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性恋
同性恋这本身就是一种自然存在,不论别人支持或反对,他们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法律确实应该保障每个群体的人权需求。可是,个体化到每一个人,就我而言,我是异性恋,对于同性恋,我不支持不反对不歧视,可能有人觉得“不支持不反对”自相矛盾,其实就是,我不会为了这个群体的利益摇旗呐喊奔走卖命,同样,我也不会在这个群体自身摇旗呐喊的时候表示反对,我确实只是一个旁观者。因为每个弱势群体的权益都需要自身去努力,比如女权,同性恋为女权发声的寥寥无几,而作为一个直女,我的能力也只限于为自己息息相关的权益努力争取,其实同性恋和女权的共同敌人就是男权阶级,但是又有很多同性恋本身也处在这个阶级,他们是既得利益者又是被歧视者,说到底,最可怜的还是拥有子宫的女性,想要争取自己把握子宫的希望越来越渺茫,随着出生率的逐年降低,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女性地位不升反降,然而女性再也不是“好糊弄”的了,所以发达地区的独身女性和丁克女性越来越多,原因只是不想被别人操控自己的身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想要马儿跑,又不想给马儿吃草”。想让女性生孩子,又不想提高女性地位给予实质性的鼓励,拼命鼓吹女性回归家庭,所谓的“娘道”,真把别人当傻子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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