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户能否读公办小学?在这座城市一大波问题都有了权威解答~
入户达到多长时间才能入读公办小学? 没上过幼儿园能不能上小学? 学籍号什么时候建立?
入户达到多长时间才能入读公办小学?
没上过幼儿园能不能上小学?
学籍号什么时候建立?

一起来看看教育部门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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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生100%可入读公办学校
Q:
2018年初购买二手房并且入户了,入读公办小学是否有入户年限的要求?是否要求要入户达到多长时间才能入读公办小学?
A:
佛山市保障本市户籍学生(无论以何种方式、何时入户)100%可在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但在入学安排的优先次序,由各区、镇(街)教育局做出规定。因此,您的子女入户后,将确保在起始年级可安置在公办学校就读,但安排的优先次序等政策,请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以2018年禅城区招生政策为例,禅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根据招生计划、招生地段及适龄儿童类别安排学位,首先安排户籍生,户籍生录取后的剩余学位安排借读生,借读生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的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年满6周岁,没上过幼儿园也能上小学
Q:
请问儿童学籍号是上幼儿园时建立还是上小学时?听说没有读幼儿园就不能读小学?
A:
这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全国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就读幼儿园或升读小学一年级时建立个人学籍号。佛山市升读小学没有强制要求学生必须在幼儿园就读的规定。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应安排入读小学。
高考不需要学籍和户籍一致
Q:
因购房入户佛山,小孩在外省老家,现读高二,户口随父母迁来佛山,是在佛山参加高考,还是仍在老家原学校参加高考,高考时是否需要学籍和户口一致?
A:
在高中阶段入户广东的考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参加高考。若符合原户籍地的高考随迁子女报名条件也可在原户籍地报名参加高考并参与录取。高考时不需要学籍和户籍一致。
园长要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Q:
在佛山市民办幼儿园担任园长,省市教育部门有没有要求需要其具备什么任职资格和条件?
A: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佛府〔2017〕76号)等有关规定,任职幼儿园园长应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月学考可以只报不及格的科目
Q:
孩子今年6月的学考成绩是1C2D,2019年高考本科批次投档录取要求学考成绩达到2C1D,我想请问:2019年1月的学考报名需要报考三科还是两科,如果可以报考两科的,我孩子已经报了三科,是否可以只考不及格的两科,到时录取时是以哪一次的成绩为依据?
A:
① 可以报3科也可以报2科。.
② 如果已报名,可以只考不及格科目;如果未报名,则前往报名点重新报名不及格科目,缴费(稳妥起见,推荐)。
③ 以最高成绩为准。
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原则上不予休学
Q:学生因病学校要求其复读,请问有否相关规定?A:
广东省关于休学、复学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需连续停课3个月以上的,由学生家长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和复学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准予休学: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学生参军或出国出境就读的;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二十八条 学生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学生因参军须办理休学手续的,应提供参军的有关证明。
学生因到国(境)外就读须办理休学手续的,应提供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
学生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的,办理休学时须提供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九条 自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原则上不予休学。经审核同意休学的,应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
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15天内,由学生家长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和复学申请表》,交学校后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准予复学,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准予复学的学生,可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
休学期满不能如期复学的,须根据上述流程办理续休手续。义务教育学生休学期满后未办理复学或续休手续达到2周,且经学校多方联系仍无结果的,视为辍学,学校应将有关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普通高中学生休学期满不按时到校复学者,作自动退学处理,休学超过2年者应予退学,所在学校应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
第三十条 学生因出国(境)定居不能复学的,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可注销其学籍。学生因出国(境)定居不能复学,但其家长无法联系,或虽经多方联系仍无结果的,可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注销其学籍,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
因出国(境)定居而注销学籍的学生,如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回国就读的,可到原学校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已转换为外国或港澳台身份的,按本细则第五十九条办理。
到培训机构补习属于个人行为
Q:
孩子报了周末的补习班,有一堆作业,占用的时间非常多。我觉得补习班不应设有作业,应减轻孩子的学习负担
A:
教育部门不鼓励在校学生去培训机构补习,到培训机构参加补习属于个人自愿行为。建议结合自身学习情况,来决定是否参加培训机构补习和做作业。
(来源:佛山市教育局、禅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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