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笠奇谭之 斗仙记
三伏天气,日头西沉,晚霞妖艳。
暑气不散,城镇外,一处绿草掩映的凉亭中,身着烟青色布衫的青年男子倚靠围栏,以斗笠轻摇作扇。
一辆马车驶到凉亭前停驻,车夫打起帘子,溢出脂粉香气,从中走出一位锦衣华服的姑娘,一看就知道来自富贵人家。姑娘姓王,她的父亲是城镇里最有名的算命先生,因他算命神准无比,屡屡应验,堪比神仙,所以人称“王半仙”。城里的有钱人争相花重金请王半仙算命,所以王姑娘家里自然殷实。
王姑娘头上罩着面纱。她示意车夫原地等待,独自走进凉亭。车夫见亭内的青年男子细长眉眼,高瘦俊逸,还以为自家小姐在偷赴幽会,尴尬地转过脸,不再多看。
王姑娘在凉亭内端坐下来,开口问道:“请问公子可是能够除妖的高人?”
青年答道:“在下对妖怪略懂一二,既然姑娘托人找到在下,有何烦恼,不妨直言。”
姑娘沉默片刻,掀起面纱。她姣好的脸庞上,几块青紫瘀痕分外扎眼。
姑娘低声道:“求公子救救我父亲。”
两日后,城镇内。
东市长街上,头一户便是王半仙的算命店铺,大门富丽堂皇,门匾上“神机妙算”四个大字,写得苍劲雄伟,落款竟是王半仙本人。店铺门口人头攒动,却只有少数人能进门——这里只接待出得起高价的达官显贵,普通百姓如何相求都是徒然。
此时王半仙店铺正对面,有人支起一个简陋竹棚,搭一张窄桌,挂一布帘,上书“算命”二字,字写得歪七扭八,甚是难看。此人正是前几日与王半仙女儿偷会的青年男子。
人们见有人竟敢在王半仙门口摆摊算命,煞是好奇,上前询问,得知青年算什么都只收一文钱,无论是问运势还是求姻缘。那些请不起王半仙的人,抱着但求一试的心思,来到青年的竹棚内。
三日过去,竹棚前已排起长队,城里全都知晓此人算命不输王半仙,价格却出奇低廉,甚至那些出入王半仙店铺的达官显贵,也被吸引了过来。
竹棚前的长队,映衬出对面的冷清,王半仙并不知对面青年曾与自家女儿偷会,只当是哪里的毛头小子来抢生意,他终于坐不住了。
王半仙店铺的一个伙计过来,把手里的书信扔到青年的窄桌上。
信中字迹笔力劲挺,气势汹汹——这是一帖战书。
王半仙向青年下了战书,要和青年斗法,三局两胜,内容由王半仙制定,输家不许在此地算命。很快,这个消息传遍了城镇。
按信中约定时日,青年早早在竹棚内坐好,围观百姓聚集等待。直到日上三竿,王半仙店铺的伙计慢悠悠地抬出桌椅,点起熏香,泡好香茶,再铺上宣纸,摆好砚台,一众伙计们点头哈腰,这才恭迎出王半仙。
王半仙年过半百,皮肤蜡黄,额头青筋横布,眼睛满是血丝,射出凌厉刮人的目光。
店铺几个伙计抱着一大捆竹筷,分发给围观人群。王半仙神情冷漠,说:“斗法之后,大家认为谁厉害,就把竹筷投给谁,竹筷多者获胜。今日斗法,比一个‘雨’字,你先来。” 说完一指青年。
青年走到王半仙面前,只觉熏香气味直冲脑门,道:“熏香太浓,盖住好茶的香气了。”
青年端起王半仙桌上的香茶,饮了一口,随后仰手,把茶水泼向天空。
茶水还未落下,一场大雨突然倾盆而至,而日头毒辣依然,天上没有一丝云,大雨却能下个不停,围观百姓无不啧啧称奇。
王半仙轻蔑地瞟一眼,从怀中掏出一根毛笔,伸出舌头舔舔笔尖,然后饱蘸墨汁,在纸上重重写下一个字。
雨势顿时变缓,却有一股香醇气味弥漫开来。围观人群里有胆子大的,伸出舌头尝了尝雨水,惊呼道:“是酒!这雨变酒了!”
人群哄闹起来,好酒之徒忙用双手捧接,甚至有人干脆张着嘴对天而饮;不喜饮酒的老幼妇孺也被浓烈的酒香熏得偏偏倒倒;连青年也拿指尖沾了雨水尝尝,赞叹道:“真是好酒。”
人群被美酒灌醉,愈发躁动,把青年的简陋竹棚挤得东倒西歪。整个东市长街的百姓迷醉狂欢,纷纷把手上竹筷投到王半仙跟前。
这局王半仙赢了,青年捏着茶杯,不发一言。
王半仙举起宣纸,原来他写的就是一个“酒”字,他将“酒”字撕作两半,酒雨立即停止,而整条街道的人们醉态依旧。
王半仙起身,将毛笔收入怀中,对青年丢下一句话:“明天入夜,下一场比试,你若输了,早点滚出这里。”
人群醉醺醺散去,仅留下青年收拾着乱七八糟的竹棚。这时,青年袖口中飞出一只带有人眼斑纹的蝴蝶。
蝴蝶落地,幻化成一个梳着双髻的女童。她拾起写有“算命”二字的布帘,打趣道:“公子写的字,还真是丑呀!”
青年苦笑摇头:“劳烦小蝶帮忙,就别笑话我了。”
女童嬉笑着舞了舞布帘,帮青年收拾起来。
第二天入夜,人们摇着蒲扇,带着昨日残留的酒意与头痛,聚集东市长街,等着看夏夜里的精彩斗法。
王半仙指挥手下分发投票的竹筷,宣布今日比拼内容:“这次,比一个‘衣’字。不动一针一线,谁做出的衣服更美,谁就赢。”
说着,伙计领来两个姑娘,身着粗布衣裳,一左一右站定。
青年向王半仙拱手:“这次您先请。”
此时,夜空中一轮弯月浮现,几缕云霞缠绕月钩。王半仙掏出怀中毛笔,舔舔笔尖,右手在宣纸上写下一个“织”字,左手伸向夜空,指尖一捏,天上云霞竟顺着他的手指,被扯了下来。
云霞落下,轻飘飘笼罩住左边粗布衣的姑娘。那云霞缓缓沉淀,凝成云丝,织出一身衣裙的模样,质地朦胧,还因云霞饱吸了月色,散发着皎洁微光。
围观人群都看呆了,还有什么能比云做的衣裳更美?
王半仙指指青年说:“该你了。”
青年身边多了一个梳着双髻的女童,她向青年递上一支短笛,青年接过来,举到唇边吹奏,清亮的乐音响起,回荡夜空,沁人心脾。
人们听着笛音,盯着右边那位身着粗布衣的姑娘,视线渐渐恍惚,朦胧中,姑娘身上开始显现出衣裙的轮廓。
有人看到的,是金丝银线刺绣的长袍;有人看到的,是流光溢彩的真丝袄裙;还有人看到镶满珍珠宝石的马甲……
实际上姑娘的粗布衣并未有变化,只因青年的笛音使每个人脑中产生幻影,让他们看到各自心中所想象的最美衣裙。
竹筷在青年这边堆起了小山,王半仙输了!他愤然离开,派人向青年传话——后日清晨,城外凉亭,最后一局定输赢。
夜已深,人群散去,梳双髻的女童扯了扯青年衣角。青年蹲下身,拱手致谢:“多谢小蝶借予短笛。”
小蝶嬉笑道:“嘿嘿,要谢我,两罐蜜糖才够。”
这时,角落阴影中,一名戴着面纱的女子向青年招手。她便是几日前,与青年在凉亭“幽会”的王姑娘,正是她托人找到青年,求他帮忙。
王姑娘从小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以算命为生。曾经的父亲,不知是技艺不精,还是时运不济,他算命总不太准,生意惨淡,父女俩过得十分清贫。一年前的冬天,王姑娘染上恶疾,无钱医治,父女俩还被房东赶到大街上。
风雪中,她倒在父亲怀里,以为会就此病死。再醒来,父亲不知在哪发了一笔横财,将她安置在医馆救治。从此,父亲算命变得神准无比,被称作“王半仙”,生意也兴隆了起来。
王姑娘与父亲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还住进了大户宅院。可这天降富贵总让她感到隐隐不安,她道不出理由,也就没有在意,直到父亲身上隐约透出股腥臭的气味,露出些怪异之象。
某天父女俩在家用餐,王姑娘被沙粒眯了眼睛。她埋头揉眼,父亲越过宽大的餐桌来查看,恍惚中,她看见父亲的屁股仍坐在凳子上,而他的腰身拉伸变长,长得不可思议。
再定睛看去,父亲已坐回原位,王姑娘以为是自己一时眼花。不久后的一天夜里,王姑娘听见柴房嘈杂,她举着烛台过去,发现父亲蹲在墙角,正用嘴撕扯一只活鸡,鲜血顺着嘴角流下来。王姑娘吓得尖叫一声,父亲却若无其事地走出去,没解释一个字。
她和父亲说起他的异样,谁知父亲变得异常暴躁,并警告她不许向外泄露,说到激动时,甚至毒打她。以前日子再苦,父亲总是慈爱和善,可现在却变得如此陌生诡异,她不禁怀疑父亲被妖魔附了身。
她不贪富贵,只求青年能让父亲恢复原状。
“现在可知父亲被什么妖怪附身了?”王姑娘急切询问。
青年摇头:“若妖魔附体,照理说在下是能看出来的,但令尊身上虽有妖气,却看不出妖魔何在。不过,经过这两次斗法,在下看出,关键就在令尊使的那支神笔,要驱除妖魔,还需姑娘配合一二……”
青年侧身,对王姑娘耳语一阵,王姑娘犹豫片刻,下定决心,重重点头。
后日清晨,青年来到城外,王半仙早已等候在此,他身后横着一口棺木。
王半仙说,这棺木里装的,是城里首富之子,首富拜托王半仙救回儿子一命。这次没有人群来围观评判,谁能起死回生,谁便是赢家。
王半仙指着棺木,让青年先来。青年摇头:“在下不做。”
王半仙冷笑:“那你就是认输!来人,纸、砚拿来。”
伙计递上砚台,铺开宣纸,王半仙掏出笔,舔舔笔尖,写下一个“生”字,贴在棺木上。
半炷香的工夫过去,棺木里没有任何反应,王半仙焦急,命人移开棺盖。王半仙一查看,惊得跌坐在地。
棺木里躺着的,不是富商之子,却是王半仙的女儿,她面容灰暗,已无气息。王半仙慌忙写下数张“生”字扔进棺材,女儿依旧没醒来。
“我女儿为何暴死?我的笔怎会失效?” 王半仙紧捏手中毛笔,惊慌失措。
“您是说这支笔?”
青年说着从袖口里抽出一支毛笔,和王半仙的毛笔一模一样。
“难怪法力失效!是你偷了我的笔!还给我!我要救我女儿!”王半仙怒吼,他扔掉手上的笔,扑向青年。
青年举着毛笔,轻松闪躲。伙计们也一齐扑上来,青年手腕一转,将毛笔扔出老远,那群人立刻如恶狗扑食冲了过去,激起漫天尘土。
混乱中,小蝶蹦蹦跳跳来到青年身边,递给他王半仙刚刚扔掉的毛笔,青年以指尖轻轻捋顺笔尖,赞叹:“原来如此,果然是上好的狼毫呢。”
王半仙摸爬滚打,拾起青年扔出的毛笔,拿起一看,竟是一截树枝!
糟糕!中了青年的障眼法!王半仙望向青年,见他把玩着自己的宝贝毛笔,立即命人去夺。青年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宣纸,写上一个歪扭的“风”字,向伙计们丢去,一阵狂风立刻刮起,将伙计们掀得人仰马翻。
青年举着毛笔,故意大声说:“要不要试试可以杀人的字呢?”
话音刚落,伙计们被吓得纷纷逃走,只剩王半仙跪坐原地,彻底丧了气。片刻后,他回过神来,哀求青年:“在下输了,求你救救我女儿。”
青年正色道:“除非释放你困在体内的黄大仙。”
所谓黄大仙,便是成了精的黄鼠狼。原来王半仙并非被妖魔附体,而是他以旁门左道,将一只成精的黄鼠狼困在自己体内,还将这黄鼠狼尾巴尖的毛,做成上好狼毫毛笔,以此借用黄大仙的法力。
他毕竟是凡人,镇不住黄大仙妖气,便露出各种异样——随时点着熏香,就是要掩盖身上黄鼠狼的腥臊气。
直到青年将毛笔拿在手中,才确认这是属于黄鼠狼的法力。
青年蹲下身问道:“解铃还须系铃人,能释放黄大仙的,只有你自己。在下好奇,黄大仙法力高强,你是如何制服伏的?”
王半仙为了救女儿,老实交代。
他年轻时,碰巧知晓了一些利用妖怪的邪术,但太过偏邪,从不敢用。一年前女儿病危,父女俩栖身一处破庙,怎知此处早被一只成精的黄鼠狼做了窝,若再被赶出去,女儿必死无疑。
黄鼠狼尾巴尖上的毛发最为宝贵,也是黄大仙法力罩门所在。他决心冒死一搏,用身上仅剩的铜板买来半只烧鸡,抹了蒙汗药,供在庙内的供桌上。黄鼠狼以为是供奉,一时贪嘴吃了。他趁它熟睡,偷偷用其尾巴尖蘸墨水,写下一个“困”字,借用他自己的法力制伏了它,他再以邪法将黄大仙囚禁体内。
于是他治好了女儿的病,也因此体验了富贵显赫,越发依赖黄大仙的力量,常常被迷住心智,做出荒唐事来,甚至动手打了女儿。
王半仙说完,悔过不已,跪在地上,食指抵在喉咙处,低声念诵咒语。
不一会他干呕起来,自喉头深处爬出一只近一尺长的黄鼠狼——扁圆头颅,长长腰身,尾巴尖上的毛秃了一大片。
黄鼠狼直立起细长身子,气愤地对着王半仙狠踢几脚,又转身面对青年,用前爪合十,以示感谢,接着化作一道青烟,离开了。
青年来到棺木边,在王姑娘额头轻点一下,她便睁开双眼,缓缓起身,跨出棺木。
青年对王半仙道:“我虽不会起死回生,却会一点助人假死的法术,既是假死,你自然无法复活她,这才能骗得你扔掉神笔。你要感谢你女儿,若不是她,你终会被妖气反噬而死。”
王姑娘开口:“是我找来这位高人,也是我暗中向他透露每次斗法的内容,配合假死。我不要荣华富贵,只要原本慈爱的爹爹。”
王半仙听了,搂着女儿老泪纵横。
青年将毛笔递给王姑娘:“黄大仙已走,此笔已不具法力,但仍不失为上好的毛笔,令尊既写得一手好字,拿这支笔,以后也可做些代人写字的营生吧。”
王姑娘向青年躬身致谢,父女俩搀扶着离开。
小蝶过来扯了扯青年的衣角,歪头撒娇:“公子要如何感谢小蝶?”
青年戴上斗笠,微笑说:“三罐蜜糖可好?”
小蝶开心地拍手,化作一只人眼斑纹的蝴蝶,落在青年肩头,陪着青年向远方走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