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林冲之死》
一
当小高把一支口径9毫米的美国柯尔特侦搜型左轮手枪扔到陆谦面前的时候,陆谦觉得有一只大手在用力攥着自己的心脏,手脚冰凉,血一阵阵地往头上涌。
从18岁出来混到现在,陆谦见过大大小小的刀,刺刀、匕首、三棱刮刀。他用这些刀伤人,也被这些刀伤过。25岁那年他在村口的二荤铺子里被邻村的二犊子纠集了十来个人伏击,硬是从厨房抄起两把菜刀杀出一条血路,一刀剁在二犊子的右手腕上,缴了二犊子的那把开了刃儿的日本肋叉。
从此陆谦成了老家三个村的王——连以砍起人来不要命著称的二犊子都被他废了一只手,没有人再敢去招惹这个阎王。直到林冲把他带出了他的山窝里的老家,带进了城里。
“我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村子里第一个走进大城市的林冲拍着陆谦的肩膀对他说,“你够狠,还没牵挂。”
没牵挂的陆谦第一次见到枪是在进城后的第三天,跟着林冲,还有一大群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的人拥簇着一个中年男人——陆谦后来知道这就是自己的老板高老大,到了城郊的一个废弃仓库。陆谦站在高老大的背后,认真地听着高老大和对面的一个光头谈着什么,陆谦听不懂,但他隐约觉得气氛不对头,所以当光头掏出一把自制土枪对着高老大的时候,陆谦第一个冲到高老大的身前。
土枪“轰”地一声响,光头倒在地上惨呼,原来是土枪自己炸了膛,光头右手的三根手指被当场炸断。
经过这件事后,陆谦开始被高老大看重,被安排到自己的儿子小高身边当助理,也就是保镖的角色。虽说是个保镖,但也算是进入了社团的核心圈子,“前途无量。”林冲拍着陆谦的肩膀对他说,“要记住,别让自己多个牵挂,一辈子也逃不掉。”陆谦没懂,只是笑笑。
陆谦不喜欢小高。小高脸很圆,鼻孔也大而圆,成天喜欢架着一对浑圆镜片的墨镜,据说是因为小高崇拜民国的杜月笙,所以特别买了一副民国范儿的复古墨镜。可惜民国墨镜也无法遮挡小高的纨绔气质,反而让他看起来特别的滑稽——一张大圆脸上同时镶嵌着四个圆形,陆谦他们私下里叫他“五环”,有时候喝了酒,陆谦会给外号加料“傻逼五环!”
二
“傻逼五环”的办公室里没有旁人,只有隔着一张横置着左轮手枪的大班台后的陆谦。小高斜歪着身子把手枪推到离陆谦更近的距离,“干掉林冲。”陆谦没有说话,两眼紧盯着大班台上的那支手枪。
自从土枪炸膛事件以后,陆谦一直耻于用枪,“打不死别人,还炸残自己,跟个二逼似的。”陆谦每次喝完酒,都会拿当年的光头和林冲开玩笑。“咱们就是人家手里的枪,打不打,打谁,由不得自己。”林冲总会灌自己一大口酒,笑笑说“想要安生的日子,就得把自个儿的子弹卸了,可谁会要一把卸了子弹的枪呢。”
陆谦点燃了一根烟,朝林冲喷出一口烟雾,“我是你带出来的,我这把枪绝不会打你。”隔着烟雾,陆谦看到林冲在笑,从山窝里出来的陆谦从来没见过这么内容丰富的笑,带着几分愁虑,几分无奈,仿佛还有其他什么,但那时的陆谦品不出来。
“讥讽!”陆谦盯着那支柯尔特侦搜型左轮手枪,大脑里突然闪现出这个词。“对!讥讽!那天林冲的笑容里,品不出来的,就是讥讽!不,我要证明他错了,我不是枪,谁的枪也不是!”
陆谦舔了舔嘴唇,“为什么......”
小高没有回答,扶了扶浑圆的镜片,仰头靠在他肥大的转椅上。
“操!色鬼!”陆谦暗骂了一句。小高看上了林冲的老婆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林太太是真的漂亮,陆谦去林冲家喝酒的时候见过,总是穿一条淡蓝的牛仔裤,衬着一件白底色的T恤,T恤上有颜色各异的色块拼成的一个圆,那是林太太自己画上去的。黑亮的长发经常自由慵懒地散落在肩膀上和颈窝里,林太太低头说话的时候,会将一边的头发捋到耳后,而另一边的头发偏偏又调皮的散落而下。
“嫂子这么漂亮,你真是艳福不浅啊。”陆谦经常一边笑着揶揄林冲,一边为林冲倒一大杯酒。林冲也笑着望向妻子,一边将一大杯酒灌下去。陆谦喜欢看林冲和林太太温柔地秀着恩爱,他知道林冲的“艳福”是多不容易。
那个时候林太太还是张大小姐,她的父亲张二爷是高老大的左膀右臂,和高老大正在筹划如何吞掉湖南帮的地盘。没想湖南帮的老大刘瘸子先给张二爷下了一张贴,邀请张二爷去刘瘸子的酒吧“商谈要事”。二爷带了手下五个弟兄去了,一个晚上都没回来。第二天凌晨高老大亲自带了几十人冲到刘瘸子的酒吧,那五个弟兄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张二爷一丝不挂被捆在吧台后的酒柜上。
趟过文革的刘瘸子很懂得“精神毁灭”的道理,他放过了张二爷的肉体,却让他在熙攘的酒吧里赤身了一整晚。“诛心!”高老大在送张二爷去医院的车上从后槽牙里迸出这两个字。
在道上素来心高气傲的张二爷是在被送到医院后的第三天去的世。张大小姐当着一屋子的人努力克制着情绪,但眼泪从她好看的眼睛里无声地滑落,滑过颤抖的下巴,啪嗒地坠落在地板上。当时林冲的心就像张大小姐脚下的地板一样潮湿了起来。
张二爷葬礼的后一天,高老大接到了林冲的电话,让他赶快带人再到刘瘸子的酒吧去一趟。
漫地的血,吧台上、酒柜上、桌椅上也到处是喷溅的血,地上横七竖八地趴着湖南帮的打手,刘瘸子一丝不挂地被绑在吧台后的酒柜上,和张二爷所不同的是身上添了五六条刀伤,婴儿一样张着口,冒出的鲜血仿佛是一件大红的内衣紧贴在刘瘸子身上。林冲叼着一根烟仰面躺在地上,一把刺刀剁在他身前的一张圆凳上,还有一把扎在肚子上。要不是烟头的火光在缓慢地闪动,所有人都认为他已经完了。
后来高老大形容第一眼看到那样的情景,“就像一副油画,梵高那种。”
那油画的始作俑者比梵高幸运,在高老大的私人医院里躺了一个月,出院的时候张大小姐俨然已经成为了林太太,而张二爷的一部分地盘也变成了林冲的。自那以后道上的兄弟送给了林冲一个外号——“豹子头”,用来形容他的快,狠和嗜血。
成为了“豹子头”的林冲却再也没有显露过豹子凶狠的一面,反而是以豹子般的速度迅速转变为一个“婆娘汉”——这是陆谦为了揶揄林冲而生造出来的词汇。林冲的地盘几乎很少有什么争斗,对隔壁两个街区的生意也没有表现出太大的野心,每个月上缴社团的收入平稳的如同国足的水平。林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一早回到家里,依着厨房的门套静静地看着林太太为他盛一晚一早就开始煲的汤,或者坐在地上看着林太太画画。“你知道我为什么带你出来吗?”有一次微醉的林冲对陆谦说道,“因为我现在会怕死。”边说边流下了两行泪水,当时刚刚进城的陆谦怔怔地看着林冲,说不出话来。
三
“干掉林冲,把他的老婆带到这儿来。”小高用圆圆的鼻孔看着陆谦。
“林冲是我大哥......”
“干掉林冲,他的地盘就是你的。”
“他一直照顾我,从在村里的时候起就是。”陆谦从椅子上直起身子,“我有今天都是他给我的,做人得有良心。”
“你有今天是高老大给你的,看来你还没有清醒。”小高把脚翘在身前的大班台上,看着陆谦的从圆圆的鼻孔变成了小高黑黑的鞋底。“林冲说过你是孤儿?”
“嗯。”陆谦盯着自己的手。
“所以你以为自己就他妈很够光棍,无牵无挂凡事都能做绝?那是你的错觉。”
陆谦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手指绞在了一起。他不安地在裤腿上擦着掌心的汗。小高点燃了一支烟,望着天花板吐出一个眼圈,陆谦看着那个烟圈变得越来越大,慢慢朝自己漂浮过来,漂到头顶的位置,氤氲着下降,陆谦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把烟雾吹散。陆谦站起身,朝小高摇了摇头,“就算你干掉我,我也不会去碰林冲。”
小高笑了,“我不会干掉你,我只是会拿走你拥有的东西。你想说你没什么能被拿走的是吗?所以说你错了,你有的。”小高猛吸了一口烟,又吐出一个烟圈,“林冲有老婆有地盘,这些你的确没有,但是你有欲望,就像你当年在村里劈了二犊子,抢了他的刀,你本不必再抢他的刀的不是吗?”
陆谦怔住了,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琢磨过这个问题,当年他砍出一条血路的时候本已能逃跑,他本没有必要再去剁二犊子那一刀,他本不必再去抢二犊子的那把肋叉,但为什么?闪着寒光的刀,三个村全部混子的掺杂着恐惧和敬畏的眼神,暂露头角,被林冲赏识,这些在他剁下那一刀的时候他能感受到吗?
“陆谦,我会拿走你的欲望,你会没有目标,没有任务,你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等死,你会发现,相对于死,没有欲望的活才是更可怕的事情。那个时候,你就会跪下求我,求我把你干掉”
“你想干掉林冲,是因为他有别是什么欲望吗?”陆谦听到自己在说话,陌生的粘稠的声音。
“不是,是因为他没有了欲望。”
不是小高,是高老大的声音,陆谦看到高老大像一条幽灵从小高背后的黑影里游荡出来,“是我让小高去调戏林冲的老婆,他让我很失望。”
陆谦突然明白了,这是高老大的试验,他让自己的儿子去试验林冲,但是林冲已经没有了欲望,林冲想要的生活是在林太太的柔情里,再也拾不起“豹子头”的欲望。对于高老大来说,他不需要身陷情网的行尸走肉,所以他要收回赐予林冲的一切,包括林冲的性命。
陆谦知道林冲不会有第二个选择,在他放下欲望和张大小姐结婚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他卸下了自己的子弹,而一把卸下了子弹的枪,是没有人会要的。
口径9毫米的美国柯尔特侦搜型左轮手枪仍然静静躺在陆谦的身前,陆谦伸手将手枪推到离小高较近的距离,微微一笑,“我还是习惯用我的那把肋叉。”
当小高把一支口径9毫米的美国柯尔特侦搜型左轮手枪扔到陆谦面前的时候,陆谦觉得有一只大手在用力攥着自己的心脏,手脚冰凉,血一阵阵地往头上涌。
从18岁出来混到现在,陆谦见过大大小小的刀,刺刀、匕首、三棱刮刀。他用这些刀伤人,也被这些刀伤过。25岁那年他在村口的二荤铺子里被邻村的二犊子纠集了十来个人伏击,硬是从厨房抄起两把菜刀杀出一条血路,一刀剁在二犊子的右手腕上,缴了二犊子的那把开了刃儿的日本肋叉。
从此陆谦成了老家三个村的王——连以砍起人来不要命著称的二犊子都被他废了一只手,没有人再敢去招惹这个阎王。直到林冲把他带出了他的山窝里的老家,带进了城里。
“我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村子里第一个走进大城市的林冲拍着陆谦的肩膀对他说,“你够狠,还没牵挂。”
没牵挂的陆谦第一次见到枪是在进城后的第三天,跟着林冲,还有一大群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的人拥簇着一个中年男人——陆谦后来知道这就是自己的老板高老大,到了城郊的一个废弃仓库。陆谦站在高老大的背后,认真地听着高老大和对面的一个光头谈着什么,陆谦听不懂,但他隐约觉得气氛不对头,所以当光头掏出一把自制土枪对着高老大的时候,陆谦第一个冲到高老大的身前。
土枪“轰”地一声响,光头倒在地上惨呼,原来是土枪自己炸了膛,光头右手的三根手指被当场炸断。
经过这件事后,陆谦开始被高老大看重,被安排到自己的儿子小高身边当助理,也就是保镖的角色。虽说是个保镖,但也算是进入了社团的核心圈子,“前途无量。”林冲拍着陆谦的肩膀对他说,“要记住,别让自己多个牵挂,一辈子也逃不掉。”陆谦没懂,只是笑笑。
陆谦不喜欢小高。小高脸很圆,鼻孔也大而圆,成天喜欢架着一对浑圆镜片的墨镜,据说是因为小高崇拜民国的杜月笙,所以特别买了一副民国范儿的复古墨镜。可惜民国墨镜也无法遮挡小高的纨绔气质,反而让他看起来特别的滑稽——一张大圆脸上同时镶嵌着四个圆形,陆谦他们私下里叫他“五环”,有时候喝了酒,陆谦会给外号加料“傻逼五环!”
二
“傻逼五环”的办公室里没有旁人,只有隔着一张横置着左轮手枪的大班台后的陆谦。小高斜歪着身子把手枪推到离陆谦更近的距离,“干掉林冲。”陆谦没有说话,两眼紧盯着大班台上的那支手枪。
自从土枪炸膛事件以后,陆谦一直耻于用枪,“打不死别人,还炸残自己,跟个二逼似的。”陆谦每次喝完酒,都会拿当年的光头和林冲开玩笑。“咱们就是人家手里的枪,打不打,打谁,由不得自己。”林冲总会灌自己一大口酒,笑笑说“想要安生的日子,就得把自个儿的子弹卸了,可谁会要一把卸了子弹的枪呢。”
陆谦点燃了一根烟,朝林冲喷出一口烟雾,“我是你带出来的,我这把枪绝不会打你。”隔着烟雾,陆谦看到林冲在笑,从山窝里出来的陆谦从来没见过这么内容丰富的笑,带着几分愁虑,几分无奈,仿佛还有其他什么,但那时的陆谦品不出来。
“讥讽!”陆谦盯着那支柯尔特侦搜型左轮手枪,大脑里突然闪现出这个词。“对!讥讽!那天林冲的笑容里,品不出来的,就是讥讽!不,我要证明他错了,我不是枪,谁的枪也不是!”
陆谦舔了舔嘴唇,“为什么......”
小高没有回答,扶了扶浑圆的镜片,仰头靠在他肥大的转椅上。
“操!色鬼!”陆谦暗骂了一句。小高看上了林冲的老婆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林太太是真的漂亮,陆谦去林冲家喝酒的时候见过,总是穿一条淡蓝的牛仔裤,衬着一件白底色的T恤,T恤上有颜色各异的色块拼成的一个圆,那是林太太自己画上去的。黑亮的长发经常自由慵懒地散落在肩膀上和颈窝里,林太太低头说话的时候,会将一边的头发捋到耳后,而另一边的头发偏偏又调皮的散落而下。
“嫂子这么漂亮,你真是艳福不浅啊。”陆谦经常一边笑着揶揄林冲,一边为林冲倒一大杯酒。林冲也笑着望向妻子,一边将一大杯酒灌下去。陆谦喜欢看林冲和林太太温柔地秀着恩爱,他知道林冲的“艳福”是多不容易。
那个时候林太太还是张大小姐,她的父亲张二爷是高老大的左膀右臂,和高老大正在筹划如何吞掉湖南帮的地盘。没想湖南帮的老大刘瘸子先给张二爷下了一张贴,邀请张二爷去刘瘸子的酒吧“商谈要事”。二爷带了手下五个弟兄去了,一个晚上都没回来。第二天凌晨高老大亲自带了几十人冲到刘瘸子的酒吧,那五个弟兄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张二爷一丝不挂被捆在吧台后的酒柜上。
趟过文革的刘瘸子很懂得“精神毁灭”的道理,他放过了张二爷的肉体,却让他在熙攘的酒吧里赤身了一整晚。“诛心!”高老大在送张二爷去医院的车上从后槽牙里迸出这两个字。
在道上素来心高气傲的张二爷是在被送到医院后的第三天去的世。张大小姐当着一屋子的人努力克制着情绪,但眼泪从她好看的眼睛里无声地滑落,滑过颤抖的下巴,啪嗒地坠落在地板上。当时林冲的心就像张大小姐脚下的地板一样潮湿了起来。
张二爷葬礼的后一天,高老大接到了林冲的电话,让他赶快带人再到刘瘸子的酒吧去一趟。
漫地的血,吧台上、酒柜上、桌椅上也到处是喷溅的血,地上横七竖八地趴着湖南帮的打手,刘瘸子一丝不挂地被绑在吧台后的酒柜上,和张二爷所不同的是身上添了五六条刀伤,婴儿一样张着口,冒出的鲜血仿佛是一件大红的内衣紧贴在刘瘸子身上。林冲叼着一根烟仰面躺在地上,一把刺刀剁在他身前的一张圆凳上,还有一把扎在肚子上。要不是烟头的火光在缓慢地闪动,所有人都认为他已经完了。
后来高老大形容第一眼看到那样的情景,“就像一副油画,梵高那种。”
那油画的始作俑者比梵高幸运,在高老大的私人医院里躺了一个月,出院的时候张大小姐俨然已经成为了林太太,而张二爷的一部分地盘也变成了林冲的。自那以后道上的兄弟送给了林冲一个外号——“豹子头”,用来形容他的快,狠和嗜血。
成为了“豹子头”的林冲却再也没有显露过豹子凶狠的一面,反而是以豹子般的速度迅速转变为一个“婆娘汉”——这是陆谦为了揶揄林冲而生造出来的词汇。林冲的地盘几乎很少有什么争斗,对隔壁两个街区的生意也没有表现出太大的野心,每个月上缴社团的收入平稳的如同国足的水平。林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一早回到家里,依着厨房的门套静静地看着林太太为他盛一晚一早就开始煲的汤,或者坐在地上看着林太太画画。“你知道我为什么带你出来吗?”有一次微醉的林冲对陆谦说道,“因为我现在会怕死。”边说边流下了两行泪水,当时刚刚进城的陆谦怔怔地看着林冲,说不出话来。
三
“干掉林冲,把他的老婆带到这儿来。”小高用圆圆的鼻孔看着陆谦。
“林冲是我大哥......”
“干掉林冲,他的地盘就是你的。”
“他一直照顾我,从在村里的时候起就是。”陆谦从椅子上直起身子,“我有今天都是他给我的,做人得有良心。”
“你有今天是高老大给你的,看来你还没有清醒。”小高把脚翘在身前的大班台上,看着陆谦的从圆圆的鼻孔变成了小高黑黑的鞋底。“林冲说过你是孤儿?”
“嗯。”陆谦盯着自己的手。
“所以你以为自己就他妈很够光棍,无牵无挂凡事都能做绝?那是你的错觉。”
陆谦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手指绞在了一起。他不安地在裤腿上擦着掌心的汗。小高点燃了一支烟,望着天花板吐出一个眼圈,陆谦看着那个烟圈变得越来越大,慢慢朝自己漂浮过来,漂到头顶的位置,氤氲着下降,陆谦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把烟雾吹散。陆谦站起身,朝小高摇了摇头,“就算你干掉我,我也不会去碰林冲。”
小高笑了,“我不会干掉你,我只是会拿走你拥有的东西。你想说你没什么能被拿走的是吗?所以说你错了,你有的。”小高猛吸了一口烟,又吐出一个烟圈,“林冲有老婆有地盘,这些你的确没有,但是你有欲望,就像你当年在村里劈了二犊子,抢了他的刀,你本不必再抢他的刀的不是吗?”
陆谦怔住了,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琢磨过这个问题,当年他砍出一条血路的时候本已能逃跑,他本没有必要再去剁二犊子那一刀,他本不必再去抢二犊子的那把肋叉,但为什么?闪着寒光的刀,三个村全部混子的掺杂着恐惧和敬畏的眼神,暂露头角,被林冲赏识,这些在他剁下那一刀的时候他能感受到吗?
“陆谦,我会拿走你的欲望,你会没有目标,没有任务,你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等死,你会发现,相对于死,没有欲望的活才是更可怕的事情。那个时候,你就会跪下求我,求我把你干掉”
“你想干掉林冲,是因为他有别是什么欲望吗?”陆谦听到自己在说话,陌生的粘稠的声音。
“不是,是因为他没有了欲望。”
不是小高,是高老大的声音,陆谦看到高老大像一条幽灵从小高背后的黑影里游荡出来,“是我让小高去调戏林冲的老婆,他让我很失望。”
陆谦突然明白了,这是高老大的试验,他让自己的儿子去试验林冲,但是林冲已经没有了欲望,林冲想要的生活是在林太太的柔情里,再也拾不起“豹子头”的欲望。对于高老大来说,他不需要身陷情网的行尸走肉,所以他要收回赐予林冲的一切,包括林冲的性命。
陆谦知道林冲不会有第二个选择,在他放下欲望和张大小姐结婚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他卸下了自己的子弹,而一把卸下了子弹的枪,是没有人会要的。
口径9毫米的美国柯尔特侦搜型左轮手枪仍然静静躺在陆谦的身前,陆谦伸手将手枪推到离小高较近的距离,微微一笑,“我还是习惯用我的那把肋叉。”