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故我在
虽然加缪在《西西弗斯神话》中开端就写下“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自杀”这样的话,但我明白他想表达的是另外一种思想策略,也就是承认世界和人存在的前提就是荒诞,但却否认自杀,认为有勇气担当荒诞恰恰就是人的胜利,所以他说,我们应该认为,西西弗斯是幸福的。在我以悲观为基调的思维体系中,一想到这,心里就多了一丝近似于乐观的勇气,希望这些话也能安慰到那些感受不到生之希望的伤心人。
读完《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之后重新审视自己:彻头彻尾的悲观,否定唯物主义,却没有精神信仰,持宿命论观点,认为每个人的归途都指向悲剧性,同时漠视生命,也漠视爱情,所以我注定缺乏感受持久快乐的能力,像左拉在《娜娜》中所阐发的:“所有快乐都转瞬即逝了,抓也抓不住;所有痛苦却挥之不去,逃也逃不脱。”面对这一切,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一边怀疑,一边跳下水去。
看《四个春天》, 影片中的那对父母在某种程度上颠覆了我对人生的理解,受哈代影响,我笃定人生究其根本是苦难,但饭叔的父母让我见识到了真正的快乐是可以持久的,只是未发生在我身上罢了。其实苦难是客观存在的,没有人可以逃匿,这对父母面对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是足以使我、使很多人的精神得以崩溃的痛楚,但苦难降临在他们身上,就像是一片树叶落在他们肩上那样轻盈,他们只是轻轻地托起这片落叶,将其郑重地埋在土里,一切都顺其自然。
读《地下室手记》,我相信陀氏笔下的那个小文员的性格特质中必定隐含着陀氏的影子,无论是病态的古怪自负,还是带有犬儒主义性质的自我冲突与懦弱。真正的天才或许天生就是自相矛盾的,这是原罪,亦是天赋的根源,矛盾中迸发出挣扎的痛苦,痛苦中体现洞察本质的深刻,而我恰恰能从这种矛盾中感受到共鸣,这让我乐观地认为自己与陀氏之间存在某种共通性,或者说是某种近乎于“同类”的倾向,我的过度敏感与生俱来,似乎一旦拥有了这种性格特质,就很难不滋生复杂的心绪,从而很难不拾起那支用以表达心绪并宣泄复杂的笔。
看《英儿》时我心情极度复杂,竟惊叹于顾城的文字天赋,又对他在爱情里的自私性厌恶到了极点,因此书中所彰显的浪漫主义也让我觉得异常残忍,尤其是他在书中写英儿,写她的美,写她带给他的心灵层面的触动和沉醉,写“你就是我的妻子,我用生命这样说”并不止一次地赌誓。读到这儿,我想到谢烨,想到那颗利他主义的心或许就在滴血,又或许破碎了一次又一次。谢烨为他付出了全部的爱,当然他可以选择不要,但他明明离不开这爱,却又将被谢烨之爱浇灌出来的自己的爱尽数倾注给别人,我想不出比这更羞辱人的途经。如果是我,顾城要自杀,我也绝不阻拦,即便是为我而死。有时我甚至觉得谢烨是我的一个影子,我很理解她,不知谢烨是否珍视她的爱犹如我珍视自己的爱一般,很多时候,我也将自身看得很低,觉得自身存在太多卑微的东西,但唯独我的爱,我坚信它是不可亵渎的,任谁都没有践踏的资格,包括我最爱的人。我毫不认为这样的女人就注定要面对一场关于爱情的悲剧,即便要面对,我也要复仇,哪怕这种报复是哈姆雷特式的,哪怕是亲手将自己心爱的人摧毁,让悲剧变得更加悲剧。如果我的余生都将活在仇恨火焰的炽烈中,我宁可选择在此刻化为灰烬。
与钱理群相似,我理解的鲁迅既是一个经验主义者,也是一个怀疑主义者。他的经验主义在于,从柔石等具体的早期共产党党员身上看到了一种纯粹的希望,一种可以与国民党专制相抗衡的新生力量,彼时的中国,如若想要推动社会变革,他要选择的就只能是支持这股力量,也就相当于支持其背后的政党组织,但鲁迅从未推崇过集体主义,也并非所谓的党外的布尔什维克,但他不是没有信仰,而是对每一种盲目的崇拜表示怀疑,这就注定了他与其他左翼分子之间存在着本质性差异,看似是走向同一出口,然而进入和平年代,双方就会背道而驰。事实上,历史也证明了某些人一旦掌握权利,必将反过来奴役他人,而其奴役的对象,其中也必将包括鲁迅,一切都无可奈何,所以他说: 你来了,我就要逃亡。这句话让我真正看懂了鲁迅的透彻。
福山指出,或者说, 福山站在黑格尔的传统中指出,历史根本上而言,由人们寻求“承认”的需要——而不仅仅是生存或者利益的需要——所推动,这种对“承认”的追求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属性。历史上的各种制度(奴隶制、君主制、贵族制、共产主义体制、法西斯体制等)所包含的“承认形式”都是有缺陷的,这些缺陷构成了推动历史演变的“矛盾”,导致了制度的更新。只有自由民主制在平等的、相互的和有意义的基础上满足了人类寻求“承认”的需要,所以它导致了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均衡——在这个意义上,它构成了历史的终结。
读完《雾》,书中的语言描写生硬,动作描写不自然,有种“拿腔作调”的感觉,而且详略亦不得当,故事本身较为单薄和类型化,人物形象也都相当扁平,几位男性角色无一不令我大跌眼镜。比如陈真,一个叛离了温暖富裕的家庭,一心想要投身革命的青年,但他看似凛然的种种言行在我看来却是极其愚蠢和做作,明明被小资女性所吸引,却又带着自己的刻板印象在心里唾弃她们,以示个人的清高;明明渴望爱情,却偏偏要将爱情掷碎在地上,刻意将自己打造成苦行僧的形象,于是自我感动和高潮。读下来还以为是作者的反讽,但越读越觉得是自己意会过度了,尤其是返过身来看陈真初登场的那一段,作者明明写道“陈真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青年,身材并不高,瘦削的脸上永远带着刚毅的表情。一副大眼镜罩住他的近视眼。此外也没有别的特征。但从各方面都可看出来他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第四章),想起巴金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正值二十几岁的年龄,那会儿的他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无政府主义者,所以大概是折射进自己的情感和思想来塑造了这样一个角色,如此看来,彼时的巴金对无政府主义的理解是片面而幼稚的,甚至带着几分的无知,不过同样是写革命分子,巴金在《灭亡》里塑造的杜大心一角相对就成功很多。 再就是周若水一角,一边向自己心仪的女性反复吹嘘自己对大自然、对乡土的热爱,认为建设乡村比建设城市更为重要,一边带着一身布尔乔亚习气,既不想回到乡下去,但仍然四处宣扬自己所推崇的“土还主义”, 虽然他并不曾熟读过室伏高信的《文明之没落》等著作,而且便是那一本《土还》也只翻阅了前面的十几页(因为他不喜欢那个日本政论家),但他已经觉得自己的“土还主义”是非常坚定且无可动摇的了。所以他的所谓"土还主义"究竟代表什么,我想他本人也不甚清楚,但推崇这样的观念似乎很有些彰显他“卓然脱俗”的文人气质,所以他必是要四处宣扬。另外,他面对感情和新生活时所展现出来的懦弱、无能和无担当也着实令人“怒其不争”,尤其是当这种懦弱却多情、多情又自大的复杂特质缠绕在同一个人身上之时,我会觉得后来的一切悲剧都是其咎由自取。
同样是写悲剧,大学期间的我固执地认为萧红笔下的悲剧更具现实感,用一支质朴、有力的笔书写女性的苦难命运,呈现出的一个几乎无爱的世界,这个世界是符合我的想象的,而萧红在描绘女性悲剧的同时,又充当着前瞻者的角色,批判群众的愚昧,关注女性个体价值的缺失,宣扬了一种较为超前的反抗精神。
韦力说胡适压根就不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典型,因为他几乎不是民族主义者,而是世界主义者。当年胡适留美七年,没有弱国子民的心态和民族情绪的积攒,所以也就没有鲁迅、钱玄同等留日学子那般拯救国民性的决心,他吸纳的是一套成熟的学术独立体系和政治民主制度,所以推崇的是一条超越阶级斗争、和平独立的发展道路,这与当时所有的政党理念都有所违背,浓厚的自由主义倾向结合战乱的大背景,也难以定论是对是非,但他终生坚守自己的价值观,所以最后沦为了一个处境尴尬、进退维谷的“局外人”,被学生和社会所唾骂,不被理解,生活也注定蒙上一层不合时宜的、先知先觉的悲哀。张爱玲曾将他比喻成被误解的摩西,她认为年代久了,人们又会倒过来依旧信奉他,我不知道将来如何,至少在如今这个时代,似乎大家赞扬胡适,皆不知在赞扬什么,反胡适,亦不知在反些什么,这对胡适,对年轻人,甚至对一个谋求现代文明和自由精神的国家来说,或许才是最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