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自欺”兼论“德福同一”
“道德自欺”兼论“德福同一”
1、这里涉及一个重要的概念:道德自欺。低道德感的人一般是指对道德认知程度较低的人,但是,低道德感的人无法真正做到“道德自欺”。因为要做到真正的自欺,要么丧失记忆,要么人格分裂,要么用更大的自欺来覆盖。因此,对于一个理智正常的人来说,如果他做了不道德的事,他一定会知道自己做了不道德的事。由于不道德的事始终是不道德的事,即便不道德的行为带来了幸福的结果,这也无法改变行为本身的不道德性。所以,从人无法真正做到道德自欺的角度来说,违背道德至少无法获得心灵(良心、良知、道德自知)上的幸福。
2、现实生活中存在这种现象:遵守道德、行善的人,反而遭受不幸。这里需要引入一个观点:人的生命不以此生为绝对界限。也即是说,当我们面对“一个人行善却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的情况,我们如何能够说:一个道德的行为,给行善者本人带来了幸福的结果?如果一个善行,给行善者本人带来了灭顶之灾,那么,人们何以要继续去行善?因此,必须假定一个人的生命在他死后继续存在(可以用灵魂、神识之类的词),在此基础上,保证善者在彼岸、天堂、来生、极乐世界享有幸福,不善者遭受惩罚。
3、总的来说,这个问题属于:道德与幸福的一致性(同一性)难题 。道德与幸福之间有没有一致性(德福一致)? 因为如果道德与幸福之间没有一致性(行善没有福报),或者没有紧密的一致性关联(行善只有小福报),那么,人类的道德活动将遭受重大的打击。当然,行善者本人也不能以德邀福,把行善作为筹码和手段,然后去换取幸福。
4、进一步的思考,请参看我的学位论文《道德与幸福同一性的精神哲学形态》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3905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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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