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读书小记
我从小就喜欢逛书店。最开始是和我表哥逛,后来就拉着同窗好友逛。那时,小伙伴们都爱去网吧或麻将室激战一番,但我一来嫌那些地方吵,二来嫌环境不优雅,就脱离各种小团体独自行动。那时,我只有一两个要好的朋友,他们也爱打游戏,不过在和我约会讨论出行地点时,也往往拂了自己的意思与我一同去书店。对于他们的美意,我是心领的,久而久之,这种顺从逐渐成为我情感上的负担,而我向来是不愿意欠人情的,因此,我也会依照他们的意思去网吧玩儿。然而,我天性终归不爱游戏爱读书,我也找不到新的喜欢去书店读书的好友,这件事最终的结果就是,和旧相识相聚的次数变少,等到他们毕业工作,更是一年也难得见到一回。一来二去,情感也就淡漠了。
小时候去的书店不是新华书店就是xx书城,格局虽然不同,但氛围都大同小异。书店一般身处闹市中,不过里面还算安静。因为离家比较远的缘故,我在路上常常充满怀期待,虽然已经去了无数次,各类书摆放的格局也已烂熟于胸,但我每次都会有新鲜感。可能在书店读书这个活动本身于我就是充满魅力的吧。书店给我的印象总是干净,明亮,文质彬彬,它让人远离日常琐事和欲望,连里面读书的人在我看来都比街上的人要文雅很多。其实去一次也读不了几页书,一是时间限制,我去一次一般花上一个下午,大概三四个小时,有时候累了两个小时就回来了;二是我兴趣丰富,贪多嚼不烂,总是喜欢东翻翻西看看,一本书看个十来二十页就放回书架再找下一本了;三是我体力不够,看了半个小时四十分钟脑子就又晕又沉,这时再看就是折磨了。如果旁边有小伙伴的话,我会和他聊上好一会儿,一聊大半个下午就过去了。我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喜欢读书有点“叶公好龙”的性质,读之前兴致勃勃想要大干一场,然而读了没多久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不过,我一直想成为书虫,也就是一天看到晚,不吃不喝那类人。现实生活中我几乎没遇到过书虫。而有时,我强迫自己看了很久之后,觉得自己离成为书虫的理想又近了一步,颇有些飘飘然,第二天就会给自己放个假,或者完全不读书或者只看几页纸。这种做法,很像那些立志减肥的姑娘,饿一顿后奖励自己三顿,最后反而比减肥之前更增了几处肥膘。所以到头来,我实际上读的书也没几本。
但我自认为自己还是爱读书的。在书中,我能找到“不无聊”之乐,而在其他感官享受的活动中,我却无法感受到相近的乐趣。美食的享受,电影的快乐,性的高潮,都是单调而强烈,一开始还能借助高涨的兴致投身其中,一旦时间战线拉长,我就感到疲惫、空虚和无聊而想要逃离了。但读书不是这样,读着读着,头脑沉重眼睛昏花,但精神却很充实。肉体往往强撑着,只是因为不想脱离精神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