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联邦主义者的理据 这一章对理解美国1787联邦宪法和阅读《联邦论》非常有帮助,本章涉及的若干联邦主义者与反联邦主义者的争论问题,核心涉及法哲学和政治学的不少问题,因此本章值得阅读者仔细留意。
这篇日志主要是梳理第十三章 作者设计的八个小标题的用意和核心所指,也算是对第十三章的主旨内容回顾,在回顾时倘若涉及某些重要的学科问题,只点到为止,不会深入展开(Gordon Wood本书定位也属于历史类,不算政治学、法哲学或普通哲学类)。
首先是给出Gordon Wood本书第十三章的小章节标题
1. 对1776年的否定 2. 合并抑或联盟 3. 人民的初始权力 4. 权利法案的非相关性 5. 权力与自由的结盟 6. 权力的制衡 7. 重新定义的两院制 8. 美利坚意识形态的成就及终结
综合论述
第十三章的所有核心问题都在于一个—— 联邦主义者的立宪方案遭到了哪些反联邦主义者的攻击,基于哪些思想和理论理由遭到的攻击,而为了应对这些批评,联邦主义者采用怎样的“理据”让其方案尽可能被接受以实现联邦立宪?
1. 对1776年的否定
线索问题:1776年 代指的是什么?为什么说1787年的联邦宪法是1776年的否定?
回答:1776年指的是北美各殖民地建立邦/州宪法即制定宪法时的智识环境,1787年的联邦主义者的观点压倒了那些尝试援引1776年辉格主义的反联邦论者观点,因此是对1776年的否定。但是,作者强调了1776年辉格传统内在观点实在不统一,联邦论者照样可以利用加以反驳反联邦论者。
2. 合并抑或联盟
线索问题:“合并”的方案具体指什么?“联盟”的方案具体指什么?为什么会将这二者并提做选择?
回答:联邦主义者最初是要求更强的“合并”方案,但此方案被通过的阻力很大,作为一种政治妥协和让步,最终联邦主义者和反联邦主义者认可了1787联邦宪法的“联盟”方式。
但即便联邦主义者放弃了“合并”的立宪方案,转而诉诸联盟方案,依然遭遇到反联邦主义者的强力批评,反联邦主义者诉诸主权的至高性和不可分割的政治学和法哲学理论,以此认为要么这是混乱的立宪方案,要么就无可避免地联盟会导向合并(州权力被联邦权力吞噬) 可以说联邦主义者在这里遭遇到最严重的理论问题。
注意此章节探讨 “合并抑或联盟”时,涉及到法哲学和政治学关键的“主权”至高性以及“统治权中的统治权”问题,甚为精彩。具体联邦主义者如何化解此问题,可参考此处笔记
3. 人民的初始权力
线索问题:作者此处提“初始权力”关涉的问题是什么?
回答:1787拟定联邦宪法 在北美各殖民地(邦或州)的通过,不是诉诸于原 邦或州 政府(此架构合法性来自大陆会议的《邦联条例》),而是诉诸于各邦/州的“特别代表会议”,现对于邦/州政府(此时1787年的各路人士都认为已经腐败,乱象丛生),特别代表会议一般被认为是人民初始权力的体现,由此“特别代表会议”通过联邦宪法更具有理论的正当性。
4. 权利法案的非相关性
线索问题:
1.在权利法案问题上,联邦主义者和反联邦主义者有什么重要分歧?发生这些分歧的思想原因是什么?
2.费城制宪会议没怎么探讨“权利法案”,怎么后来又添加了前十条宪法修正案作为《权利法案》?
回答:
1. 联邦主义者认为新宪法的法理根据同英国不同,诉诸的是洛克式的人民互相缔结的社会契约,而非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契约,因此美国根本不需要像英国一样专设《权利法案》。而反联邦主义者并没有充分理解到这一层理论含义。
2. 主要是麦迪逊为代表的联邦主义者的思想转换,而这种转换带有审慎的现实政治妥协的考虑。结合原书的相关段落就非常清晰,最初麦迪逊认为没必要设置《权利法案》人民就拥有本该拥有的权力和权利,因为一切权力都源自人民,甚至汉密尔顿在《联邦论》84篇说专设《权利法案》甚至是危险的,后来麦迪逊逐渐认识到增设《权利法案》有助于达成政治共识,促进新宪法通过,因此也接受了反联邦主义者有条件接受宪法的提法。
“1788年秋,麦迪逊向压力屈服,他告诉杰斐逊说,他从未真正反对过权利法案;现在他愿意接受,完全是由于“其他人迫切地渴望这一法案”。1789年初,麦迪逊开始认识到,权利法案或许能够“实现双重目的,既让那些善意的反对者满意,又为自由提供进一步保障” ——《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p542
5. 权力与自由的结盟
线索问题:“权力”和“自由”各自指的是什么,为什么又提“结盟”?
回答:人民授权组成政府,这是“权力”的方面(唯有授权组成政府,才有常态化的政治结构,打理共同体的共同利益);人民可以回收授权,这是“自由”的方面 (正是因为人民拥有回收授权,重组政府的可能,所以他们的自由 才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6. 权力的制衡
线索问题:为何这里重提分权制衡问题?(本书前文不是已经提过若干次,这一次提的点在哪里)
回答:联邦论者观点占优势的情况下,制宪的讨论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实现权力制衡,这是联邦论者和反联邦论者都共同关心的核心问题。
7. 重新定义的两院制
线索问题:联邦主义者和反联邦主义者关于“两院制”的争论点在哪里?
回答:争论点在于参议院(the House of Senate)的设置必要性问题,反联邦主义者提出来各种理由反对另设参议院,而是保持之前《邦联条例》的单一联邦议会。反联邦论者此处具体反对理由包括:怀疑参议院会成为英国式新贵族的培养地,参议院的功能是否跟众议院重合,参议院功能是否有其他更好替代,没有独立于民众的贵族美国设置参议院起不到本初的政体平衡作用等。
8. 美利坚意识形态的成就及终结
线索问题:作者认为1787联邦宪法的成绩有哪些?“终结”又是指的什么方面?
回答:
成就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共和主义传统政治实践的重新振兴,也让共和思想焕发新生,二是通过对曾经表述含混线条不清的美国辉格主义思想有了前后连贯的统一表述,并开启了美国包容性的自由主义传统。
终结也有两个方面,一是古典共和思想方面的终结,二是终结了所有贵族式的政治建国路线在美国得以探讨的可能性。
“联邦主义者同他们所能得到的最受欢迎的,最民主的套话,诠释并论证他们的贵族化制度,从而成为中止美利坚思想传统发展的力量之一……换句话说,联邦主义者在1787年迅速摧毁了在美利坚公开宣扬发展贵族政治理念的所有可能性,从而为建立包容性的自由主义传统做出了贡献,这一传统缓解而且常常模糊美利坚政治中真实的社会对立。联邦主义者试图通过革命的套话来应对及缓冲美国革命的锋芒,确立了未来讨论美利坚政治的话语” ——《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p562
"联邦主义者的成就不在于他们创建了一种崭新的思想体系,因为他们绝不可能完成这一任务。相反,他们的成就在于他们拥有将无所不包的、发散性的,甚至常常粗浅的思想线条组织起来的能力,使得先前美利坚思想中存在的缠结及混乱变得连贯且易于理解" ——《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p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