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驼与单峰驼
文/布封 (1707~1788)
(原文移步相册)
这两个名称,并非跨指两个属类,而仅仅指骆驼属(l’espèce du chameau)下从远古时代顽强繁衍过来的两个分支物种(race)。它们既不能在热带的炎炎天空下生存,也无法在我们温带的柔和气候中繁衍。阿拉伯似乎是他们的起源之地。在那里,骆驼分布最多,与当地环境适应得最好。阿拉伯降雨罕、水源稀,而在动物中要数骆驼最为节制,可以数日不饮水;阿拉伯的土地多沙且干燥,而骆驼的脚掌生来适应在沙地上行进,反倒在湿滑的泥土上步态摇摇。又因为缺少草料与牧场,骆驼顺理成章代替了牛的位置。只要细查这种这种协调,我们就不会错断其原生地:它们聚集之处,即其真正的故乡,也就是说,它们的天性与之达成了彻底的协调,而在其他地域或另一种气候中则不能。人们也尝试过在西班牙培育骆驼,甚至运输到美洲,但均告失败。在广袤的印度,除了苏拉特(Surate)和忽力兹(Ormus),别处都不见骆驼的踪影。尽管这并不绝对³,但在印度、西班牙和美洲,或在更冷的法德,骆驼都无法生存。除非冬天时把它圈在热乎的马厩里,精心喂养,悉心照料,不驱它干体力活,只在晴天放它外去散步,才可能养活它们,指望它们繁衍后代。但这样生出的后代,羸弱,成活率低,父母自己也萎靡不振。它们被这种气候剥夺了活力,只是沦为伺养者的负担,而在阿拉伯,可以这么说,骆驼就是主人全部的财富。阿拉伯人将骆驼奉若神灵,视作上苍的馈赠,离了骆驼的帮助,他们既无法生活,亦无法贸易,更不用说旅行了。阿拉伯人日常饮用骆驼奶,也吃骆驼肉,尤其是小骆驼,风味极佳。骆驼每年换一次毛,它们的毛细而软,制成的织物被用来添衣或覆盖家具。骆驼使阿拉伯人无所畏惧,骑上骆驼,一天内可以甩敌人两百公里。除非阿拉伯人自甘顺服,世上任何企图追赶的军队都必死无疑。想想看,这个国度,既无绿植,亦无碧水,终日赤日炎炎,一丝云气也无,放眼望去,除了沙漠铺展,山脉焦枯,什么也看不到,在这片被野风剥了层皮的死亡大地上,枯骨,碎石,悬岩(有的已经滚落),无一处荫凉供旅客歇息,也无任何陪伴,叫人无论如何也回想不起那个生机洋溢的自然。这绝然的孤独,比在深林中所体验到的更要恐怖百倍,在那儿,至少树木还算生灵,而这里,更与世隔绝,更贫瘠,更迷失,旅人面对无边的虚空,举目即是他的坟墓。日光比黑夜残忍,照亮其一无所有,指出他目前可怖的处境,撤回空无的边界,把隔开宜居世界的无垠推向更远,跋涉是徒劳的,饥渴与酷热无时不将他压在绝望与死亡之间。
依靠骆驼,阿拉伯人适应并克服了匮乏。骆驼为他们提供遮挡,分担劳苦,确保了民族的独立。然而可曾有什么是人类懂得驭使而不滥用的呢?同样是这群自由,独立,从容甚至富足的阿拉伯人,本该视沙漠为卫护自由的结界,却糟蹋它。他们穿越沙漠,从邻国掠夺黄金与奴隶,几乎每次都能得手。他们爱劫掠胜过爱自由,而骆驼只能服从。相邻诸国也尝试以武力优势挑战,奈何追赶不上,只好任他们掳走赃物却无从制裁。一个专事劫掠的阿拉伯人很早就知道该如何忍受旅途劳顿,他省去睡眠,忍受饥渴与酷热,也以同样的方式驯养骆驼。出生没多久,就强制它趴在地上,四条腿折于腹部,令其负重,教它习惯负重,卸下仅仅是为了换上更重的;不能随处啃食,不能即渴即饮,阿拉伯人限制它的饮食,削减补给,同时一点点拉长活动距离。待它稍稍强壮,就役使它上路,照着马的样子激励他,以达到同样的轻盈,更强的坚韧。再待对其力量、敏捷和韧性有了一定的把握,便让它驮负上所有的生活资料(主人的和骆驼自己的),不停蹄地去往沙漠边陲,拦截路人,劫掠散落的住宅,把赃物捆上驼背。若被对方追赶而不得不加紧撤退,这时,他们才挥使出全部潜力:主人会跨上一头最轻快的,领着整个驼队,不吃不喝,几乎没有停顿,夜以继日地赶路:一周时间,轻轻松松一千二百公里(三百里埃)。而在这高强度的行动中,骆驼始终负重,每天只歇一小时,吃一个面团(une palotte de pâte),经常是九天十天不见水源,便摈弃此一需求。但如果碰巧远处有水塘,他们在两公里外就能敏锐地感知到。饥渴催它们加快步伐,而只需豪饮一场,就足以捱过剩下的长途。跋涉常需费时数周。旅途多长,它们就忍耐多久。
在土耳其、波斯、阿拉伯、埃及,还有一些蛮族国家,骆驼是唯一的运输手段,最轻便也最经济。商人和过客结成旅队,共同抵御阿拉伯人的劫掠。旅队浩浩汤汤,骆驼的总数比人还多。每只骆驼都很清楚自己的负重能力,驮货过重,它便一直跪着表示拒绝,及至减到恰当的重量才起身。一般而言,成年骆驼能驮一千甚至一千二,最弱的也能驮六七百。他们将三千多公里的路程分摊到每日,一日行进四十多公里,从未有赶路的狼狈。到晚上,就卸下负重,任其食草。若恰好在绿洲国家,又有丰美的草场,骆驼们就会整夜咀嚼。好运罕有,这丰美的馈赠对骆驼而言也非必须。相比芳草,它们更喜欢苦艾(l’absinthe)、蓟草(le chardon)、荨麻(l’ortie)、金雀花(le genêt)、合欢(la cassie)等带刺植物。且只要有植物啃食,骆驼就无需饮水了。
骆驼忍耐饥渴的能力并非完全来自积习,也与其身体构造有很大关联。除了反刍动物常具的四个胃之外,骆驼还有一个用来储水的囊袋⁴。这第五只胃是骆驼独有的,有充足容积来蓄存液体。既不会腐坏,也不用担心被食物污染。当为饥渴所迫,或需稀释干燥食物,或需要通过反刍浸润食物时,只要收缩肌肉,就能从瘤胃里把水压进消化道。正是靠这独特的身体构造,骆驼能够数日不饮。而囊袋确保了其容液的新鲜清澈,不论体液还是胃酸都得到良好隔离,所以骆驼的单次饮水量是相当震撼的。
想一想骆驼在动物界的畸形,或另类,其实是长期的苦役逼出了天性的巨变。在所有家畜中,骆驼的奴役史最久远,最彻底,也最艰辛:说其久远,是因为它聚居在人类最早开化的地方;说其彻底,是因为,其他家畜都尚存未被驯化的野外种群,而骆驼已被全体奴役了;而说其艰辛,则是因为,人们从未像对待马和狗那样,单纯为排场或消遣去喂养骆驼,也从未像对待猪牛羊那样,吃喝供好,养肥了宰肉,甚至从未想过要给骆驼套轭拉车,因为人们把骆驼本身当作是活体车厢,让它载货,让它超载,甚至在睡梦中,毕竟急情之中,往往就省去卸货,让骆驼们两腿折进腹部,仍驮着重担睡了。骆驼佩带着苦役的印记和痛苦的瘢痕。尽管肋下和腿部各关节处硬如角质的巨茧,是每只骆驼都有的,但这并非自然演化,而显然是过分的役使与劳苦所致,因为茧里总是充满了脓水。巨茧扭曲了骆驼的胸肋与四肢,凸起的双峰(或单峰)又畸形了背部。这些茧和驼峰一样,最初源自人们强迫其所适应的种种习惯,现在却世代遗传,人们在其年少时就教会他们将四肢折进腹部地,并如此负起担重与自重。我们推测,正是不均匀的负重,促使部分背肌抬升,皮脂肿胀,最终造就了驼峰。驼峰无骨,纯由脂肪与肉质构成,类似母牛的乳房。驼峰和巨茧,这些持久劳作与身体羁紲的副作用,最初只不过偶然地出现在个体身上,却终于在整个群落普遍起来。我们同样可以推断,那个储水囊是由瘤胃扩张而来:动物胃部的容水能力每临界一次就提升一次,长期忍受焦渴,胃黏膜便延展开来,容积一点点增加。根据观察,羊胃也会扩张,且与摄食量成正比,饲以面包则小,饲以芳草则大。
若能找到野生种群来与驯化种群对比,便能证明或证伪关于骆驼身体畸形的种种猜测了。但如前所述,仍处原生状态的骆驼已经无迹可寻,即便存在,也没有人目击并记载过。我们只能猜想,骆驼的优点都是从天性中保留下来的,而骆驼的缺陷和畸形则肇因于人类的摧残。这可怜的生物不知受了多少苦,它会发出一种悲鸣,尤其当不堪重负时,而不论怎样超载,它始终温顺而热忱:首先,骆驼屈膝,跪在地上,降低高度,以便主人轻松载货,接着,无需帮助,无需支撑,再全凭自己站立起来。带路人所骑的那只骆驼,领在最前,使全队步伐一致,从不用抽打刺激。当驼队几近疲敝之时,骑手们便轮流唱歌奏乐安抚它们,维持士气。若遇路途延长的情况,每次休息一小时后,骑手们就重操歌乐,驱赶它们上路了。直到再次歇脚,歌声才会停止,届时骆驼们又一次跪下,让主人解开捆绳,取下两侧包裹,卸下辎重。它们就这么俯伏在地,睡在行李中间,直到翌日,主人以和前夜卸货时同样的麻利,重又捆上辎重。
老茧、胸肋和四肢上的瘤块、挫伤与擦伤、大面积脱毛、饥饿、焦渴、体力不支,还不止如此,为了使骆驼能够承受如上灾祸,人们不惜行更大的恶:阉割,加剧骆驼的畸形。每八到十头母骆驼,只保留一只雄性种驼,而苦力驼一生下来即被去势,它们在体格上可能要羸弱些,但更驯顺,更服从。若不去势,在每年春天长达四十天的发情期内,骆驼们便会集体发狂。人们相信,届时,骆驼会持续癫狂,自口中吐出从家猪身上啃掉的红色脂肪。这段时期,它们进食很少,攻击动物、咬人,连本该绝对服从的主人也不认了。媾和时,不像其他四脚兽保持站立姿势,母骆驼是跪着的,像睡觉、休息、卸辎重时那样。这下跪的姿势本是人类强加给骆驼的,如今竟参与到骆驼的自然交配行为中了。和其他大型动物一样,母骆驼怀胎一年,只产一崽,乳汁倒也丰沛,黏稠且营养丰富。只要掺些水进去,也适合人类饮用。母骆驼享有劳动豁免权,可以自由地食草育崽。因为驼仔和驼奶有着更甚于苦力剥削的价值。但在某些地区,大部分母骆驼也和公骆驼一样,难逃被阉割充苦力的命运。他们妄称,阉割不但不会削弱其力量,反而能助其活跃,促其丰腴。一般,体格越壮的骆驼能承受的劳累也越久。驼峰似乎是由盈余的养分构成。长途旅行中,若不慎未行节省,总是挨饿受渴,驼峰就会一点点瘪下去,最后只能通过毛发辨别:驼峰处的毛较背部其他地方的要更长些。驼峰越瘪,身形也越瘦弱。摩尔人骑着满载的骆驼,将货物从蛮国、努米底亚(la Numidie)运往埃塞俄比亚(L’Ethiopie)。去时精神饱满而身形硕大的骆驼,回程时变得相当消瘦,所以往往会被贱价卖给在沙漠里遇到的阿拉伯人
古人说骆驼三岁即性成熟,对此我不太认可,因为三岁时,它们的体型还不到成年体的一半。骆驼的阳具长而细,如同公牛。勃起时,倒和其他动物一样,是朝前的,松弛时,却被包皮拉向身后,尿液则从两条后腿间排出,所以公母骆驼的撒尿姿势是一致的。出生头一年,小骆驼都得靠母乳喂养。若希望它日后更加健壮,头几年就会任其自在地喝奶食草,等长到四岁,再让它托运货物。骆驼的寿命在四十岁到五十岁之间,发育期愈长,寿命也相应愈长。而有些作家放言,骆驼可以活到一百岁,纯属无稽之谈。
综合考量其特征和优势,骆驼真的是最实用也最珍贵的牲畜了。东方珍品,亚洲至宝,并非黄金和丝绸,而是骆驼。它比大象还珍贵,因为它可堪劳作,消耗又较大象少二十倍。如今骆驼只剩下驯化种群,人类可以随心所欲地培育之、繁衍之。相反,人们还没法给大象育种,只能一头一头地征服。把马、牛、骡子加在一起,也不抵骆驼价值高:一只骆驼能驮起两头驴才能驮起的重量,却比驴吃得更少,吃得更糙;母骆驼的产奶期比母牛更长;小骆驼的肉,鲜美且健康,口感像小牛肉;骆驼毛比极品羊毛更受追捧;就连骆驼的排泄物也有用武之地,驼尿能析出氨盐(le sel ammoniac),驼粪干燥粉化后可用作清新剂(la litière),给骆驼自己用,给马用,效果都很好。当行至既无稻秸亦无干草的国度——这是太经常的事——骑手就会取骆驼的粪团生火,其火光清亮,火势旺盛,效果堪比木柴。在荒秃的沙漠中,这驼粪更是救命之物,因为没有可燃的材料,火变得和水一般稀有。
¹拉丁语,camelus;意大利语,camelo;西班牙语,camelo;德语,kameel;英语,camel
²现代拉丁语,dromedarius;在黎凡特,人们称之为,maihary
³Montmirail侯爵告诉我们,曾有人向他确认,Pologue国王殿下,Saxe诸侯,曾在Dresde的附近养过双峰驼和单峰驼。在那里,骆驼是可以繁衍的。
⁴参考某本解剖学著作。在其中,Daubenton先生将这第五只胃称作“储水囊”(le réservo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