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万寿饭店
那个早春,人人似乎都能从空气中嗅到一丝不寻常的味道。
有人说是花香,掺杂在未融尽的残雪气味里头。“这才二月,哪来的花?”“闹不准是哪种外国来的新奇品种哪!”甚或有人说是海风的味道,咸腥咸腥的,带着礁石的尖锐。“得了吧,这大北京城的,离海可还远得很!”街头巷尾,人们都有种惶然的希望,和议论一同纷纷攒动。
按严旌看来,什么味道都是一概没有的,不过就是北京的雨在这个春天异乎寻常地多了起来。各处都湿答答的,好些老旧了的楼房与铁皮招牌受了潮,透出一股铁锈味。这些日子冷得像江南一般,唯独是树木不发绿芽,走在街上,行道两旁总像有无数断裂的铁丝网刺向天空。他经不住春寒,就在万寿饭店长包了个房间,那里还在供暖,也叫朋友们多个去处。
万寿饭店是三两年前开业的,那栋楼更迭过许多次用处,最后都惨淡收场。听说是方圆两公里内就有一个八王爷坟,还有个寻不着痕迹的六公主墓,风水不好,夜里嗖嗖地刮冷风。这饭店开业时就决意要取一个镇得住的名号,开业典礼那会,他因着家里的关系也去了现场,老板据说很是有点来路,满脸笑容地跟他父亲寒暄:“万寿无疆,那就是老佛爷的称谓了,我就不信压不住什么王爷呀格格的”。没过几个月,饭店名前头又加了个“新”字,听说是要跟封建那一套划清界限,老板到处跟人讲,“我自小呀住在万寿路,这饭店名字就是这么来的,跟别的那是一点儿关系没有!”
严旌还年轻,不拘这些,总觉得生死鬼神都是笑话。有次他和大家横排着躺在万寿饭店705房拼起来的床上,就笑着说:“我们今天这样算是流氓罪了吧?是不是要判死刑的?”后来,这个下午总像一格卡住的胶片,在他的记忆里来来回回。
挨着他的是老蓝,这家伙长得像杀猪的,但每每开口都像在写诗:“碌碌无为本身就是一种死刑”。再隔壁的是学数学的老姜,他捏了捏躺在身旁的小合欢的手,“要判刑也是我吧,跟你们这些单身汉有什么关系呀?”
大家都不喊小合欢的本名,那会老姜发了狠地追她,后来找老蓝代笔写了一首情诗,“你是我藏身其中的合欢花树”云云。细看下她确也有几分像繁花满枝的合欢树,有着毛绒绒的头发,和闪耀着淡粉色光泽的脸颊。小合欢冷冷地哼了一下,又紧紧地捏了一下老姜。
躺在小合欢身旁的是金夕,她的普通话总被取笑是“录像厅腔”,总是带着港片里那种飘飘忽忽的意味:“无非就是打靶,到时我们站成一排,就像波拿巴的士兵一样。”
对了,还有坐在沙发上抽烟的利加,他落了落烟蒂,慌忙说道:“可说好了,要死也是你们啊,我可什么都没干。”房间里哄笑起来,“就你这样贪生怕死也配当福建人吗?你忘记了祖先是怎么出生入死偷渡南洋的了吗?”利加于是正色道,“我这怕死是从父母那里遗传来的,不然他们怎么会没有去成美国,非给我取了个亚美利加的名字寄托念想?”又是一阵爆发式的哄笑。
很多年后,严旌回忆起705房间的午后,只记清楚了这个下午。他好像忽而漂浮到了半空成为尘埃,望向这一张张年轻带笑的脸。年月还不足以在其上留以痕迹,以至于光落在那些脸庞上都会溅起一片耀目的水花。光过于亮烈,形成盲点,他们都看不见时代正在缓缓拨动巨轮。
另外还存留在严旌记忆里的,还有一罐新茶。那是父亲不久前托人带来的,用一个釉里红瓷罐装着,绘了松鹤,写一个大大的“寿”字。他看了好笑,觉得再适合万寿饭店不过,便带了来,冲开后满屋都是香气。大家喝茶,也喝酒,喝到微醺时就学着跳交谊舞。抽烟都抽得很凶,烟灰缸总要溢出的样子,他就打趣说等茶喝完了,罐子用来装烟灰。
至于后来别有他用,那是将近深秋的事了。
金夕总是要和老蓝跳舞,他的舞步则比句读要笨拙得多,每每踩了她的脚,她就发出一阵近乎大笑的尖叫声,又淹没在乐声里。金夕学的法文,总是有意无意的一副洋派的热烈作风,给他们放不知哪里淘来的德彪西和勃拉姆斯,有时候又拿腔拿调地要用法语给他们念萨冈,“作为理想,我打算要过一种下流的、无耻的生活!“
谁也说不上来那算是一种怎样的生活,好像既下流无耻,又纯粹透明,阳光穿过这些日子,却只能留下本身的暗影。有次说定了,当天不去705房间,严旌想起来把论文初稿落下了,便回去取。虽说论文对他不大重要,家里已经给他联系好今年毕业就去澳洲继续深造,但他总想着念了这四年,须有始有终。他走到客厅,才意识到房间里有人,那是一种急促呼吸与缠绵汗水搅动在一起的声音。严旌本以为是老姜和小合欢,结果瞥见茶几上有本凯恩斯理论的书,才反应过来大概是老蓝,老姜瞧不上凯恩斯。他瞥了一眼客厅窗台上的绿萝,那还是上次金夕捧过来的,长得凶猛,枝蔓张牙舞爪地铺张开来。
那天下午,严旌躺在宿舍的木板床上,望着窗户外投进来惨惨淡淡的日光,在眼睛被刺得生痛猛然眯起来的瞬间,他一泄如注。宿舍里空空荡荡,有的人钻到图书馆里不闻世事,还有的到了街上,忽已有了毕业后人去楼空的气氛。他有点沮丧,青春仿佛径直从他的身体里穿过去了,无声无息地踏过他那影子一样的躯壳。
老蓝有一对浓眉毛,圆背宽肩,读的是物理系,偏偏又写的一手好诗,向来只写七律,瞧不上现代诗,“那些韵都押不上的是什么玩意?”。严旌一直暗暗有些崇敬他,直到后来无意中看到他在课本的末页抄了几句现代诗:“最后我被黄昏的众神抬入不朽的太阳/太阳是我的名字/太阳是我的一生”。那是严旌头一回听说海子。
三月最后一天,小合欢突然喊大家去喝酒。于是大家买了几瓶二锅头,闹哄哄地跟着她,结果是到圆明园去。那日斜阳如血,她脸颊绯红如火,园里一堆久未修剪的蔷薇开得烂醉,仿佛要把自己埋葬在太阳里。她的眼底总有一层深重的黑眼圈,但眼神却水光潋滟,鼻子像罗马人一样,线条过分生硬,笑起来却总是露出整排洁白的牙齿,又十分明朗。难怪老姜追她追得要死要活,严旌暗自想到,又发现就连老蓝也在盯着她看。
小合欢读化学,不过最喜欢的是现代诗,她总是说她着迷于各式各样的化学反应,而诗歌就是其中最壮丽的一种。那日她踩在残垣败瓦上,喝掉了一整瓶二锅头,最后不省人事,老姜要背她回去,到一半实在太累,又换成老蓝。不记得是谁喝醉了,突然说了一句“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大家又高声唱起歌来,而太阳渐渐渐渐沉下去了。
又过了好些日子,严旌才知道,小合欢最喜欢的诗人海子,在三月末的时候卧轨自杀了。两三个月后,小合欢终于说了一句,“一夜里,我的圆明园都烧干净了”。
还乡的日子迫在眉睫,大家就整日地呆在705房里,四月的雨还是没有停,北京一副哭哭啼啼的样子,在暴雨的洗刷中,一切线条冷硬的事物都显得不合时宜:森严的大院与苏式建筑、冰冷的柏油马路,各种灰蒙蒙的方方正正的纪念碑……似乎只有与雨水一样充沛的感情,才与这反常的天气相得益彰。平日里不苟言笑的老蓝,这时候几杯酒下肚,就眼泪汪汪地抱着大家哭:“这个世界会好吗?我们的祖国会好吗?”
严旌有些惊诧,他知道老蓝已收到了普林斯顿的博士录取通知书,不像自己,家里给花了点钱,搞了个澳洲不知名大学的录取。金夕突然把老蓝搂到了怀里,轻轻揉他头发,眼里也噙满了泪水。老蓝向来不承认他们之间有什么干系,上次几个男生在小饭馆里喝酒,利加嬉笑着问起来,老蓝顿时放了筷子,正色道:“我要是吃了一块大肥肉,难道还不跟你们说不成?”
老蓝大概是金夕诸多爱好中比较显著的一种。她的热情与精力好像没有边界:书念得好,又在学生会当主席。她偏爱各种名字生僻拗口的作家:尤瑟纳尔,赫拉巴尔,波德莱尔……在705房间里,她也组织过几次朗读会,给大家读《东方奇观》:“在这个万事万物都如同梦幻的世界上,永存不逝,那一定会深自悔恨。世上的万物,世上的人们以及人们的心灵,都要消失,因为它们的美有一部分本来就由这不幸所形成。”
男生们不大热衷朗读,大家还是在房间里兀自抽烟、打牌,有时有一些没头没脑的争论,喝一点严旌偷偷带过来的威士忌。那些年月后来最让严旌怀念的,是一种眩目的纯粹,即使诗歌感情泛滥、小说莫名其妙、报告文学苦大仇深,却丝毫不突兀可笑。在那样惊涛骇浪的日子里,每一拍浪花都是如此的诚挚。只是谁也没想到,金夕满怀激情地读出来的这些句子,后来都成为了现实。
像金夕这样的人,卷入任何一场大事件当中,都不会令人意外。这年夏初,她也正如她的性格所铺排的那样,踏进了所有人都浑然未觉的历史当中。老蓝后来也去了,还拉上了利加。临去前,大家提议得奢侈一把,去吃顿烤鸭,严旌便自告奋勇做东,把大伙拉到了全聚德。鸭子烤的油汪汪的,大家嘻嘻哈哈,却都吃得有点心不在焉。严旌刚收到父亲从南通拍来的电报,让他万事小心,尚有几个月就出去了,犯不着。结账的时候,他刻意地把大叠票子甩在桌上,仿佛那是什么肮脏的物什,头一回把他与朋友们隔了开来。
白昼渐渐长了起来,严旌一直呆在705房间里,好歹感到凉快些。按理说天气还不大热,他却好像得了某种癔症,感觉自己不断出汗,好像一直在火上烤。有时夜里做梦,他会梦见自己坐在凉冰冰的大理石阶梯、深夜的马路上,身边是朋友们低声哼着歌,大家都浸在沁人的月光里,凉爽的晚风轻轻吹拂。
朋友们来得愈来愈少,一开始小合欢还来,拿开水壶煮些饺子要给他们送过去。后来就连小合欢和老姜也不来了,只余下严旌。只有利加时不时会在夜里来找他,嚷着要下馆子。他就和利加到附近的一家苍蝇馆子里,点爆肚吃,然后再回到房间里抽烟,一起喝他父亲捎来的洋酒。“一切都还好吧?”严旌故作漫不经意地问起,利加囫囵吞着他从前最讨厌吃的爆肚,一边含糊其辞:“不怎么样吧,老蓝和老姜闹得很凶,两个人看法不大一样。”严旌又想起了从前在705房间里,老姜嘲笑老蓝的样子,他一脸神秘地说自己搞到了台版的哈耶克,“我告诉你,凯恩斯的每一个字都是错的。”另一边金夕和小合欢素来厌恶这类话题,把音乐开得很大,在搭对子跳交谊舞,鲜艳的裙摆疯狂地旋转,看起来像是教堂里的玫瑰窗,俩人都喝了些酒,金夕醺醺然地低头去吻她脸颊上绒绒的汗毛。
可惜那些玫瑰窗似的日子,转瞬就已渺远了。太阳一下子就这样无遮无掩地从空荡荡的窗棂里投入来,每个置身其中的人都不免要被灼伤。几杯酒下肚,利加叹了口气:“他们几个总是不听我劝,不肯跟着我来吃点宵夜,再这么下去怕是要进医院了。”严旌递了他一根烟,又给自己点上,缓缓吐着烟雾,做出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来:“没事,我到时候去医院给你们送饭。”他能感到后背还在持续地涌出细密的汗珠,又慌慌张张地淌过了他的皮肤。
没过几天,老姜就入院了。严旌赶忙去看他,他打了葡萄糖,看着倒是精神不错,看到严旌就高高兴兴地给他递了张单子,打发他去书店给自己捎几本想看的书来。“你倒是不像个病人”,严旌一边消遣他,一边还是张罗着去给他买书。老姜坐起来,神色一本正经:“我当然没病,倒是不少人在发高烧。”他看着严旌一脸惊诧,有点泄气,又躺回去自言自语:“我这病了,小合欢还是不愿意回来照顾我。”
太阳下的日子过得影影绰绰,因为光线太凶狠,所有人仿佛都浸在一种睁不开眼的亮烈中,什么都看不真切。大伙都晒黑了不少,只有利加还是一副苍白的模样,搁在人群里总有点扎眼。他喜欢不沾边地闲聊,给别人讲他最近构思的小说,主题天马行空,譬如什么在风暴一样的街头,人头涌动,呼声鼎沸,最后笔锋一转,发现这一切都发生在一个螨虫星球——一张脸上,螨虫们实在是受不了近来新换的润肤露的这股怪味道,纷纷走上街头。大家不怎么爱和他搭话,总觉得这里头有种古怪的真实。
老姜走了以后,金夕就不能不注意到老蓝常常盯着小合欢看——正如大部分人一样,大家总是偷偷抽空瞥一眼这个不知名的漂亮姑娘。到了傍晚,晚风里流淌着自由的味道,有人就鼓起勇气去搭话,不知道谁弄来了一台半导体收音机,闹哄哄放音乐,也有人怯生生地想邀请她跳舞。小合欢总是冷冷地抽着烟,她只愿意跟金夕呆着,哪怕什么话也不说,只是读新买的诗集。
白天金夕尚能投身到喧闹中去,到了晚上却有点沉郁了,她只是颓然地坐在小合欢旁边。散发苦味的月光落在她们尚且饱满的唇上,却尝不出什么真切的味道来,凉薄发白的一小片,当中空荡荡的。
“你会觉得厌倦吗?”小合欢悠悠吐出了一个烟圈,一阵沉默。“我有时觉得这些都没什么意义,只想跑到查湾去,做一个守墓人。”说完这些,小合欢又觉得有点可笑,像金夕这样的人,恐怕永不知疲惫和厌倦的滋味。又是一阵沉默,金夕也点起了一支烟,“不然你以为在后面赶着我跑得气喘吁吁的是什么?”
金夕后来时常做梦,一直在黑暗里狂奔。她不知道要跑往什么地方,只知道决不能停下,被黑暗吞噬。直至到了一片山坡上,满目枯索,青草灰黄,斑驳裸露着几块沙石的伤痕,尽头却连缀着一片湛黑丝绒般的天空,满挂着从德令哈走失的星星。小合欢安静地盘腿坐在地上抽烟。金夕知道自己到了查湾,于是在她身边坐下来,这刻她与她不可告人的绝望,终于相对无言。她看到小合欢转过身来,把嘴唇贴上来,两人的鼻尖相抵,风声凛凛掠过。后来,金夕渐渐记不清小合欢的样子,只是看到她贴上来,恍如自己的镜像。
很久以后,金夕一直分不清那是否属于梦境的一部分:聒噪的半导体收音机忽然开始舒缓起来,小合欢伸出手请她起舞。有一把沙哑的男声在唱,“We’re in a world our very own”……抑或,那已是她自身的一部分。
到了盛夏,一切都骤然而止。利加带着金夕跑回了705房间,金夕说不出话来,只是瘫倒在床上,紧紧攥住床单不放,直到床单皱巴巴的,像外头一样凌乱不堪。利加焦躁地打电话确认老姜和老蓝的情况,杳无音讯。严旌突然想起那个一泄如注的下午,青春就这样越过他流走了,一去不返。
又过了两个月,严旌接到通知,让他去接小合欢。小合欢的身上没带任何身份证件,只放了一张他们六个人在未名湖畔拍的照片,背面写了名字。但老姜已经身在美国,利加和金夕滞留香港,老蓝不知所踪,严旌只能带上那只釉里红的茶叶罐子,慌忙就去了。他从没想过,曾在人间有过那么多的欢乐、爱慕、痛苦与执念的一具肉体,最后余下来的只有那么微不足道的一点灰烬,似乎风一吹,就会彻底消散。
他抱着小合欢,恍恍惚惚走在街上,夏天几近殆尽,不知为何,明明是燥热难当的天气,自春天以来的那阵铁锈味,却一直还在。严旌疑心地看看四周,可不还是这座老旧不堪的城市,到处都是锈蚀的味道,天际线附近有几块巨大的铁皮招牌,摇摇欲坠,但天空依然湛蓝得耀眼,阳光好像匕首一样扎在眼睛里。他到万寿饭店把房间退了,确认了到澳洲的机票时间。
有许多年了,严旌呆在他西澳的牧场里。蓝天绿草,羊群像蓬松的云朵一样堆着,半天不挪动一下。每个周末他开车到20公里以外的镇子上,去超市购物,然后再找家咖啡馆坐下来喝杯热美式。超市里全是葡萄酒和廉价的调和威士忌,他只能时常托华人朋友给他带纯麦威士忌。他偏爱几个日本牌子,加了冰以后有种纯粹的苦涩,带着初初发芽的花生嫩仁的味道,有种尚未生长就已死灭的微甜。每晚他都要喝上一杯,才能沉入无间断的睡眠。
他常常想起自己初次抵达悉尼的那个午后,瓢泼大雨,车窗两旁的一切都在飞快地后退。影影绰绰,他只能看清路旁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院落,自由地种着许多花草树木。他就想,等到了地方,自己也要买一幢房子,在后院里种上一棵合欢花树。
近来父亲总是催他回去发展,说他再不回来,就要彻底错过这黄金二十年。二十一年前,他倒是回去过一次,那时还没有直航,先到的香港。下了飞机,去吃利加和金夕的喜酒。大约十数天前收到金夕简短的电子邮件,说他们已经在香港注册结婚,没有通知别人,但如果他来,他们可以请他喝喜酒。
利加和金夕到启德机场接他,穿着职业套装,像港片里的中环路人甲。落地时间是晚上八点,他们正好下班,开车过来载他到市区。香港的高架桥错综复杂,霓虹灯繁华如梦,远看都是星星点点的光斑,好像模糊的泪印。“这个点了,不如带你去兰桂坊啊”,金夕的声音听起来依然是生气勃勃的,她看起来变美了,妆容精致,不过带着一种往日少见的疲惫。“别闹了,去吃点东西吧,他肯定饿了。”利加主张去吃宵夜,他后来变得非常容易饿,从早到晚一有机会就要吃东西,却总也胖不起来。
三个人要了一煲蛇羹,挤在小小的店面里吃。严旌看着碗里支离破碎的肉丝,有点提不起胃口,他搅动着温热的汤羹,想起从前也是一个蛇年。谁也没挑明,只是默默无言地吃。外头忽然下起暴雨,街道被冲刷得像底片般油光发亮,大家只好对着一桌的空碗筷发呆。“南方的夏天,总是打台风……”金夕说,望着外头的雨丝出神,利加揉了揉她的头发,又把西装外套给她披上。其实这些年,严旌也想得到,凄风苦雨,他俩困在这里……他本想问问老蓝的近况,终于还是把话压了下去。
利加和金夕与往日的同学都没有联系,只在第二天带着严旌去吃了一顿颇贵的西餐,算是喜酒。他在客厅沙发上睡了三晚,之后启程回了一趟南通。夜晚金夕非要给他用新买的VCD机放老港片,是她最喜欢的《英雄本色》,以前严旌从来没留意过片子原来有个英文名:A Better Tomorrow. 金夕又热切地谈着他们的买房计划,想要换个一千尺的单位,那样才能算是真的在这座城市安身下来。
回去后严旌还是时常和金夕写着电邮,却怕见面了。严旌与老姜则从MSN一直聊到了QQ,后来又到了微信。老姜在美国教数学,时不时抱怨他所在的州,一年到头净是下雪。在许多个大雪来临的夜晚,他就煮一锅速冻饺子,第二天早晨再起来铲雪。严旌则讨厌夏天,澳洲的阳光总让他疑心自己什么时候会得上皮肤癌。不过两个人再未回过国,也就谈不上安排见面。
再次见面的契机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一个初秋的早晨,老蓝给老姜打了越洋电话,问大家能否回国一聚。严旌接到老姜电话时,尚有些许迟疑,老姜又压低了声音,“老蓝确诊了胰腺癌”。
一晃眼快三十年了,严旌恍惚觉得一切并无不同,路旁的家家户户还是有着自己的院落,只是树木长得更高了,有的甚至开始结出果子,而花草则一岁岁的枯荣。不知道哪户的合欢花早已开过又凋落,只留下一点残破的影像印在他的记忆里。唯一不同的是,他不需要再经悉尼飞香港,珀斯已经开通了直飞广州的航班。他就和利加、金夕一同约在了广州见面,再坐动车软卧去北京。这么多年过去,利加依然害怕坐飞机,而严旌只是想着和他们多在路上耽搁些时间。
隐隐约约,他有点怕了重返北京——空气里的铁锈味散去了吗?摇摇欲坠的铁皮招牌是否已经换成了霓虹灯牌?一切还犹如昔年吗?
黑暗的车厢中,三人的谈天渐渐进入尾声,昏昏欲睡之际,严旌听到金夕的声音,“大三那年,我们一起搭绿皮火车去敦煌。半夜我跳下卧铺,打开车窗,吹着冷风抽烟。那时我就想,怎么可能爱一个人爱到这种程度?”利加默不作声,如谜的黑暗慢慢淹没一切。
碰面的地方定在了新万寿饭店——不过早就又易主了几回,如今叫做“美丽华大饭店”。“我以前就说了,万寿无疆也是镇不住那些什么王爷坟的,只有美丽中国梦可以。”饭店旁边围蔽修地铁,外墙刷满和谐社会价值观。利加以为自己讲了个笑话,严旌却只是心事重重地环顾四周,金夕的眼眶则有点发红。
她也想过如果没有去香港……大概是留在北京,每个月去搭94路车,在阳光亮烈的正午下车,与老蓝见上一面,在这十几年里,两个人都渐渐看到对方长出白发。一个又一个的春天来临并且结束,只留下一地破败的柳絮。也许她还会一个人到附近的蟒山去,走到平坦的山顶,俯瞰眼前一片荒芜的城市。与景山不同,在蟒山既看不见大雪落满的紫禁城,也看不见歪脖子树,这座城市和它的雾霾一样不朽。
万寿饭店的六楼如今是一家创意菜酒楼,环境雅致,常有昆曲表演。妆容浓重的男女角颇有腔调地甩着水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严旌张罗了一桌子菜,菜名梦幻,所谓的“黄金时代”是一只通体金黄的烤鸭,诸如此类。金夕不免有些出神,一片金黄里头,是渐渐驶入视野的敦煌,大大小小的沙丘此起彼伏……老蓝随手在笔记本上素描,又笑嘻嘻地问她:“像不像乳房?”如此贫瘠,又如此丰饶。
老蓝迟到了,他开始有点秃顶,只有眉毛还是一如既往的浓密。他笑嘻嘻地猛拍了一下老姜:“傻逼,你胖了。”老姜勉强笑笑,“都是华人超市的速冻食品吃出来的,我看你倒是挺有福气的样子。”老蓝看起来是饿了,没接他话茬,坐下来就是一气猛吃,又闹着点了一打冰啤酒。
“你还喝酒不好吧。”金夕突然说。这二十几年里她想象过很多次,假如还有机会与老蓝重遇,第一句话她会说什么,不过从未想过是这一句。“不碍事,我点了酸奶了,喝酒前先喝一杯,胃上有层保护膜。”老蓝想了想,又说:“不过我觉得这可能也是瞎扯,你们看我还挺养生的,都养成什么样子了。不过,也早就无所谓了。”
气氛奇异地与上一次吃烤鸭有点相近,大家都有点心不在焉。严旌盯着桌上那只松鹤图案的仿古茶壶看得出神,不免又想起了那只写着“寿”字的釉里红茶叶罐。缺席的小合欢好像是躺在圆明园里头,在一片焦土中沉静地睡着,眉目如画。
是啊,早就无所谓了。金夕这样想着,便稍微清了清嗓子,正色说道:“我和利加已经协议离婚了,借着今日也就一块说了。”以前香港挂八号风球的时候,她总是抱着利加睡,惊雷总是叫她想起十数年前的夏天,那些毫无征兆的暴雨与死亡。但到了后来,渐渐也就习惯,打台风的日子与每个平平无奇的昼夜一样,既没有什么值得怕,也没有什么值得爱的。有时她看见利加,心里反倒陡然生出一阵厌恨来,若没有他,她大概也早已学着某个香港歌手的样子,用烈酒送服安眠药,干干净净地与一切道别。
“干杯吧。”金夕斟满了酒,手上劲头大了一点,无穷无尽的白泡沫漫溢出来。大家便又默默无言地碰杯,旧时的高声喊笑仿佛犹在耳畔:“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只是谁也不知道自己的故乡在哪了。利加勉力笑了笑,又说:“从前结婚的时候也没正经请过你们喜酒,这一顿我来买单,也算补了。”有些事情,当时以为是开始,后来才知道已经是终结,他的婚姻是这样,那些消逝的岁月也是这样。直到现在,他才觉得自己想了个明白。
老蓝还是嘻嘻笑着:“好哇,祝你们……好像什么话都不合适啊,就祝你们好好活着吧”,他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又复斟满,“我自己还挺高兴,觉得好像三十年前早该得这个病了”。出来以后的这七八年里,听说他到了城郊一个民办学校教书,周六日有时就搭车到万圣书园看看书。后来书店里划出一片咖啡馆区域,渐渐愈加喧闹,而年轻人谈天里的流行词早已不在他的理解范围里:融资、风口、商业生态……他有时候愈加想念起小合欢来,总觉得她好像正静静地坐在枝头,繁花满桠,冷眼看着他们微笑,于是更迫切要与她见面了。
几个人讪讪吃完饭,在等电梯的当口相互道别。老姜过几天要回国忙着评选终身教职的事,严旌则要再回一趟南通,家里张罗着要把澳洲的牧场卖掉,让他回国接下父亲的生意,利加找了个国内大学的客座教职,准备搬回厦门,金夕则要把香港这些年置下的物业悉数卖掉,打算移民法国。彼此间都不敢太过郑重,生怕就此成为永决。恍惚间,却又总觉得早已道别过了,这次再相见亦只是画蛇添足。
金夕盯着老蓝看了一会,最后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这个时代早就已经无法撤销了。你保重身体。”她似在将他镌刻入眼底,一笔一划极尽细微,好像千年以前在莫高窟的黑暗石壁里描摹一切。
临别时,严旌终于忍不住回头看了万寿饭店一眼,风沙里苍黄色的梧桐叶被缓慢地卷动,又被逐渐撕扯成一些金子般的碎屑。他们的黄金时代,早在最初的二十年,就已经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