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问 | 观念工具
证有不证无,证明事物不存在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所以逻辑学中通常不予证明,因此假设提出后通常由提出方举证,而证明其存在相对容易得多。类似法学上的“无罪推定”,犯罪的不存在不需要证明,即如果无法证明有罪,便是无罪。
对立成因,同一个现象,它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可能有两个截然相反的关系。类似“标题党”相当常见,当一个结论是源于统计的结果,那么原因与结果可能会刚好相反,例如“小孩挨打会变笨”与“笨小孩更容易挨打”。结论并非来自对照实验,而是统计,那么其正确性便有待商榷,所以,永远问自己“这样的结论合理吗?”。
诉诸完美,有一件事情,目的正当,手段不坏,别人不好反驳你,就会假装成你的队友,认可你的目的,却否定你的手段,选择从长计议出更完美的方案。诉诸完美最大的特点是所谓的“治标不治本”,可这世上本就没有一劳永逸解决问题的办法,“治标”也没错啊。
滑坡谬误,对方反对一件事有找不出太大的问题,就选择把这件事推向极端来突出其中的坏处。滑坡谬误会使人偏离事件的主要矛盾,以自己的偏见妄谈事情的走向,就好比“你只是不想收拾屋子却被人说的输掉了整个人生”;当然,事物的发展一般也不是滑坡式的,而是波浪式的,即使走向极端也会有回归正常值的时刻。这里你就需要“集中议题”或者“回归效应”。
命名谬误,把同一件事换个方式再表达一遍,假装成已经做出了解释,其实什么也没说,俗称“废话”。为了快速鉴别他人言论的含金量,可以运用命名谬误,看对方是不是在围着问题转圈圈,还是在思考问题。
归因谬误,面对问题,如果是我出错则倾向于外部归因,如果是他人出错则倾向于内部归因。人总是善于创造理由,但是一件事,人总是会选择双重标准,这也是一种对于自我认知的错误,俗称“自我感就良好”。但事物发生的原因总不会是源于其中一种原因,而是两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们也不能忽略其中一种,过度高估自己。
分解谬误,把对一件事物整体的评价加诸在了从这个物体分解出来的部分之上。因为人在观察事物的时候,并不能十分鲜明的把整体与部分区分开来,因此造就许多刻板印象,就是类似于把对于一类事物的统计学结果放在了一个人身上,但是那个人却在统计范围之外,或者是是相对特殊的存在。当人在观察事物的成败的时候,尽量避免把它同一段固定时空所发生的联系起来,否则就会失去对整体的判断而掉入分解谬误的陷阱。
二分法谬误,把事物简化成两种极端的选项,用这两种简化后选项安慰人。非黑即白,往往会忽略大量的灰色地带,而生活正是在这些灰色地带游走,“心灵鸡汤”最喜欢运用此类手段,因为二分法会阻碍人们继续思考,使人们忽略事物的复杂性,所以才会感到轻松和安慰。二分法,简而言之就是不要把问题简单化,这不是一个想要思考的选择。
人身攻击,综上所述,谬误其实源于人的天性,而逻辑才是需要后天锻炼的,人需要费尽力气才能让大脑保持锐利,所以辨别一个观点是否正确从来就没有辨别对一个人是否亲近来的容易,所以从天性上,人从来都是“帮亲不帮理”的。人身攻击很难避免,所以面对人身攻击也没有必要一一回应,相反,当人们选择人身攻击的时候往往是找不出你的观点的瑕疵,不是他太“菜”,就是你太强。但是我们更应该保护自己来之不易的、脆弱的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