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之大德
《周易》有文:“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
人生天地间,其德当效法天地,天的“健”——运行不息,天的高远;地的“含弘光大”,“厚道”,广阔,含藏。人顶天立地,无时无刻不受天地气息的影响,“天人合一”,所以人当“与天地合其德”,因此,就明如“日月”,明,自然就诚,诚了,自然就敬,也就实现了《中庸》里讲的“诚则明,明则诚”,“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以及《尚书》中强调的“敬”,是故亦可现理学家所谓“以诚敬存心养性。”
《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而又曰:“易,生生也。”是故天地之德流行化布即易。可见体会天地之德就能体会到《易》。《近思录集解》曰:“在天为四德,元亨利贞也;在人为五常,仁义礼智信也。”“天以元亨利贞赋于人,谓之命;人禀受于天之理,则为仁义礼智信之性。”“元亨利贞”为《周易》爻辞中基本的判断词,“盖元者天地之生理也,亨者生理之达,利者生理之遂,贞者生理之正也;仁者人心之生理也,礼者仁之节文,义者仁之裁制,知者仁之明辨,信者仁之真实也。”《周易本义》曰:“元者,生物之始,天地之德莫先于此,故于时为春,于人为仁,而众善之长也。”“亨者,生物之通,物至于此,莫不嘉美,故于时为夏,于人则为礼,而众美之会也。”“利者,生物之遂,物各得宜,不相妨害,故于时为秋,于人则为义,而得其分之和。”“贞者,生物之成,实理具备,随在各足,故于时为冬,于人则为智,而为众事之干。”《周易》曰:“君子体仁足以长仁,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有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所以,我们学习天之德,就要学“元”,为众善之长——仁;就要学“亨”,集美好的汇合于一体,促成美好的汇合;学“利”,就要施利于他物以符合义;学“贞”,就要坚持正固的节操,就可以办好事务。
《周易集解》曰:“一阳复于下乃天地生物之心也。先儒皆以静为见天地之心,盖不知动之端乃天地之心也。”此言《易》之“剥”卦,乃诸阳消殆剥落之象,下面五爻皆阴,独有最上一爻为阳,于时对九月,而至十月则为“坤”卦,“坤”卦六爻皆阴,而古人名之“阳月”,之后是十一月,为“复”卦,最下面一爻为阳。故古人之意,言阳无尽也,“十月于卦为坤,恐人疑其无阳,故特谓之阳月,所以见阳气已萌也。”这个道理就是说,我们要知道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动静相生,于静中观动,于动中身静,主静,而守阳,无时不有阴,亦无时不有阳,做到阴阳平衡。同时,天地生物之心,乃动之端,所以我们要注意生命的运动,多运动,“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
合于天地日月,自然就要合乎天地日月变化之序——四时。所以,人的日常起居修养,当与节气同,什么节气,就要做相应的养生、事情,就要思相应的德,而人平时生活作息也应有规律,还有就是人本身也要有气节。
至于“与鬼神合其吉凶”——鬼神,是事物发端之微、之隐、之机,当你想一件事,或打算做一件事,在这事情要做之始,隐微之时,就直觉到、推理到它的吉凶,然后再做决定,那么你就不会犯错了,用《周易》的话就是“无咎”。
《近思录集解》曰:“易本阴阳,而推之人事,其德曰仁义,其用曰中正,要不越阴阳之两端而已。仁义而匪中正,则仁为姑息,义为忍刻之类,故易尤重中正。”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效法《易》德,就要做到仁义中正,这个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