋的光茫只在穿上那件衣服的片刻。父母也曾催她:“这样的男人现在不多了。你也老大不小了,赶紧给人家一个痛快话吧。”她总一笑:“我已经等了这么多年,就想找一个称心如意的,十全十美的。不在乎再等这一两年呀。再说,还得考验考验他,女人吗,不能卖得太贱了。”
“当!……”枪响了。梁朝伟倒在楼梯里。“我是琛哥派到警察中的卧底……”“两个男人的游戏结束了。实质的好人被实质上的坏人打死了……
她也为之一震,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也许对于她和他这样的女人和男人来说,爱情就像这无间地狱里无间的时间,无间的空间,无间的生死一样吧,永不停息!炼狱的痛苦抒写爱情的折磨。
她毅然将手中摩尔轻轻放在烟缸上,打开手机,纤细得似乎无力的手指在彩屏上打下一段文字:“HT,你的名字起得真好,真好听。我会永远记住的。”
“信息发送成功。”这是她走出无间的生活后看到的第一种色彩……
-------------------写于 2002-12-12 <<无间道>>热播之际
发表于《上海电视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