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来的社会观念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我们创造了无与伦比的经济奇迹,这一点是无可辩驳的。这40年也是中国融入世界、迈向现代化的40年,社会结构和人的行为方式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些变化背后的深层原因是社会观念的变化。这些变化是工业化、信息化等新的生产方式而导致的必然结果,同时,人的观念变化也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
10年前,当中国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时候,深圳市通过发起讨论,总结了十大观念,其中有著名的“时间就是金钱”等口号,该讨论后来结集出版。今天回看之仍觉得宝贵。但十大观念是从发生于深圳、影响于深圳的具体口号引申出来的,有一定的地域性。应该有人更概括一些去梳理这些观念变化。在梳理过程中,可以看看在迈向现代化目标的进程中,我们哪些观念和世界上大多数现代国家有趋同的现象,哪些是极具中国特色的。本文可视为一种个人尝试。
第一个观念:财富观念。中国共产党人在为建立新中国的血雨腥风斗争进程中,是彻底抛弃了个人财富观念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都是纯洁的共产主义者。他们对待物质的态度,永远值得我们敬仰。像毛泽东同志,很多至亲都献身革命了。自己得了天下,生活却朴素得惊人。新中国成立之后,顺着苏联的治国模式,也顺应全国人民高涨的激情,通过改造、合作等方式,使生产资料逐步公有。农民分到的土地变成了集体的,从前的资本家“公私合营”了。农民仅剩自留地这一点念想,城里人起码在居住条件方面都差不多,每月各种供应票证都得好好保管,丢了就意味着没有猪肉鱼肉等食品。因此少数“走资派”的特权就特别令人侧目,文革点燃了群众对官员们的愤怒之火,这也解释了群众批斗走资派的过火行为。文革期间对私有财产的态度就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城市里打击“投机倒把”,农村“割资本主义尾巴”。但是,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地步,使我们意识到这样的体制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是当时社会的共识。从农村的小岗村到城市的瓜子王,都是从承认以个人积攒财富为前提的,因此认识问题必须解决。解决这个认识问题的,是小平同志一句简洁管用的大实话: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大约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每年春节的标准祝福语都成了“恭喜发财”,连电视台都不避讳。资本市场的建立和房地产市场的兴起,把人民之间的贫富差别大大拉开了。富起来的民营企业一直内心有点惴惴不安,在这样的背景下,党的十六大修改党章,允许工农兵与知识分子以外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入党,将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主等都包含在“先锋队”的成员内。2007年《物权法》的出台,从国家法律的层面确立了各种类型的合法财产权都应得到保护的原则。十八大以来,又通过党委政府规范文件的方式强调保护合法产权。十九大以后,通过最高领导开座谈会、政府机关积极落实的方式,再一次强调民营企业的重要性。
第二个观念:以人为本。如果不是文化大革命,我们就不会从极端的角度领会什么是对人性的摧残,也就可以明白我们对于人性的理解首先是在文学领域开始的。“伤痕文学”把罪恶归咎于“四人帮”而获得了合法性,导致在上世纪八十年间长达十年的控诉和反思。后来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呼应了这一潮流,在全国开展了人道主义、异化论的讨论,这些讨论虽然有争议,也大大丰富了我们对理论鼻祖马克思的认识。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党的文件出现了一些新词,宪法、刑法修改也顺应了潮流。党的十七大提“以人为本”,十九大则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期的发展理念之一。2004年中国修改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其中。这是历史性的重要时刻。以前,非法集资罪可以判死刑立即执行,曾经有长得很靓的女性被执行死刑,给公众留下深刻印象。2015年8月29日之后修改的刑法,集资诈骗罪最高就是无期徒刑,体现了执行死刑的严格性。在中国公民海外遇险、国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国家的行动都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政府官员在开新闻发布会时,官员必须哀悼死者,而不是首先厘清责任。甚至出现官员在突发事件现场被拍到微笑表情而全国共诛之的情况。
第三个观念:个人权利。当改革开放进入第二个十年、人们有点小财产后,“维权”这个词就成为一个热词。进入新千年后,中国各地的城市密集地进入旧城改造,拆迁成为基层官员最为头痛的事情。人们最终同意自己的旧屋被拆均不是出于“大局”、“公共利益”等大道理,而是要有可观的补偿。从乙肝携带者的工作权利,到网购等消费行为的投诉,权利意识慢慢在全社会普及。与之一同普及的是全社会对个人隐私的逐渐重视。改革开放前,夫妻出门旅游必须携带结婚证,否则住不了宾馆。这一制度不知何时不见了,在促进社会流动的同时,宾馆有时也成了一个暧昧的地方,这一点与国际是趋同的(呵呵)。以前流氓罪是重罪,一个运动一来,一些管不住荷尔蒙的年轻人可能被处死。现在人们已经习惯于将强奸与道德问题分开。由于实施“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对司法部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人的基本权利就越来越尊重。以前得了艾滋病似乎必然与行为不端有关,现在社会已经懂得病人有被尊重隐私和融入社会的权利。由于中国在信息化进程中弯道超车,在个人隐私的重视方面呈现出全球同步的现象,中国的法律在强调国家安全的同时,也强调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而欧洲则诞生了《一般数据保护法》,理念都是相同的。由于互联网的赋权和赋能,不少人开始意识到表达也是一种权利,因此互联网论坛、博客、微博、微信曾经挤满了对公共事件发表评论的人们,其中混杂着大量有商业动机甚至政治目的的人,导致秩序大乱。2010年生效的《侵权责任法》,是从民事法律方面对个人权利的法律保护,涉及方方面面。其中一个经典,就是你在街上走路被高空抛物击中,如果没有确凿证据找到抛物者,那么整栋楼宇的住户必须均摊。
第四个观念: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的观念伴随着贫富差距的拉大而出现,在“一部分人富起来”,但一时未见“共同致富”的情况下,公平正义的呼声开始出现。逐渐地,争论越来越多,甚至影响到对改革开放本身的看法。当社会上大家都普遍穷的时候,提高效率就是一个优先事项。但社会上有了财富而分配不均的时候,公平就会比效率更重要。这个时候,对政府的要求就提高了。之前政府说,我给你们松绑了,你们挣钱去吧!能不能挣到钱就看你们自己的本事了。若干年后,有人挣到钱,有人没挣到,甚至距离越拉越大。如果没挣到钱的人还不少,他们就会说,政府应该出来干预一下了。于是就会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兜底,有政策性住房,有扶贫、脱贫的行动,有政府与大制药商谈判降低药价,有对法官公平判案的要求。应该说,要求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毕竟,以前我们只是盼望每顿吃饱,现在我们要求人人都活得有基本尊严。
40年来的观念变化还有很多,但有一些是阶段性的现象,有一些需要持续观察,以上四种,我想是基本和普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