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少年,死在久霾初晴的冬天
或许应该相信,他把她放在未来的时光里,将本该涂在现在的颜料寄存,以使未来有更浓的色彩。他连轴转,如同机器,但她知道,他像一只冬天的风筝,在等待自由
北京连续数周大霾,今日初散,长空万里,阳光灿烂,本应心情大好。早上开会,总策划刘希克没有出现,电话也不接,曹经理大发雷霆:项目到达最后关头,关键人物居然失踪。
曹经理一直对刘希克暗暗不满,他是恨铁不成钢。这个小伙子小自己十三岁,头脑灵活,思路周密,对事情考虑全面,有时甚至超过自己。曹经理器重这个年轻人,在新项目中大胆委以重任,甚至不惜得罪一位“老员工”——该项目他坐了冷板凳。领缨后,年轻人也的确表现不错,但与曹经理的期望相比,总还差那么一点——他觉得他“没尽全力”。并不是希克工作出了差错——这方面恰恰无从指摘——而是相较公司其他同龄人,这孩子显然少一股拼劲,却总流露出“文艺气质”来,在曹经理眼中,那就是散漫与娇气。
对此,曹经理认定,刘希克是受女友影响,一次团建饭局上,刘希克带来了那个女孩子,那是一位剪着空气刘海,穿麻布裙,目光灵活却很少说话的姑娘,吃完饭,她用自己的旁轴相机给大家拍照(大家很喜欢那几张照片),又送给每人一本她出的新书,书名叫《时光里,有你便是春天》,是一部配图散文集,封面上是一棵水墨写意的柳树。曹经理把书带回家,他8岁的女儿一翻开便爱不释手。
刘希克这个调性,曹经理颇为担心,但又没机会开口,有天两人一起吃饭他终于忍不住,意味深长地说:“论天赋,甚至论能力,麦蒂一点也不比科比差,可结果呢?……希克,我相信你懂我意思。”刘希克一边眨眼睛一边慢慢点头,若有所思,其后当席无话。后来两人出来,刘希克忽然道:“老大,我其实一直想着工作呢,下班也在想。”曹经理转头看他,那眼睛里写着“感激栽培”四个字,又充满自信,曹经理心中大喜。可谈完话,这孩子“好”上两天,就又变回原型,一而再再而三,曹经理不禁大疑,难不成他的话都是装出来的?那也太像了吧?然而每当这时,刘希克都会前来汇报,说进度达到计划目标,曹经理松下一口气,却更加提心吊胆,每次都卡着计划时间点,丝毫不超前,而希克也毫无往前赶的意思——对此,由于进度也并未落后,他还无话可说。现在,这场失踪仿佛让一切都“清楚了”,他一直担心的“关键时刻掉链子”,终于发生了,曹经理站在会议室落地窗前绝望地打了半小时电话,在忍受无数句“无法接通”后,他把所有人赶出会议室,关起门来,自己一阵发狂,然后痛苦地承认走眼,决心忍痛“割爱”。
整个上午一团糟,助理负责继续call失踪者的手机,曹经理终于宣布紧急变阵。这下子有人欢喜有人忧,板凳球员迎来上场机会,老队员则不得不适应新打法,抛弃早已熟烂的步调。闹腾到中午两点,大家都饿过头时,事情终于恢复头绪。曹经理松下一口气,打算向副总汇报“局势已恢复控制”,这时候,消息传来——交警队电话通知:海淀桥路口北发生恶性车祸,一人死亡,死者随身携带身份证,姓名刘希克,男,23岁,时间是早晨9点54分,身份已确认,事实确凿无误。
大家无比震惊,有人立即流下眼泪,有人惶然无措。最尴尬的是那位“板凳球员”,让他上场本是个迫不得已的选择,而这种境遇恰恰激起他的斗志,他正摩拳擦掌,想来个一鸣惊人,证明“你们都错了!”——可现在,这热血反而成为最严重的冷酷。不过话说回来,他自己也处在震惊之中,无比惶然。
这件事发生得太近:那间会议室就在中关村某写字楼19层,该楼离事发地点走路不过十五分钟——曹经理站在窗前怒拨电话时,几乎就能看见那里。男人们感到撕裂,一边是项目的巨大压力——它本来占据当下所有生活,完全应该心无旁骛投入战斗,而另一边却是死亡,死者为大,谁能照常干活,那简直没有人性。女人们没有这种纠结,她们任情抒发出来,实习姑娘肆意痛哭,妈妈级员工也尽数落泪,大家纷纷在微信微博中深深叹息。
然而曹经理心里清楚,现在队伍陷入泥潭,多等一分钟,项目失败概率就多一点,项目一旦失败,大家数月努力将付诸东流,每个人都要承担巨额损失。混乱持续少倾,终于,曹经理硬着头皮站出来说话:“大家要打起精神,”他哑着嗓子讲道,“现在,完成项目才是对希克最好的告慰。大家干活去吧!”这句理由相当勉强,他自己都觉得恶心,可是又找不到第二句选择。
事情还是运转下去了,板凳球员未能一鸣惊人,却也没有误事。得益于刘希克前期周密准备,剩余过程几乎水到渠成,出现两次危机状况,都被刘希克早已备下的plan B化解,这时大家才惊叹希克的深谋远滤,无不佩服。曹经理抽出身来去慰问希克家人,讲述希克的好,希克父母深受感动,而他女朋友却相当冷漠:“他活着和死了区别不大,”这姑娘目光如冰霜,话语如冰凌,“反正活着也找不着个人,和死了有什么不同?难得接个电话,永远心不在焉,除了‘在开会’就是‘在加班’,终于见着个面也像个死人,只会说‘我好累,先睡了’。哼……‘项目完了就好了’,‘项目完了就好了’,‘就快完了’,‘就快结束了’……哼,项目……祝你们项目‘顺风’……你走吧。”
希克女友的话让曹经理周身冰冷,那句“顺风”,虽明明是讥讽,却说得平直柔媚,更让他不寒而栗。后来他得知,事发后第一个接到通知的,就是这位姑娘,因为她是希克手机最后一位联系过的人。拜访回来的车上,曹经理突然想起希克那句“我一直想着工作呢,下班也想”,突然明白此言非虚,感到自己对他大大冤枉,不由伤心恸哭。
项目的确顺风,乙方尾款到账宣告了最终胜利,此时离刘希克去世已过七周。庆功宴即将开始,曹经理又想起希克女友那番话,很不是滋味儿。一会儿大家一同举杯,他作为总指挥,总得说几句干杯辞,他不能不提刘希克,但又该怎么说呢?希克绝不是“烈士”,并非是为项目鞠躬尽瘁而死(幸好如此),但克希对项目成功至关重要却是事实。问题在于:他的优秀表现虽当嘉许,但在他沉重的去世面前却轻如鸿毛,两者根本没法并列提起,否则实在是毫无良心。
直到庆功宴开始,他也没想好怎么讲,就像他那时不知该如何鼓舞大家恢复注意力,把项目做完。最后他突然明白,惟一正确做法,就是单纯哀悼这场不幸,不追加任何意义,他决定在开场前带领大家默哀三分钟,之后就不再多提。然而事情并未如愿进行,在人还没到齐时,已经来的同事就在实习姑娘带领下,边喝边哭起来,气氛坠入悲伤,庆功会变成哀悼会。曹经理未加阻止,他想,这样也好,就由它去吧。
项目完成后,实习生姑娘也将离职,此时距希克离世已近百天。这天她来曹经理办公室签字,突然又抽泣起来。
“还伤心呢?”曹经理问。
“太可怕了。”她说,“从没想过这种事会出现在身边。”
曹经理拍拍她肩膀,心想,以后你会见到更多,于是他安慰道:“人各有命。”
实习生出去后,曹经理想起自己一位不熟的朋友,他在连续高压工作数月后查出晚期胃癌,一周后便离逝,留下年轻的妻子和一岁半的孩子。那件事让长年胃痛的曹经理立即去做了体检,检查结果,除了胃溃疡之外,诸项指标也已纷纷失衡,好在一切都还有救。
回想起来,正是这件事曾让他对刘希克态度有所转变。他原对这个孩子诸多行为颇不顺眼:从不迟到,然而每天踩着秒针刷卡,丝毫不早来,因为电梯不靠谱,他甚至每天爬19层楼梯来保证这种精确;他也和大家一起加班,却总是走得最早,“我胃不好,得按时吃晚饭”,他如此解释。曹经理以前觉得这是句相当讨厌、难以反驳的托词,直到那位朋友胃癌去世,刘希克的行为突然变得闪闪发光,到单位体检时,这光芒更亮——刘希克是惟一颈椎完全正常的人。可日子飞逝,那位胃癌朋友之死的影响远去了,“不尽力”慢慢再次占据了曹经理的评价。那些“娇气”惹人生厌:刘希克从来只喝热水;同事带来零嘴甜点给大家分食,他礼貌拒绝;饭局上专挑清淡吃,而且只喝一点酒——这一点让曹经理最为来气,无论谁劝酒,哪怕是总裁,刘希克也绝不超量,他一方面极为礼貌,费尽口舌,不厌其烦,另一方面也极为坚决:任你千言万语,就算你当面干了,我也岿然不喝(或者只喝一点)。
也许正是这些,让曹经理想为刘希克的死“定性”时,变得困难重重。对大多数人而言,这种“定性”相当重要,因为只有意义才能托起沉重:寿终正寝者,完成了自己的一生;被谋害者,凶手应该为此负责;为事业牺牲者,杀身成仁;……
对那位胃癌去世的朋友,曹经理提出了解释——这是时代的悲剧。其实他也清楚,说白也无非现代版“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只是这么说太过冷血。可是,他本人真的不知道吗?难道他身体不难受吗?可知道又有什么办法呢?难道停止工作?这话说起来容易,但真正在职场打拼的人都明白,且不说那份薪水压在你身上,当大家肩并肩战斗时,你难道有勇气抛弃大家掉链子?所以说到底,这位朋友不幸做了时代车轮下辗碎的灰尘——这是时代的悲剧。没错,时代的悲剧,这就是曹经理的解读,理性地讲,它带来的惟一教训就是“及时体检”。比较起来,刘希克的死反而成了讽刺:如此珍爱生命的青年,却更为早逝。这又应该怪谁?
死亡渐渐被人遗忘。那位实习姑娘虽然在时隔百日后又哭过一下,但在希克逝世第三天,她就已完全恢复朋友圈中发自拍美食的频率——其他人也差不多。反倒是曹经理,在相当长时间中都无法允许自己发一条与刘希克无关的话,然而眼看大家都不再提,独自说显得太奇怪,就只好一言不发。他想起实习姑娘那句话:“太可怕了,从没想过会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确,大家只是震惊、害怕,而并没多少悲伤,真正悲伤的人,只有自己,因为只有他深深器重刘希克,所以深深惋惜——或者更进一步,可以说,他已经对刘希克有了种兄长般的怜爱。他发现自己是整个Team中惟一没能释怀之人,潜意识里,他一直没有放弃为希克的死寻找意义。有时他燃起冲动,想去找希克的女友谈谈,他知道那个女孩子几乎一手料理了希克的后事,如果她肯原谅自己,那么一定能帮助自己走出来。
冲动终究没能变成行动,虽然意义依然缺失,但他却渐渐丧失了了解细节的勇气(他知道那位姑娘看了完整录像)——细节为构建意义所必备——他却担心那些细节只能带来可怕的虚无。这当然极有可能,或许最终将发现,它就是场交通事故,毫无特别之处,刘希克化为一个微不足道的1,加进那个高达五六位数的“全国车祸死亡人数”里,像一滴水滴进河流。对外人而言,它或许能说明“疲劳驾驶的危害”,或者另一条让人耳朵起茧的“安全常识”,但对曹经理来说,这种“说明”却是无法承受之轻。这有点像寻仇,当那条信念——“必手刃仇敌而后快”——背负已久,对于寻仇者最可怕的,不是最后杀不了仇敌,而是他压根恨错了人,这才是最为残酷的真相。幸运的是,曹经理有足够的事填满日子,生活之浪一波接一波拍来,将一切停留之念打碎。每个人都只能向前,向前,谁也无法驻足。
于是就这么继续向前,两年过去,曹经理已升为副总,悲伤也渐渐淡去,那个空缺的意义,虽为悬案,慢慢地也就以“悬案”作为盖棺定论。曹经理后来意识到问题所在:一切合乎逻辑的解释都显得轻描淡写,它们丝毫不涉及人们每天抱怨的那些时代命题,从而也无法承担死亡之重。只有一点能够终结迷怨,那就是“无常”——从历史开始之时就一直普遍存在的“无常”,永恒的无常。那天在办公室安慰实习生时,他已不小心说出答案:人各有命。无常所带来的死亡如此荒诞,任何构建意义的企图都直指生活哲学之根源,换句话说,你一旦认为他的死拥有意义,那么反应到行为上,整个生活都需得翻天覆地。
曹经理放弃了解读,这实在太危险了。女儿即将上初中,老婆准备脱产进修,自己也计划读MBA,在这之前打算带父母和岳父母来次自驾游,目的地还没选好……一切都需要钱,生活紧张而有序,为何要停下脚步?当“无常”进入曹经理的辞典后,那个意义的答案也逐渐落定,刘希克的坟墓仿佛填上了土,只剩淡淡的祭奠。可没想到,坟墓偏偏又被掘开。
那是一次饭局,不知为何,话题转向出行安全,有人就讲起自己亲眼目睹的车祸——居然正是刘希克那场。“那个小伙子,当时就在我前面,就站我这儿”说话者戴着厚厚的眼镜,显然高度近视,他用短促的上海普通话边讲边比划,激动不已,“——那边是海淀桥——穿得还蛮干净,就是头发有点乱糟糟的。他在那盯着手机看。后来绿灯了——那个绿灯短得很,你们都知道,只有六秒,而且绿灯不代表没车,因为有车会从那边转弯过来——那个小伙子吧,看着手机,我当时其实没注意他,是事后回忆起来的,他就看着手机,然后其他人走他就跟着走,这个很危险的,但他一下马路也就不看了……结果呢,他倒是没再看手机,但也没有去看车,不知道看到什么东西,突然就跑出去了,往上一跳,好像在够什么东西,我都不知道那儿有什么,他跳一下,又一跳一下,然后疯跑几步又使劲一跳,啪!我了个天,一辆大路虎冲过来,直接把那小伙子撞飞了……哎呀,全是血呀,还溅我手上一滴,可吓死人了……其实我看那车想躲的,没躲开,它转弯过来,也是太突然了,后来据说是死者全责……那绿灯也是缺德……”
曹总感到头如锤击,他希望自己刚才聋掉了。几年前的情景重回眼前,他看到自己站在会议室落地窗前拨电话,盯着远处——难道就没看见远方的血吗?他突然出现幻觉——鲜红的血像摔碎一样溅到落地窗,形成一朵爆开的花。这顿饭再也吃不下,刘希克的声音响起来,温和、真挚、疲惫:“我胃不好,得按时吃晚饭……”曹总不由地骂:“傻逼,吃你妈逼,作死的傻逼!傻逼!”他在旁人惊谔的目光中离席,跑到厕所,放声吼道:“傻逼!撞死你活该,傻逼!自寻死路的大傻逼!怎么不早点死!傻逼!”
盖棺撬开,痛苦像尸烟一样弥漫,烟雾中,那个“意义问题”从棺材中爬出来,如同梦魇。原本,曹经理还有个难以接受,但勉强说得过去的底线:怪交通灯(或者说相关政府部门),或者怪乱司机——这已是不可承受之轻,但好歹能够用伟大的“无常”敷衍。现在连这些也都不作数了,竟只能怪他自己作死。旁人也不可能再得出“疲劳驾驶的危害”或者“刹车应定时检修”之类的结论——刘希克,这个聪明、温和、大有前途的年轻人整个的死,居然只得出一条“过马路要好好看路”,或者再蠢一点,“不应该往高速驶来的车头上冲”——而且毫无辩驳余地。
曹经理大口呕吐起来。他突然想起那位姑娘的话,她冷冰冰的语调,她可怕的眼神,不禁大吼:“你凭什么说我?是你男朋友自己傻逼,自己作死,”,他边吼边捶墙,“自己作死!作,作,作死,啊,我他妈每个月都寄三千块钱给他父母,我他妈不仗义吗?这不是钱吗?这不得去挣吗?不工作哪儿来的钱?我他妈错了吗?你凭什么说我?凭什么那么看我?傻逼娘们!傻逼刘希克!一对儿傻逼!全都去死!”
曹总当晚烂醉,吐了几遍,后来被扶进宾馆,睡到第二天下午才酒醒,想起给老婆报平安,原来早有人帮他通知过。手机里躺着两条老婆昨晚发的信息,“明天女儿生日,记得买礼物哦,我和她说好,这次是她自己选的。晚上我去取蛋糕,你去接她放学。”后面是一张二维码图片,他赶紧扫出来,原来是一本书。他赶紧去书店,发现居然很多人在排队买那本书,都是和女儿差不多在的孩子,他排队买到书,赶去学校接女儿。
女儿很高兴,看到书之后更加高兴了,出租车上就入迷地看起来。曹总不禁问她到底是什么书(他竟然都没注意书名),女儿让他看封面,书名叫《那些沧海巫山的回忆》,作者亦安。这个名字有点眼熟,但他却想不起来。女儿看得相当着迷,和她说话也听不见,后来曹总不说话了,因为他看见女儿竟轻轻抽泣起来。
最终还是妈妈回家——她提着蛋糕——才让女儿停下阅读,一个快乐的生日过完,女儿睡觉时把书拿进自己房间,后来妈妈进去一趟出来,手里拿着书说:“捧着书睡着了,被子都没盖好。好像还哭了。谁写的呀?亦安……曹子,你听过这个人吗?”曹总突然想起,这个名字曾出现在一幅水墨柳树封面上,他去书房找出那本书,果然是它,《时光里,有你便是春天》,书架上还有另外两本亦安的书,都是女儿买的。
原来是她!曹总突然之间非常生气,恨不得把女儿叫醒,但被妻子阻止。他生着闷气洗完澡,上床后,恨恨地拿起书翻起来,不出他所料,基本是些少女情愫,他胡乱翻几页,正想扔开,却瞥见目录中一篇文章名,《那些沧海巫山的回忆——给刘希克,我的爱人》。原来,这本书就是用这一篇命名的。
我至今觉得荒诞。
曹总看到这第一句,把台灯调了亮一些,坐直身子读起来。
我至今觉得荒诞。
有人向我问起他,我只好说,他死的时候还是个孩子。孩子应该慢慢长大,而不是在还是个孩子时就死掉。一个孩子死掉,总是荒诞的。我以前嫌弃他,他总是很幼稚,和我开些特别孩子气的玩笑,我正弯腰洗衣服,他把泡沫团成一个球,偷偷放在我头顶,然后喊我别动,要给我拍照。那天我发火了,因为本来洗衣服累得腰疼,他不来帮忙却要捣乱。我骂了他,他哭了,向我道歉,给我做好吃的,但我一晚上都没理他。后来我心里慢慢后悔,他不是要添乱,他就是来帮忙的,只是想先逗我开心一下。
那天之后,他对我讲,他要开始长大了。我问他怎么长大,他冲我一笑。我说,就冲你这一笑,你就长大不了。他说,那可不一定呢。我笑着说呸。其实我知道他是在很认真地告诉我,他有没有认真说话我是很清楚的,而他竟然认真地告诉我自己要长大。我只是在忍,不想表现出太感动的样子。后来他又显得忧心忡忡,问我,如果我到老还是个小孩子,你会不会嫌弃我?这次我不能再端着了,就把他抱在怀里,他身子还没我大,真是个孩子。我怎么会嫌弃他呢?他总是变着法逗我开心,也的确给我了无穷无尽的快乐。某种意义上,他是我的神,因为正是他无穷无尽的生活灵感滋润着我的精神,才让我笔下有源头活水。
他说,那天老板找他谈了话,他懂,不能让老大失望,想起那天我生他的气,他想,长大的时候确实到了。
……
(在文章末尾,叙述突然变成了第三人称)
我们无法得知,这些日子里,他处在怎样的叙事中,不知这段时光中“她”的位置,惟一能确定的是,两人四十多天没有见面,零星几个电话,也只淡淡几句寒暄,和一两句旁人不懂的打俏(比如他说“今天的青椒鸡块真是好吃”,她就说“黄晓明真是帅死了”——她最讨厌青椒,他最讨厌黄晓明),外人看来,如若敷衍。或许应该相信,他把她放在未来的时光里,将本该涂在现在的颜料寄存,以使未来有更浓的色彩。他连轴转,如同机器,但她知道,他像一只冬天的风筝,在等待自由。
一个月连续雾霾突然消散,那一天碧空如洗,阳光灿烂。走到十字路口,他盯着手机等红灯,余光里人群开始流动,他也随着走下人行道,为了安全,他回复完她的信息后关掉屏幕,此时他看到,在手中黑掉的那块玻璃中,映出纯而又纯的蓝天,一只路边孩子吹出的肥皂泡漂进了这蓝天里,泛着七色光彩。不知为何,他被点燃了……他猛然扬头,缺乏运动的身躯奋力跃起,想抓那泡泡,没有成功,装着电脑的背包把他拉了下来,他又跳,又一次失败,那泡泡像童年的梦境一样漂远,他追向它,第三次,这一次他感到唤醒了少年时代的力量——那弹簧般的年轻肌肉将他射向篮筐的力量,他的指尖像火箭一样冲上去,仿佛触到了泡泡中闪烁的太阳,这时,一根刹车声刺破空气,仿佛吹犯规的球哨,他腾空的身躯旋转起来,划出一条帕格尼尼华彩般的曲线,如同魔鬼的乐章。

我们可以相信,在他最后的目光里,那只泡泡越飞越高,像是一只开小差的音符,越过立交桥坚硬的混凝土,在王国仪仗般的节律中出走了,它飞到不算高,却足以俯视城市的天空里,深深地吸饱了空气,在那里闻到了因遗忘而久违的春天,当它终于消失在阳光里时,感到了伊卡洛斯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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