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余华 有感
《活着》前几天读完的,由于是短篇小说,富贵最后的命运状态也吸引着我,就一口气看完了。
本书内容是讲一个叫福贵的男人,一生的故事。福贵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由于年轻时染上了赌瘾,最后把家产全部输光。由地主变为农民,自己的老爹也被气死。他有一个女儿,非常懂事。还有一个儿子,在他儿子出生半年后,他为了给母亲寻医上街找大夫,结果误打误撞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
经过了两年死里逃生的打仗生活,两年后他被八路军解救了,领了盘缠便一路向南跑回了家,回到家里发现这两年发生了太多变化,母亲在他消失的两个月后便去世了,女儿变成了聋哑人,儿子两岁多了却不认识他。以前把他地收走的龙二,代替他作为地主被枪毙了。为了让儿子能上学,福贵和老婆商量把女儿卖了,然而没过几个月女儿却自己跑回了家。
过了没多久,她老婆得了一种怪病,叫做软骨病,最后只得摊在床上什么重活也做不了,在儿子上到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因为在医院给县长夫人生孩子后大出血献血时,被医生把血抽个精光而当场死亡。福贵瞒着他的老婆一段时间后被识破,然后一五一十的将事情告诉了她。
后来他们看到村里每年嫁出去娶进来的人,开始焦虑心疼她的女儿,于是老两口就商量要给女儿找个婆家,哪怕缺胳膊少腿的也成。于是有天队长跑过来对他们说有人要给她女儿说媒,那人是个城里人,就是脖子是歪的,怎么都正不了,生下来就是这样,结果两人一见钟情,热热闹闹的办了婚礼。婚后一段时间就从歪脖子女婿那里传来喜讯,说她怀孕了。但生产的时候遇上了大出血,她和他弟弟死在了同一家医院的小房间里,埋在了弟弟坟的旁边。
福贵老婆没撑太久也离开了人世,最后只剩下福贵 歪脖子女婿和外孙他们仨人。天不遂人愿啊,有次工地上出事故,刚好把他女婿砸死了。他哭喊着不要让别人把他女婿送进那间医院,别人都以为他脑子不正常了,接着他在同一个小房间里又送走了他女婿。他带着外孙回到了农村,每天依旧过着吃不饱的生活。在外孙七岁那年,有次别人告诉他要下大雨,他想到自己种的棉花刚开好,于是天还没亮就把外孙喊起来去地里干活。直到把棉花收好他才发现外孙发烧已经烫的不行了,吓坏了自己,于是回家给他熬了生姜茶,又向邻居借了些糖喂外孙喝下。福贵等外孙醒来后给他煮了很多豆子让他吃,他看到有豆子吃特吃开心,于是福贵就出门去了,回来时发现外孙已没了心跳,原来是豆子吃多了撑死了。最后他把外孙和他的老婆,儿子,女儿,女婿埋在了一起。
他用之前存的钱打算进城去买头牛回来,在路上遇到了一群人在磨刀准备杀一头牛,他看到那头牛在流眼泪。心想那牛知道自己要死了,所以很伤心的在哭,他心里想着这些担心着那头牛,又返回去把那头牛买下。别人都笑他糊涂,买一头老牛干嘛,村里人告诉他这头牛最多只能活两年了,神奇的是,这头牛买回来七年了还活得好好的。
家道中落,亲人逐渐离去,迟暮之年只有老牛陪伴,富贵却依然热爱生活,感激生命本身。在我看来这是高尚的品格。不妥协,不抱怨,最后安然的老去…这是真正的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