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何小曼,有血有肉,敢爱敢恨,父亲是个谦逊的知识分子,在他去世后,母亲带着他找了个有地位的继父,她们过上了寄人篱下,仰人鼻息的生活,何小曼的骨子里流淌着亲生父亲温顺的血液,不争不抢,遗世而独立。作者两次描写何小曼生病后,母亲对她的呵护,将她掩埋在厚厚的尘土之下的感情,一点点的挖掘了出来,重见天日。两次感冒,母亲都将她深深的搂入怀中,她觉得母亲仿佛要把她搂入子宫内,将她重新分娩一回,那样她在这个家就有了一个名分,她不再是一个“拖油瓶”,她的继父也会疼爱她。可惜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了,母亲为了能够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她选择了放弃小曼,传宗接代有母亲跟继父的两个孩子,小曼给继父带来不了任何价值,她被所有人抛弃了,而让她继续活下去的力量就是体内流淌着的父亲的血液。往往如此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姑娘,外人的一点恩惠都会让她热泪盈眶,即使常人出于友好的帮助,她也会将这份情无限制的放大将她包裹的密不透风,她享受被别人帮助的过程,那是她幼时未曾得到过的最平凡的爱。刘峰在那次舞蹈排练中,出于友好,选择“肮脏”的,被众人嫌弃的小曼为排舞对象,那颗情愫的种子已经悄悄的在小曼心中生了芽,刘峰微小的帮助将她对母亲的失望,对继父的憎恨,对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的厌恶都抵消的一干二净,她觉得有人还爱着她,刘峰或许在小曼心中扮演了“亲生父亲”的角色,他弥补了小曼多年来未曾得到过的爱。 文中的刘峰其实是那个年代最为平凡的一类人,他乐善好施,赢得了许多荣誉,他被称为“雷又锋”,他秉承了雷锋许多的性格,其实刘峰才是文中最为悲剧性的人物,他所赢得的嘉奖将他推向了美德的峰顶,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大家的模板,他就如万物初始时的伊甸园中的亚当,他遵纪守法,以身作则,然而一次偷尝禁果,将他打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从此生活开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那个讲“坏话”被正义化,被荣誉化的年代,刘峰成了时代里最大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