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散文
偶尔读到郑振铎的散文《宴之趣》,这位名头如雷贯耳的文学大家写出的文章给我的感觉居然是不过尔尔。文章开头写道: 虽然是冬天,天气却并不怎么冷,雨点淅淅沥沥的滴个不已,灰色云是弥漫着;火炉的火是熄下了,在这样的秋天似的天气中,生了火炉未免是过于燠暖了。家里一个人也没有,他们都出外“应酬”去了。独自在这样的房里坐着,读书的兴趣也引不起,偶然的把早晨的日报翻着,翻着,看看它的广告,忽然想起去看《Merry Widow》吧。于是独自的上了电车,到派克路跳下了。
郑先生写文章像是打太极拳,如果不是《宴之趣》这样的题目先行,简直猜不到他老先生要写点什么,而且文字酸腐得要命,还没见到吃饭,先灌读者几口陈醋。后来终于见到吃饭喝酒了,文中这样写道:
不会喝酒的人每每这样的被强迫着而喝了过量的酒。面部红红的,映在灯光之下,是向来所未有的壮美的丰采。 “圣陶,干一杯,干一杯,”我往往的举起杯来对着他说,我是很喜欢一口一杯的喝酒的。
“慢慢的,不要这样快,喝酒的趣味,在于一小口一小口的喝,不在于‘干杯’” 圣陶反抗似的说,然而终于他是一口干了,一杯又是一杯。
连不会喝酒的愈之、雁冰,有时,竟也被我们强迫的干了一杯。于是大家哄然的大笑,是发出于心之绝底的笑。
读到这里,先前喝的那几口老醋已经发挥了效用,口中的牙正在慢慢倒去,而胃口也不免阵阵泛酸。与之相比,梁实秋先生的《吃相》不免就性情许多。文章开头就出手不凡,梁先生这样写道: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联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文章这样写法吸引读者的眼球的同时也吸引着他们的胃口。
梁先生的生龙活虎的开头后来在读彼得·梅尔的《普洛斯旺的一年》中也曾遇到。在《圣诞前夜的饕餮大餐》中,彼得·梅尔这样开头:大约十二点半左右,这个外墙用石头砌成的小餐馆已经座无虚席了。在这里,着实可以看到一群法国饮食的狂热追求者――他们倾巢而出,一伺入座便立刻进入一种目不斜视、心无旁骛的虔诚状态。任何话语在这个法国人最偏爱的仪式进行前,都显得是多余的。这群可爱的食君子那一身身健硕的体态使人一望而知,他们每天至少有两、三个小时的时间是全身心地在餐桌旁度过的。用词如此精准观察如此细腻语气如此亲切调侃不难想象作者也正是这群老饕中的一员。
读到这样的开头对于读者而言不啻是喝了一杯开胃酒。酒之所以开胃是作者的性情使然,读者还在门外犹疑不定之际,字里行间突然跳出几位少女,极尽曼妙,读者措手不及之余不禁心驰神往。在这方面张爱玲无疑是个佼佼者,在《诗与胡说》中,张爱玲信马由缰尽情使坏,对于她不喜欢的作家,她这样写道:我想起路易士。第一次看见他的诗是在杂志的“每月文摘”的《散步的鱼》,那倒不是胡话,不过太做作一点。小报逐日笑他的时候,我也跟着笑,笑了许多天。在这些事上,我比小报还要全无心肝。譬如上次,听见说顾道明死了,我非常高兴,理由很简单,因为他的小说写得不好。其实我又不认识他,而且如果认识,相信也有理由敬重他。因为他是这样的一个模范文人,历尽古往今来一切文人的苦难,而且他已经过世了。这样写顾道明,顾道明无疑是死了两次。
这样的文笔简直叫人佩服死了,后来喜欢廖一梅,但廖一梅除了小说和话剧极少写别的,而且产量极低。在胡说八道,插科打诨方面京城作家赵赵倒是独树一帜。她的《动什么别动感情》《浪漫的浪》《命犯桃花》都令人在阅读时无比振奋。类似“嫁不掉没关系,我安慰着我和我的同类,就让那些娶不着我们的男人着急去吧”这样的句子在赵赵的文章中简直比比皆是。
赵赵被誉为女王朔,但赵赵写得小说实在难看。这点就不如男王朔了,王朔老师不但小说写得好,随笔写得也棒,只是王朔老师认为短小的文字卖不出大价钱,所以随笔写得很少,整个一个随笔集还不到300页。至于王朔老师的功力如何,不妨看看他在序—《他们曾使我空虚》是如何出手不凡的:基本上,当我空虚的时候,想要加倍空虚,我就读小说。在没有流行音乐安慰我们的时代,小说差不多是引导我脱离现实、耽于幻想的惟一东西,总能满足我精神上自我抚摸的愿望,不跟人在一起也不惊慌。我的情感发育是通过小说完成的,那使我接触到了另一个世界,在一个个瞬间超越了平凡的生活。总的来说,我读小说不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寻找教义,获得人生哲理指南什么的;正相反,是为了使自己更悲观。美好的东西在小说中往往被轻易毁灭,看得多了,便也怀疑现实。日常生活很平淡,心碎的体验一般来自阅读,习惯了,也觉得是难得的享受,又安全,进而觉得快乐是一种肤浅的情绪,尤其见不得那些宏大辉煌标榜胜利成功的叙事,觉得大都是胡扯,自欺欺人,哪个人不是拼命挣扎,谁要你来激励?我不想变成畜生,很大程度上要靠优美小说保护我的人性,使我在衣食无忧一帆风顾中也有机会心情暗淡,绝望,眼泪汪汪,一想起自己就觉得比别人善良,敏感,多情以及深沉。很多时候,我还以为从小说中能发现人生的真相。这就是我的阅读趣味,从小说中汲取堕落的勇气和抗拒生活的力量。话说得有点大,似乎又拿小说当先生当武器了,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密友,需要了,找人家聊聊,不需要了,也很久想不起来打个电话。
多希望这样的文字是由我写出来的。也喜欢陈丹青的文字,但看得多了。总觉得他的匪气太浓,过于霸道。王小波的文章也是我最喜欢的,这里就不提了。
有些作家由于过于注意身份,写出文字反倒碍手碍脚,倒是一些无名之辈由于性情所致,写出的文章也令人大快朵颐。例如前一阵看杨欢的《情迷小人书》,这家伙居然这么开头:很多话题都是这样开始的:“说说对你影响最大的书是什么?”我很不好意思看到这样的话题,因为我的答案是,小人书。这个开头让我震撼了许久,问题如此之大,回答的过程如此曲折,答案如此乖离,简直匪夷所思。在2012年第三期的《读书文摘》中还读到荆方写的《1978—1988:值得回味的年代》。读这篇文章每每会会心一笑。在《打家具》一节中有这样一个妙喻:那套沙发真结实,有一只到现在还在我家储藏室扔着,完好无损,像赌气的旧情人,固守着一个承诺不肯老去。写出这样的文字简直是令其他的人无字可写,让人不免仰天长叹气死人了。
没想到好的文字回味起来也那么有意思,不知不觉的已经深夜了,还是说声“晚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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